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章 赎罪者(上)

万泽无法理解张晓舟的想法,但事情到了这一步,他已经没有回头的余地了。张晓舟不愿意出面,万泽便亲自拿着草拟出来的条款去找吴建伟、梁宇等人,希望他们给出意见,他甚至找到了钱伟和负责管理冒险者工会,与这个事情息息相关的高辉,询问他们的意见。

梁宇等人当然秉承着和张晓舟共同进退的原则,对于这个事情没有多说,但高辉却恨不得把事情全部揽在自己身上,建立冒险者工会时的很多“精妙”构想遭到了无情的否决没能派上用处,变动一下用在这个地方也绝对没有问题。

更何况,很久以前高辉曾经构思过一个航海游戏,里面的人物可以自由选择从事抢劫或者是为某个国家执行任务的不同选择,而这也最终决定了他们的身份地位和最后的评价、结局。

囚犯的身份无非就是红名,不同的刑罚年限对应不同的负分等级,而他们为联盟执行各种不同等级的任务对应不同的积分,取得不同的成果则又有着相应的积分,只要积分累积到某个值,就能触发减刑甚至是身份转变的事件。

对于高辉这样的设定党,《赎罪法案》简直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框子,很多构想都可以往里面塞。

万泽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找高辉咨询意见,但高辉那些纷乱的构想当中有些也的确给予了他一些帮助,他向联盟人民委员会中支持这个法案的代表委员们征集了更多的意见,最终在一个月后拿出了正式的法律文本。

依照联盟的惯例,《赎罪法案》并没有罗列太多细致的条款,而是从原则上确定了在进行这些工作时应该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在法案通过联盟人民委员会审批通过,成为联盟第一部由委员会制定并且颁布的法律后,杨勇的宣判结果也终于在万泽和施远的推动下有了结果。

裁决庭听取了检察官江晓华的陈词,一一审阅了他所罗列的证据,听取了数十名证人的口供,最终判决被告人杨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最高限额)。因其在逃出沐东村后及在联盟成立过程中和成立后的立功表现,决定减刑三年,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

判决生效当日,杨勇向联盟裁决庭及人民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依照《赎罪法案》的相关条款,对他进行审核,批准他为联盟执行危险探索任务,以此赎罪。

在万泽的推动下,数日后,联盟人民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审核结果,认为杨勇符合《赎罪法案》中对当事人的审核条件,批准其成为《赎罪法案》生效后的第一名赎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