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少年心性实在幼稚。
按说都是陈年往事,过去这么长时间,原本就算在心头闪现片刻也该付之一哂,转瞬即逝的,可在孟韶轻描淡写地告诉主持人,她不遗憾,她已经记不清了的时候,程泊辞不知怎么,心绪间蓦然泛起了波澜。
真的记不清了么。
而后典礼结束,他在大厅碰见她,两人不小心对视,她像看到陌生人一样撤回了目光,经过他旁边的时候,也完全没有打招呼的意思。
当年那一场大雨在刹那间鲜明起来,连带着让他回忆起了那种衣物带水紧贴皮肤的冷沉触感。
程泊辞也不明白自己在那一瞬间为什么会做出那样的举止,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拉住了孟韶的胳膊,叫她孟小姐,问她还认不认识自己,爽约有意思吗。
她的胳膊很细,隔着宽松的风衣袖子也握得出纤瘦的轮廓。
看到孟韶眼中的愣怔与讶异,程泊辞的心情一下子安定下来,像被起重机吊到半空的货物又重新落回了地面。
她的眼神是记得他的。
至少没把他这个人忘干净。
工作之后,孟韶经历过很多突发状况,有时采访对象不配合,有时搭档抢话忘词,却从没有哪一次,像现在程泊辞的问话一样,让她觉得这么束手无策。
几秒钟之后,她调整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不好意思,走得太急,没看到。”
顿了顿,又迟疑着问:“所以那次,你去了吗?”
她听程泊辞的意思是这样,但又不能确定。
周围有人望向他们,孟韶试图将胳膊向外扯了扯,程泊辞像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松开了她。
他没有回答,只是看她纤细的手指还按在胃部,便说:“有没有空一起吃个饭。”
然后看着孟韶被包带勒出红痕的指关节,微微抬手向她摊开,要帮她拿。
孟韶如梦初醒般道:“我自己来就好。”
她取了寄存的行李,跟程泊辞走出演播大楼,夜色温柔,风中沁润着缱绻的草木味道。
他是开车过来的,带她到停车场,按了钥匙开锁。
车灯闪了闪,程泊辞替孟韶拉开副驾驶的门。
孟韶坐进去的时候,他身上冷澈的气息擦过了她的脸,她不由得有些恍然。
他又替她关门,从车头绕到另一侧上来,打火之后,将车子驶出了停车位。
孟韶的余光无意间落到他放在方向盘的手上。
手指修长,纯黑的皮套衬得肤色净白,衬衫和西装层叠的袖口露出一小块腕骨的形状。
他打方向很稳,开车的时候也有分寸,不会骤然加速,也不会急停,从容不迫,好似可以掌控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