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第一个代言

两百万买如今的林河做代言人,确实贵了。

但如果林河一年后真的能达到夜长晴说的那种地步,又不算贵。

而且第一年只用付三十万,说实在的,这个数字是在他们的预算范围内的。

但做生意嘛,怎么能这么轻易爆出底价呢?

蔡经理刚想还价,夜长晴又说话了。

“当然了,之前的代言人一年只拍了一部宣传片,我们林河是新人,肯定要比前辈多付出一些,一年可以配合拍两部宣传片,而且保证万分配合,尽善尽美。唯一的要求就是,我希望这两部宣传片由我方,而不是贵司进行终审。”

听到夜长晴把合同里的四部片减成两部蔡经理就想说不行,等听到夜长晴居然要做终审的时候,蔡经理已经顾不上对减片说不行了。

“夜小姐,你这个要求太离谱了,我从来没听说过哪个品牌的宣传片是由代言人来终审。”

开什么玩笑,品牌方是甲方!甲方是爸爸!

金主爸爸花钱拍的片子,粗剪的样片给艺人看一眼就已经很良心了,怎么可能让艺人那边终审。

绝对不可能。

“蔡经理,您应该知道,我也是一名导演,我对……”

“那也不可能!夜小姐,这一条我们是不可能答应的。”

“蔡经理,您误会了,我想要终审权并不是为了干涉贵公司的广告创意或者拍摄效果,我只是希望我们的第一次合作能有一个更好的呈现。我对成片质量把控有一些经验,也有一定的审美,相信对我们宣传片的成型能起到一些正面促进作用。”

“夜小姐,广告片导演和电视剧导演是不一样的。”

蔡经理简直头大。

这个夜长晴是导了一部电视剧就上瘾了还是怎么着?怎么见缝插针地想展示一下自己的技能呢?

电视剧导演和宣传片导演那能一样吗?拍个电视剧需要什么创意?这有可比性吗?

夜长晴似乎很失望的样子,对蔡经理的再三拒绝深表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