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韶的班级坐得靠后,轮到他们出门的时候,报告厅里的人流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乔歌半路被以前同班的同学叫走叙旧,孟韶快走到第一排的时候蹲下系鞋带,其实鞋带没有开。
讲台上几个男生说笑的声音灌进了她的耳朵里。
一个人晃着手里的笔说:“辞哥你要不提前给我签个名儿吧,等以后你成什么知名外交部发言人了,我好拿着出去吹。是不是。”
聂允则搭着程泊辞的肩膀笑嘻嘻地说:“蒋星琼是不是对你有点儿意思啊,我可听说是她自个儿要求来一班的。”
旁边马上有人捧场地起哄。
程泊辞却淡淡地反问:“一班只有我?”
几个人看出他对这个话题没什么兴趣,也不敢再多聊,转移话题说到今晚要不要去打球。
这时候一班的班主任在门口喊了一嘴,催他们快走,待会儿保卫处的老师要过来锁门。
孟韶系完鞋带站起来的时候,讲台上只剩下程泊辞还站在那里关电脑。
半下午的阳光从高处的暗色玻璃中斜照进来,勾勒出他修长的身形,在地上投下一团浅淡晕染的影子。
“程泊辞。”
偌大的报告厅里,孟韶听到自己的声音那样清晰。
程泊辞抬起眼帘看她。
孟韶说“祝贺你”,说完觉出如果单独留下专门为说这句话有些太隆重,怕他多想,又问:“你最后说的那句话是一首诗吗。”
程泊辞合上电脑:“The Love Song of J. Alfred Prufrock.”
是诗的名字,艾略特的名篇,通常被叫做《普鲁弗洛克的情歌》。
末尾那个人名太拗口,孟韶没听清:“什么?”
这种单词不是可以靠听就能准确无误拼出来的,程泊辞想了一下,看到桌上躺着支笔,是方才那个开玩笑要他签名的朋友留下的。
他随手拿起来,问孟韶:“有纸么。”
孟韶没有带纸,大概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在的环境助长了她的胆量,她迟疑一下,把手心摊给了程泊辞:“写这里吧。”
程泊辞没有立刻落笔:“你不怕痒?”
孟韶说不怕。
程泊辞拔开笔帽,写字的时候只用了很轻的力道。
中性笔微尖的顶端在皮肤上划过,带来纤细的痒和柔弱的麻,孟韶终于知道,原来程泊辞的字体长斜写意,是因为用笔时手指的位置略微偏后。
随着他书写的动作,孟韶的手掌产生着小幅度的位移,其实她说不怕痒是假的。
她怕的。
程泊辞收笔的同时难以避免地稍稍用力,孟韶的无名指下意识地一颤——
不小心擦过了他手上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