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娘子,快跟牛魔王出来看上帝]

安居乐业 大刀滟 12291 字 2024-12-14

乔可南屈指一算,对喔!那样的年龄差,他们应该连遇见都不曾。

他挠挠头,遇见即缘分,好缘孽缘得当事人讲了算,他们两个局外人,确实是不必太烦扰了。

帮着、护着就是。

他又亲了下陆洐之,想那漂泊一生的上海女子张爱玲曾讲: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

是啊,没有别的话可说。

在对的时间,能够相互成为对方对的人……乔可南衷心感谢。

◎ ◎ ◎

切洋葱。

剁剁剁的声音在菜板上起起落落,安掬乐戴着纪梵希的雷朋墨镜,把一半洋葱切到细碎,另一半切成丁,再把先前用奶油炒过冷藏保存的熟洋葱,一块搁进调理器。

接着加入超市买来的牛绞肉跟猪绞肉,凭藉记忆撒盐、太白粉、黑胡椒、干罗勒、一颗蛋黄,面包粉跟牛奶相拌成糊状,通通交给贵夫人,嗡啊~地转。

安掬乐摘下墨镜,瞥向客厅,只见杜言陌高大身躯弯在茶几前──做回家功课。

他每回看见这幕都觉不知该按惊悚或温馨。他「交往」的人是国中生,暑假过了,杜言陌升九年级,正面临升学压力。他在做数学,因式分解,先前他看过少年笔记,精细万分,每一道步骤都不马虎。

他说:「漏一个我就不会了。」

少年不是读书料,可胜在认真、心细,从不含糊。

安掬乐不否认自己爱极他这点,连一个十六岁孩子都这样,自己身为大人,似乎更该好好加油。

他莞尔,停止调理机,见里头材料拌得差不多,遂戴上塑胶手套,将肉末捏形,平底锅里融化受热的奶油溢出浓浓香气,放下去,滋滋作响,十分诱人。

他给平底锅盖上盖子,趁煎熟空档切蔬菜。

于是一大一小,各自忙活,不亦乐乎。安掬乐把事做完,净手拭干,走到客厅,发现杜言陌已乖乖把题本做完,鼓励一笑:「今天做汉堡肉跟焗蔬菜喔~」

「……嗯。」

杜言陌没特意表现,可安掬乐知道他喜欢──少年口味很可爱,偏甜。前阵子炖了猪脚,忘记放糖,他虽说好吃但反应平淡,安掬乐死命追问,他才吐露:「我喜欢……再甜一点。」

「行。」安掬乐不嗜甜,从此却习惯将菜做甜,少年喜欢的,他也能喜欢。

他走回厨房,把汉堡肉翻面,继续煎。

煎得差不多,他拿碗把蕃茄酱、糖、酱油通通混在一起。他做菜很随感觉,从不用量杓,酸甜苦辣,全是经验累积,做坏没差,记住就好。他关火,趁锅子余温犹炽,倒入酱料,提锅炒了炒,放进蕃茄丁,淋在汉堡排上。

一下子,香气四溢,酸酸甜甜。

「叮」。烤炉一响,蔬菜焗好,杜言陌把茶几收拾完,过来帮忙,安掬乐示意他端菜出去。

他家里没餐桌,以往一个人,不是在茶几上解决,就是在电脑桌前,如今偶尔多一人,茶几倒嫌小了,安掬乐考虑要不要买个大一点的,或者……干脆添了餐桌吧?他瞥了眼少年高大身躯,每次都令他弯着身体做功课,也不好。

不过在这之前,得先把这儿和那儿调整一下,毕竟房子本身不大,若不换间套房……

「……菊花先生?」

「嗯?」安掬乐眨了眨眼,见杜言陌一脸迷惑看着他,才知自己思考过度,东西吃到一半,搁筷子上便停了。「喏。」

他把花椰菜喂到杜言陌嘴前,对方一愣,张嘴吃了。

杜言陌无奈。「不喜欢就不要放啊……」

安掬乐讨厌花椰菜,或说他讨厌大部分绿色蔬菜,但做菜却坚持要用。「少了绿,菜色不平衡,不好看。」

杜言陌拿他的漂亮论没辄,总归都会帮忙消灭掉。

回到刚才所想,安掬乐有点儿恍惚,从没想过会在这间屋里与人一块用膳,更遑论为了另一个人考虑改变屋子陈设,还有……搬家。

此地点,他当初找很久,独自一人寻寻觅觅,原先不过一间水泥石房,乏善可陈,他添砖添瓦,把自身所有精力全给了它。若去细瞧,那磁砖缝里,兴许还能见他那时拼凑,掰断指甲遗落的血迹。

这儿是他最终堡垒,遮他风雨,不令他伤;他从不带人回来,在之前也仅一个乔可南破过例。

杜言陌却踏进来了,用他这年纪独有的纯真,击溃他能做的所有防备;每当少年走在这间屋里,安掬乐总觉他每一脚踩的都是他的肋骨、他的心肺。

一个用力,便全坏了。

他却甘愿。

甘愿被他踏着躯干,把五脏六腑全移位,改造成合适他的样子。

吃饱了,杜言陌去洗碗,安掬乐洗澡出来,走进厨房,见少年把最后一块盘子,放进洗碗槽上头的烘碗机里。

杜言陌很高,搁碗时不必抬头,左手的肌肉随动作微微拱出,十分流畅的线条,水珠自指尖一路滑落至手肘。杜言陌将之抹去,做好一切走向安掬乐,拿起他披在肩上的毛巾,给他擦发。

「呼……」安掬乐偎他怀里,溢出舒服叹息。

杜言陌知他爱美,特意估狗学习吹发方式,技术不错。安掬乐发色浅,头发比常人脆弱,连光顾多年的造型师,也会不小心扯断好多根,杜言陌却不会。

他不舍得。

擦着擦着,杜言陌忽问:「菊花先生,大学好玩吗?」

安掬乐无语了会,才答:「……还好。」自己给少年的设定是二十一岁的大学生,念设计,偶尔接一些设计的CASE打零工。除了最后一项,其他全不符合──事实上,安掬乐压根儿没念过大学。

他专科毕业,没再往上念,但自行做了许多进修。他这人爱好极端,不感兴趣的,打死不多看一眼,索性挑着喜欢的学,能进现在这间公司,纯属阴错阳差。

商人总伤人,外商公司尤其伤,没文凭,压根儿不把你当人。

原先安掬乐仅是外包合作,却被《Flawless》主编钦点看上,招入部门,最初的薪水问你干不干,当真只有含泪骂干。

他喜欢时尚,于是去了,熬了不少年,终于干得心甘情愿。就安掬乐来讲,念大学不过是一个选项和流程,令你思考领会究竟该按喜好走下去?抑或妥协、放弃,淹没在重重人群,最终被潮流推着肩背,踉跄前行。

杜言陌给他擦一段落,拿来吹风机,道:「我……」

「什么?」后面的语句被吹风机的声响盖过,安掬乐没听清。

杜言陌俯下身,一边给安掬乐吹发,一边贴着他耳朵。「我不想念大学。」

安掬乐一激零,也不知是吹风机抑或少年的吐息热点。可他刚才那句确实把安掬乐骇着,杜言陌眼神很认真。「我不想念。」

安掬乐头疼,就他来讲,不念就不念吧,说了他这人不能养小孩,小孩不想做的事,干么强逼人家做?

儿孙自有儿孙福。

偏偏要换以前,不负责任的话怎样都能讲出口,现今却觉肩膀沉。他晓得杜言陌很听他的,正因如此,心肺才疼,搞到这样已经够对不起小孩家长了,若自己一句话,决定他未来怎么算?

果真是情感越重,责任越大。

他只得很老梗问一句:「不念大学,想做什么?」

杜言陌答得倒是快:「跑步。」

跑一辈子?想也知道不可能啊,现实里哪堪这般?

杜言陌:「有个叫超马的运动,我估狗过……」

又估狗?估狗来的东西,怎能全算数?

安掬乐想讲又不能讲、不忍讲,最终使出敷衍大法,抚了抚少年的头:「算了,先念高中,其他慢慢来。」

「……喔。」

他继续吹发,吹完了,去搁吹风机。

安掬乐吁口气,蜷在沙发上扳了扳手指:离高中毕业还有三年,自己届时会在少年人生里吗?他持疑,懒得想。

杜言陌回来覆在他身上,亲吻他眉角、耳朵……终至嘴唇。安掬乐抬手攀住他厚实背脊,嘴唇与嘴唇辗转相贴,对方口腔里是自己惯用的薄荷牙膏,却别有一番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