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离我远点,身上一股子汗臭味,快熏死我了,本公子闻不得,想吐!”
靖宝嘴角忍不住抽搐,但还是忍让地往后再退了退。
偏美人上上下下把靖宝打量一通,高昂起头颅,冷冷道:
“我最讨厌别人和我穿同一个颜色的衣服,这位兄台,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不是所有人穿白衣服都好看的,这身衣服穿在你身上……啧啧啧,跟我比起来,你不觉得羞愧吗?”
羞愧你妹啊!
靖宝内心亿万只草泥马在大草原上狂奔出了上千里。
她勉强笑了笑,“这位公子,真对不住了,我如今还在孝中,只能穿白衣服!”
“美人”先一怔,随即皱皱眉头,扭过了头。
这时,打伞的小厮出于同情,安慰靖宝道:“公子,节哀顺便!”
靖宝:“没事,它走的时候很安详,也没上窜下跳,我一点都不难过。”
小厮犹豫了片刻,还是问:“公子替什么人守孝?”
靖宝一脸哀痛道:“我家的鹦鹉啊,养了十年,感情很深的,虽是只畜生,我还特意写了篇祭文烧给它,祝它下辈子投胎做个人,能说人话!”
众人沉默,只有一人哈哈大笑起来。
靖宝寻声望去,好死不死的竟然是锦衣公子钱三一。
钱三一笑够了,摇摇晃晃走到“美人”跟前,居高临下道:“高朝啊高朝,你也有今天?”
高朝昂起下巴,抬头看了钱三一一眼,冷笑道:“他娘的,这破队本公子不排了。”
“爷?”一旁的小厮为难的叫唤一声。
“怕什么?跟顾祭酒说一声,就说本公子被铜臭味熏得中暑了,想回宿监休息休息。”
高美人手中的扇子冲钱三一点了点,有警告的意味。
钱三一撇撇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
高美人手中的扇子又一转,转向靖宝,高朝皮笑肉不笑道:“你,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