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正文番外完

等林沁华喝完,侍女才忧虑地道:“前面的宴会快结束了,您真的不过去吗?”

墨寻摇头,把空碗递给她。

“可分明您才是……”侍女似有不平。

谁都知道,说是两人同一天生辰,其实能确定的只有墨寻。

没人知道墨知晏是哪天出生的,只能按照他能和墨寻偷天换日这一点推测,两人应该是差不多时间出生,实际日期就没人知道了。

再说他已经是墨家的儿子,生辰是哪天早已被人所熟知,考究起来也没有意义,总不能对外公布再换一个,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也就没人想起要去查。

“看到他比较影响我心情。”墨寻说,“我陪母亲挺好的。”

侍女只当他在逞强,不好再揭他伤疤,满心怜惜地下去了。

墨寻也没解释。

解释起来太麻烦。

他真没觉得哪里不好,能在生辰当天一整天看不见墨知晏和墨天晔,他是真觉得挺不错,要是母亲的病能好起来就更好了。

他没怎么过过生辰,过去是李家夫妇说不清日子,索性就和李终程同一天过,也算省下一笔钱,后来……

他离了李家,独自一人,又不知道是哪天,就更没什么好过的了。

只是偶尔身陷秘境、或是受了伤,看着天空高悬的明月,脑海中也会略过半个念头。稍纵即逝,并不会长久。秘境危机四伏,散修没有同伴,就更为危险,他必须尽快处理好伤口上路。

现在生活安稳,可以专心修炼,除了墨知晏时不时恶心他一下,已经算得上不错了。

林沁华陷在谁也不懂的世界里,但只要不发疯就是好的,别的都无所谓,就像现在,她拿着枕头翻来覆去地看,兀自玩得开心,谁也看不出她早上神志全无的模样。

墨寻心里一动,拿起她一缕头发。

侍女平日里也会给林沁华梳头,但她不是每次都配合,有时候闹的比较厉害,旁人近不了身,就只能等到她平静下来再给她梳理。

林沁华今天就很不配合,头发还是乱的。

墨寻用手指理顺,给她编了条辫子。

雪白一根,沿着肩膀垂下。

林沁华看得很新奇,抓着看了很久。

墨寻趁机出门煮了碗面,在林沁华发现他离开之前赶回来,放在桌子上,弯下腰,摸了摸她已经找不出一根黑发的发顶。

“我已经回来了,母亲。”

所以,不用那么害怕,他会一直在的。

林沁华怔怔地看着他,忽然抓起一样东西,硬塞进他的手里,笨拙而又不熟练地笑,“给、给你。”

“生辰快乐宝宝。”

她还把墨寻当成当年别人从她手里抢走的孩子,执着地叫他宝宝,全然不管墨寻已经长得很大了。

她有点不好意思,躺下来,给自己盖上被子,扭头说,“你走吧,我要睡觉了。”

墨寻走出屋子,屋檐下的灯笼照亮了他手心里的东西。

——一朵白色的干花。

这样说或许不太恰当,因为这朵花看起来实在太过鲜活,像是还开放在枝头,花瓣半透明,在夜里散发着浅淡的白色光晕。

门边守着的侍女惊呼:“这是……夫人的碎幽?”

很少有人知道,林沁华的本命法器,不是她一直在用的配剑,而是这朵花,一件几乎不带攻击性的天阶护身法器。

墨寻怔然看向屋内。

林沁华已经睡下了,气息平稳,好像完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任务,所以一整天的提心吊胆终于结束,可以放心休息了。

这其实是幻境和现实在她脑海里交织的后果。

幻境里的她反复失去自己的孩子。

现实中的她数着日子,从很久之前就等着这一天到来,想给自己的孩子送一份生辰礼物。

只是她的病实在磨人,发作得毫无规律。

墨寻也不是随时都空闲。

墨寻想要带她离开,总是用大量的时间闭关。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总有各种原因,阴差阳错让她错过了,一直拖到了今天,得偿所愿。

“……谢谢母亲。”

墨寻这时还不知道,这是他在华弥仙境过的最后一个生辰,也是他陪着林沁华的最后一年。

他的修为进步太过神速,给了墨知晏莫大的压迫感。

自知修炼比不上他,墨知晏也不愿坐以待毙,索性从其他方面下手。

栽赃陷害,巧言挑拨。

很快,墨寻逼不得已离开华弥仙境。

墨天晔大怒,下令让人把他捉拿回来,接连失败之后,这条追杀令之后成功加上了“生死勿论”四个字。

十年匆匆而过。

无人踏足的秘境中,鲜血沿途洒落,墨寻把手腕上的伤口缠紧,其余不那么严重的就不管了。

身后熟悉的声音毒蛇一般缠绕而来,带着无可名状的兴奋。

“——我看你还能跑到哪去?”

“为什么要跑?”墨寻回过头,看到轮椅上的人,黑白分明的眼睛里依旧是平静的。

鲜血流进眼睛,刺得他眼睛发疼,眼前血红一片,像蒙了层血雾。

他盯着墨知晏死不瞑目的眼睛,轻声说:“这是我给你选的埋骨地啊。”

其实早就该这么做了。

但要是真的做了,就意味着彻底和墨天晔撕破脸。

在他实力足够强大之前,这样做实在不够明智。

但现在无所谓了。

墨知晏一生忌惮他天道之子的身份,嫉恨他的天赋,也不屑于他的迂腐固执。

可惜他到死才知道,那不是迂腐。

他只是带母亲离开华弥仙境。

他要是走投无路了,墨知晏也就到了死期。

他一定会在死之前带走墨知晏。

顾随之饶有兴致地看着这场死斗,看着洞穴中央的少年力竭倒下去,看他生命流逝。

这人把血糊的他一身都是,拿他去捅人,还蓬头垢面的。

不过够疯。

所以要不要救?

不救的话,别人进不来这里,他又要无聊好多年。

救的话……凭什么要救?

可血契已经成了。

他意思意思,走个过场,“你还有什么愿望吗?”

“我想……报仇。”

这声音沙哑得好像拿石头磨过,还很轻……这也正常,这人都快死了,就算想来个河东狮吼也做不到。

不过……报仇啊。

要是这人说想活下去,那他绝对冷眼看他死,血契反噬又如何,魂飞魄散最好,他从此就解脱了,再不用看这个讨人嫌的世界,但这人说他想报仇?

那不有意思多了?

“那好吧,我帮你报仇。”

墨寻没听到这句话。

他快死了。

生命最后一刻,他睁开眼,目之所及满是鲜红,他分不清是因为心魔,还是血溅进眼睛里去了,亦或者……

是他握在手里的剑。

透过这把剑,他好像看到了一双含笑玩味的眼睛。

他生在开春的时候,三月初六。

按说是一个极好的日子,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漫长隆冬过去,农人忙着播种、商人忙着合计新一年的生意、少爷小姐们换上春衫去郊外踏青,就连树木都抽出新芽,换上一身嫩绿新装,一切都生机勃勃。

然而他死的时候却是秋天。

他在那个秋天,遇到了一个生于秋天的人。

他死在九月初三。

也在那天得到新生。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连载到这里就结束啦,感谢大家这段时间的陪伴QwQ!!!

挨个按倒啵啵我的宝子们!!

一些事项:

福利番外应该有个几章,不过不规律,随机掉落。

小段子短的丢v博,vb就是笔名,长的发福利番外,不一定和正文世界观一致,可能就是我一拍脑袋想出来的……总之可能很鬼畜。

ps:接下来一段时间如果显示更新可能是我在修文和改错字,修一下前面一些细节。

下本文预计七月开,我先存个稿qwq

同修仙古耽,被穿书,美强惨万人迷魔尊受x (非常规)高岭之花天道攻。

非常规的意思是,不是板着脸一脸冷漠不说话那种,攻是个无情道大佬,会对你笑,会轻言细语哄你开心,但是莫得感情那种,看受杀人就跟看猫咪撒娇一样……

受就是个纯疯批,非常纯,笑得比攻甜,杀人比攻狠。

基本就是,一个在前面杀,一个在后面看乐子(因为看得出来都是该死的人),顺便销尸灭迹……

文案有改过,大家感兴趣的可以康康。

(搓手)到感言环节了qwq

大家留的评论大部分我大部分都有看,但是连载期间不好回复,可能涉及剧透和其他的一些原因,所以憋回去了。

尤其是里面有一些关于角色的,感觉可以解释一下。

其实这本书里面大部分角色的心理都是简单而纯粹的,比如林慕一心想复仇和保护自己在乎的人,顾随之纯摆烂,能活活,不能活就死,谁惹他他就收拾谁,但里面有些角色心理就比较复杂。

比如最初收养林慕的李家,李终程不用说了,就是纯坏,不感恩只会索取,但他父母比他好一些,他们知道林慕的来历,知道林慕并不欠他们什么,但他们还是忍不住为林慕能带来的好处心动,无论是林慕都身份,还是林慕能给家里赚的钱,所以他们明知道李终程的所作所为,还一直纵容他,不鼓励但是也不阻止,要是别人指责他们,他们还会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很委屈,错都是李终程犯的,他们也阻止了,只是李终程不听他们的,他们很想对林慕好了,是能力不足导致的。

还有龙女,这对母子的性格一一直是非常相似的,凌轻殷养他十年,他还凌轻殷的时候说的是“我不欠她了”,龙女亏欠他,到死的时候也是一句一样的“算我还他”。

墨天晔的设定,一开始是按照一个刻板迂腐的封建大家长来设立的,他本身没坏心,对华弥仙境来说也算是无功无过,能听的进去劝,也会反思自己,有正常的是非观,只是容易受人煽动,而且以自我为中心,父权思想非常重,他的性格感觉可以归类为一句话,“他可以做个好人,只要他别遇到坏人”,就像棠溪聿风,虽然下线很早,但他算是心思比较复杂的,“他也能做个好人,只要没被人触碰到利益”,他不是纯粹想害人,甚至很喜欢林慕这个师弟,但他见不得林慕过的好,在他心里,没有林慕,他就是墨天晔唯一的弟子,华弥仙境未来的掌门,但有了林慕之后,曾经的第一天才被降格为第二,他以前拥有的东西全没了,永远只能给林慕做一个副手,所以才不甘心。

顾随之和林慕这对cp,大家其实可以看出来,他们一开始是不在一个频道的,顾随之非常能摆,就是说他对生活的态度是非常得过且过的,你给他甩脸子他就甩你一巴掌然后让你滚。

他救林慕是一时兴起,喜欢林慕的脸也是意料之外,但这种喜欢非常浅薄,就和看到一朵漂亮的花,一个漂亮的瓷瓶差不多,纯粹欣赏美丽事物,只是性格特别欠抽,喜欢招惹林慕玩,那个时候他就没想过让林慕顶着因果去复活他,因为他知道这有多难,只想舒舒服服过完最后这百来年。

但是随着认识加深,了解林慕的过去,才渐渐生出别的情绪。

比如离开李家的时候,他对林慕是非常恨铁不成钢的,他觉得林慕就是白瞎了这张脸,长的这么精明,实际上却是一个小古板。

什么正道什么道义什么因果,他是通通都不在乎的,他只在乎自己过得开心。

这是两种不同思维的碰撞。

林慕从小被人教育要知道感恩,本身亏欠心理非常重,他不愿意欠别人的东西,收到别人的好意就想千倍万倍的回报回去,但他本身算不上迂腐,他只是属于那种,“我不喜欢你,我就离你远远的,也不想理你,还完欠你的就永别,老死不相往来”,也就是哑巴性格,不屑于为自己分辨,更不屑于申冤和诉说委屈,宁可站着死,也绝不向人低头,一百斤的骨头就有九十九斤的倔。

顾随之非常不喜欢这种性格,但不巧的是,他成了林慕这种性格的受益人。

林慕会感恩,而他救了林慕,带林慕重生,成了林慕最大的恩人,也就是说林慕会把绝大部分的好都给他。

而顾随之嘴上说不喜欢,但他也是非常不喜欢欠人东西的,典型的吃软不吃硬,心态渐渐的就从“他怎么这个性格”变到了“他就不能只对我好吗”。

还有结局,其实一开始我写的结局最后一句话是,

林慕,往前走。

然后我给他挪中间去了,别自己走了,背着吧,xql一起往前走。

让最后一章去承接第一章。

……

说多了……orz我是话唠,高冷都是我装的。

总之就是。

爱你们!!!

下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