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对此一无所知,它们也根本就起不到规范和约束人们日常行为的目的,那花这么多功夫去搞这些东西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们却对此讳莫如深,三缄其口,最后在江晓华的强烈反对之下才小心翼翼拐弯抹角地告诉江晓华,民众本来就没有必要知道这么多法律条文,法律上的事情,有他们这些专业人士处理就行了。
这样最大的好处和便利就在于,如果他们想要宣布一个人犯罪,只需要把相关的法律条文翻找出来套上去就行,而他们如果不想让他犯罪,只需要暂时忘记这个条文,或者是做出另外一种解释就行。反正法律条文这么多,这么复杂,大多数人根本也不可能知道其中的奥妙,有遗漏或者是不同的人对同一条法律条文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一样的理解,这完全正常。
他们的话当然不会说得这么明显这么露骨,但江晓华却从他们的暗示当中渐渐弄清楚了这一点,他们到最后甚至告诉江晓华,这就是法律界的潜规则。法律的事情外人搞不懂,也没有必要让他们搞懂,只需要法官、检察官、公诉人和律师明白其中的规则,懂得这套体系运行的规则就行了。
原来这就是他们所谓的“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原来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司法必须独立,不受行政的干扰,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江晓华对此忍无可忍,终于和他们这些人彻底翻脸,并且请他们从哪儿来回哪去。他把自己和他们一起耗费了许多时间搞出来的那些东西全都扔到了仓库里,重新拿起了安澜大厦的公约,并以此为基础扩充一些条款,作为裁决庭行事的基本原则。
这样的东西当然很粗疏,但好处是,大家都看得懂,记得住,裁决庭更多的时候是根据大多人的道德标准和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一个人是不是有罪,然后再去翻以前那个世界的法律条文作为具体判罚尺度的参考。
这样做当然存在很大的问题,裁决庭的成员因为都是随机抽取的,每个人的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三观都不相同,对于同一个事件的看法因为不同的立场很有可能会南辕北辙,标准不一,但好在,有他这个裁决庭的召集人在其中把握尺度,面对联盟这样一个几千人规模的组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严重的问题。
这些自诩为法律界精英的人当然对于他这样的做法大为不满,私底下大放厥词,但张晓舟和老常都明确表态支持江晓华的做法,而裁决庭几次公开审判也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他们的声音便渐渐的被淹没了。
而现在,他们终于忍不住,准备借着张元康的事情跳出来了?
就在江晓华迟疑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把自己的律师执业证拿了出来,不断挥舞着:“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我要求替当事人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