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完了,感觉自己掉进坑里了

“并且,诉讼方并没有证据表明我方是恶意逃避债务,我方只是进行正常的股权转移,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控告,我方申请驳回。”

张晓低头看向桌面上的材料,在讲述完毕以后,又抬头看向苏白。

正正的与苏白的目光对视上。

不过从苏白的眼神中,他貌似察觉到了一股自己掉进坑里面的感觉。

他们两个人目前的辩论点在于,吴起是否恶意逃避债务,股权的转移是否合理。

目前来看,优势在我……问题不大。

张晓深吸了一口气,却又听到苏白开口:“审判长,我方申请提交新的证据。”

新的证据?

张晓微微愣了一下。

审判台上,于振洋开口:“申请通过,诉讼方可以当庭提交新的证据。”

“好的审判长。”

苏白嘴角微扬,目前,显然对方已经掉进他的坑里面了。

苏白向身边的工作人员递交了新的证据材料。

工作人员将证据材料递交到了审判长席位上。

于振洋望着苏白提交上来的证据材料微微皱了皱眉。

“诉讼方,你提交的材料是现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沈广的信息资料。

针对你方提交的证据,法庭会在庭下进行审查,若确认无误,将会采纳,若确认有误,将由诉讼方承担全责。”

“这一点诉讼方清楚吗?”

“审判长,我方清楚。”

苏白开口。

“嗯!”

审判长于振洋微微点头:“开始你方的陈述吧。”

“?”

张晓听到审判长的话,微微皱了皱眉,安静的望着苏白。

提交的证据是现在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法定负责人和股权人沈广的信息?

注意到苏白嘴角微扬,他总觉得自己貌似掉进坑里面了……

但具体是什么坑,他一时之间也说不上来。

第六十二章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进行撤回!

诉讼方席位上。

苏白整理好材料以后,缓缓开口:

“审判长,我方提交的材料,是现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法定负责人沈广的资料。”

“根据信息表示。”

“现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法定负责人沈广是一名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的可执行财产,吴起将股权转让给沈广,没有任何的获利。”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的股东和主要负责人,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目前吴起将股权和法定负责人转让给了沈广,严重侵害了我方当事人的利益。”

“我想请问被诉讼方当事人吴起,你和沈广没有任何的关系。

他没有任何的能力和财产支付你方股权的对等交易。

你把公司的股权和法定负责人转移给沈广难道不是想要逃避债务的责任吗?”

“还是难道说,这个沈广,有能力支付你所转让的股权问题?”

“请问被诉讼方当事人,有没有证明能够自证,对方支付你的股权转让款?”

“如果不能自证,那我方有权认为,对方当事人有恶意转移公司债务的嫌疑,我方申请撤销吴起公司股权和法定负责人的股权转让合同!”

几个问题串联在一起。

把吴起问的死死的,脑袋蒙蒙的。

你说你没有恶意逃避债务,可是对方支付你应有的股权转让款了吗?

没有的话,那不是妥妥的没有支付,不就算是免费赠予了股权,恶意逃避债务?

要是支付的话,那么沈广作为一个被执行人,怎么有钱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这个证据,需要吴起来提供!

但问题是,吴起根本拿不出来证据!

沈广是一名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的财产。

这也是当初吴起选择沈广成为法定负责人和转让股权的主要原因。

本着有钱,我就是不还的理念,他的确是想通过这种方式逃避债务。

面对这苏白的质问,吴起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把目光落在了张晓的身上。

这一刻,张晓才意识到自己原来的跳进这个坑里面了!

被对方带着走了。

苏白把他拉回到恶意逃避债务这个问题上去了!

审判台上。

于振洋敲响了法槌。

咚咚咚!

“被诉讼方,有没有什么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