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六章 法庭(五)

而海洋法系则不同,他们只把常见的犯罪,已经发生过的犯罪写进条文,使用民众随机陪审团。法律程序的维护,程序正义由法官负责保证。罪犯是否有罪是由民众组成的随机陪审团决定。

举个例子就是,如果你在一个全新的领域“犯了罪”,这样的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但大家都认为你有罪。那在两种法律体系下,结果会完全不同。

在大陆法系下,你这种行为是不是犯罪行为不能靠感觉,谁说了也不算,必须靠已有的法律条文去对号入座,翻遍了,有条款能对的上号,那你就被抓了,绳之以法;但如果怎么找都对不上号,那你就无罪,只能把你释放。

但在海洋法系下,结果就完全不同了。首先翻法律条文,没有,那没关系,还可以看以往有没有过同样的案例,如果有,那就能够按照之前的判决来处理。但还是没有,那也没关系,因为法官还有第三条路,自由裁量权。陪审团只要认定你的这种做法犯罪了,法官就有权使用自由裁量权来决定判不判刑。如果法官认定如果这次不判刑,不惩罚你,就会对社会造成影响,导致同样的事情继续发生,那他就可以对你判刑。当然你可以上诉,但等到最后的结果出来,这个判决从此以后就构成了一个新的判例,以后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就都可以援引这个案例,作为法律的一部分执行下去。

这样的做法可以防止有人钻法律的空子,但另一方面,同时也是更重要的是,这大大节约了法律成本。人们不需要去绞尽脑汁地设想,去规定人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去想方设法地防止人们钻法律条文的空子,去扣法律条文的空子,把同一句话做出各种不同的引申和解释。

你只需要规定出最基本的原则就行了。

对于他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和他们现在的具体现状来说,采用海洋法系是理所当然的。

但这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立法权实际上掌握在了法官的手里,每一起新案件的判定都意味着一条新法律的诞生。每一次判罚都必须非常谨慎,因为这个结果不但涉及到这个案子的当事人,也涉及到了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所有当事人。

这个做法对于法官个人道德和业务水平的要求非常高,给予法官的权力也非常大,如果任命了错误的人选,产生了腐败和黑幕,可以说,结果将非常严重,非常恶劣。

“所以,其实我们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一个法官,或者说,江晓华同时充当了法官、裁决庭成员和公诉人的角色,这让他无所适从,没有摆对自己的位置!”张晓舟很快就明白了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在海洋法系的法庭上,如张元康这样的案子最少也有四方人员在场,原告,或者是公诉人、检察官,被告及律师,陪审团,以及最为重要的法官。法官的存在能够保证法庭的秩序,保证检方和被告方能够在一个公平公开的环境下,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原则来对证据进行主张和质疑,阐述己方的观点,驳斥对方的谬误,也就是保证所谓的“程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