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林墨,亲他了。
理由是他犯病。
哦,品品这个丢人的理由。
陆延之抬手扶额。
昨天晚上他俩保持着那个姿势很久,陆延之是完全傻眼,而林墨则是不确定陆延之的状态如何,一直没敢动。
直到远处传来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两人才各自拉开距离,之后看着那辆正在掉头的滴滴,同时默了。
再之后就是一路沉默着回到了公寓,再再之后就是陆延之辗转反侧了一晚上都没睡好觉。
林墨亲他了。
林墨为什么要亲他?
因为喜欢他么。
不,醒醒,只是因为你犯病。
不,林墨肯定是喜欢他的。
两个小人在陆延之的脑海中打起架来,打着打着,陆延之突然一巴掌拍散它们,木着脸想,他为什么一定要觉得林墨喜欢他呢?
用逆向思维来思考这个问题,就是……他希望林墨喜欢他,所以才会觉得林墨喜欢他,他为什么要希望林墨喜欢他?
因为……
陆长官喜欢林教授。
这个逻辑问题总算捋清楚了。
“咚咚——”
陆延之还没来得及给自己刚刚得到的答案做出反应,就听见门外传来敲门声,他私底下不会和谁多来往,所以门外的人是谁不言而喻。
陆延之莫名咽了口口水,长舒一口气后走到门口打开门。
开门的一瞬间,陆延之的眼中就闪过一丝惊艳。
美人在骨,也在皮。
这是陆延之从林墨身上悟出来的定义美人的新概念。
门外的人一改平时的浅色系风格,穿着黑色的衬衫和一条露出脚踝的九分裤,衬衫的款式偏宽松,却更显得他腰身劲瘦,松开一颗扣子的领口露出锁骨,无论看了多少次,陆延之都会被林墨身上的任何一处风景所吸引。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陆延之这才发现自己也是个隐形颜狗,唾弃自己的同时又不放过一丝一毫,将今天的林墨打量个透。
“好看吗?”被他打量的人突然出声问道。
陆延之喉头微动,眼睫微颤。
这是被抓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