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膳坊酒楼二层,最大的包间就是郑少祖曾经摆寿酒的那间,门开着,偌大的餐桌铺着雪白的桌布,空空荡荡,没有美味佳肴,更没有觥筹交错,有的只是主位上摆着的一个圆形餐盘,上边盖着银光闪闪的盖子。
唐琛端坐主位,看着前来赴宴的这些老家伙们依次落座,彼此之间没有过话,也不礼让,每个人都带着保镖,乌压压地站满了一屋子,丁义来了,坐在餐桌的另一端,与唐琛相对而望。
曲爷居中,嗅着手中的鼻烟壶,冷冷地也不说话。
杨启年又来晚了,唯独他见了唐琛,堆着笑打招呼:“哎呀,唐老弟,不好意思……”讪讪地坐下,打量了一眼,即便来晚了,唐琛也没有开席。
该来的都来了,所有人面色阴郁,他们大都刚从郑宅过来,郑明远的死相历历在目,那只断手还没接回去。
唐琛没有去郑宅吊唁,却在御膳坊这里大摆酒席,但为了那只肥羊,他们不想来也得来,现在郑明远已死,曲爷年事已高,丁义再横可他手里没货,杨启年是个有奶就认娘的墙头草……外边都是青龙堂的人,唐琛的面子,不想给也得给。
丁义尚未开口,曲爷先发了声:“唐琛,既然请我们来,怎么也不给众叔伯摆酒上菜?”
唐琛浅笑:“我之前一直嫌御膳坊的厨子不和我的口味,今天特意带来一名新厨子,做了这道菜,待我亲自替众叔伯分了,大家一起品尝。”
又一个叔伯忍不住道:“唐琛,我们不是来吃什么宴的,如果你是来分货的,那就赶紧的吧。”
唐琛笑容隐没,目光巡视了一下众人:“想要分一杯羹的,那就得先吃了我这道菜。”
唐琛一把掀开面前的银色盖子,白色的餐盘中,赫然是一份刚出炉的猪脚饭,坟包似的白米饭上趴着一个卤好的猪手,油光锃亮,卤汁四溢,旁边还配着几根碧绿的青菜。
众人见了,均是一愣,只见唐琛左手拿叉,右手持刀,开始慢慢肢解着那只炖的酥软近乎脱骨的猪脚。
“我从来不吃这道菜,嫌气味大,但今天为了众叔伯,我就破了这个例,就此一份,我来分,大家尝。”
修长白皙的手里握着的刀并不是真正的餐刀,而是一把锋利的剔骨刀,精准而又灵巧地游走在皮禸筋骨间,猪骨被一块块剥离、剔除,只剩下哆里哆嗦的香滑细软在唐琛不紧不慢的语声里,继续分解着。
“吃完这道菜,我就告诉你们那批货怎么分,别急,人人都有。”
唐琛抬起头,将第一份放到侍者递上来的空盘里,优雅地一抬手:“丁堂主,这些日子你代理社长,辛苦了,理应得第一份,也是最好的一份。”
剔到一块筋肉相连,用了点力才割开,刀尖在瓷盘上发出几下刺耳的刺啦声,唐琛啧了一声:“这么嫩的猪手居然还有老筋,无碍,除掉了就好嚼了,给曲爷送过去。”
身边适时递来一摞餐盘,将分好后的猪脚饭,一份一份准确地按唐琛的要求码放在每个人面前。
“想起来了,没有餐具,对不住各位叔伯兄弟,那你们只好用手抓着吃了,不想用手的……可以,我唐琛亲自喂到你们嘴里。”
最后几个字,声音骤冷,冷得骨头缝里都冒出寒意来,众人皆骇然变色,郑明远那只被剁下来的左手,是不是也是因为没用了,被人喂进了觜里。
西元的心漏跳了几拍,昨晚唐琛究竟去了哪里,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今天的饭局注定要由唐琛来当家。
“唐琛你…什么意思?”丁义的额角泛着一层冷白的汗光。
唐琛扫了眼每个人面前纹丝未动的餐盘,点燃了一支香烟,幽幽道:“想吃我唐琛这道菜的就留下来,不想的,现在可以走了。”
包间内,鸦雀无声。
曲爷冷哼一声,推开眼前的餐盘,起身就要往外走。
唐琛一翻腕,手中的剔骨刀刷地扎进了餐桌,凌光厉闪。
“我想大家不介意再多吃一点点。”唐琛不紧不慢地说。
不知过去了多久,也不知是谁先带的头,手指伸向了泛着油腻光泽的猪脚饭,陆陆续续的,更多的手伸向了自己的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