另起一行,再写女儿的名字。
黛茜·玛利亚·斯塔克。
团子坐在爸爸怀里,看得聚精会神,见爸爸写完,把她的蜡笔盒也打开,赶紧去拿了她最喜欢的红色蜡笔,也要学着写字。
可惜小小的手握吃饭勺子灵活,握笔写字的时候却歪歪扭扭,明明已经能够画出流畅的线条,要写小蝌蚪一样的英文字母就不行。
鬼画符似的纵横,不知道写了什么东西。
即便这样,黛茜也得了乐趣,一边写一边噗嗤噗嗤地笑,抬头看看爸爸,还很愿意展示自己的作品。
被父母爱着的孩子总是自信些。
“这里写得不好看。”
托尼在纸上点点,俯身坐得离桌子近些,大手把女儿面团一样软的小手抱住了,教着一笔一笔地写字。
“这是托尼。”他道。
“托尼。”团子跟着学舌。
“托尼是黛茜的爸爸。”
老父亲教师的姿态倒是端得很高,本来可以更温馨些的画面,他反而很认真,感觉掌心那没一点儿的手轻轻地动着,学得也认真,眉眼间就有了松而软的情绪,“所以你用膝盖想也知道,现在要写的这个是黛茜。”
“黛茜。”
“黛茜是托尼的小孩子。”
“是我,爸爸。”黛茜腆着肚子,赶快指一指自己。
“当然是你。”
这么学写字,学了大半个小时。
小小的团子动的时候好动,一旦静下来却也坐得住,何况她喜欢跟托尼待在一起,写字写得专心,最后虽然还是毛毛虫乱爬的样子,好歹已经能看出“Daisy”的样子了。
黛茜珍惜地把画本合上,写了这么久肚子扁扁,想出去管温蒂要小零食吃。
才这么想,就听见敲门声,门口探进来一个扎着头巾的脑袋。
温蒂的半张脸藏在门框后面,很不好意思:“斯塔克先生,电梯在哪个走廊中间啊?”
刚刚搬家,总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