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场

第三幕戏剧 桐宿 8186 字 2024-12-13

歌利安看向撒加,平静的眼睛完全不受撒加轻佻语气的影响,只是微笑回答:“请殿下代我和克雷芒大人向陛下问好。”

撒加挑了挑眉毛:“我一定带到。”

他身后的侍卫官也许是等急了,又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两句什么,撒加脸色微微一变,但只是一瞬间又恢复了平日里那副懒洋洋的样子:“那么我就失陪了。”然后淡淡扫了歌利安一眼。

歌利安轻轻俯身,恭敬行礼,直到撒加的背影完全消失在人群才直起身。

撒加走后,气氛明显轻松不少。像艾瑞克这种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土财主自不必说,连莉莉丝都轻快了许多。

“午夜会有正式的烟花表演,我让朱诺安排好了观景台。”莉莉丝打开一面花纹复杂,鎏金扇骨,扇面镶嵌珍珠的金属折扇,轻轻挡在脸颊前面,说完又合上,提着扇尾在手中轻轻晃荡。

庞塞的未成年少女很少用折扇,看来这是她今天成年礼的礼物之一。

我没做声,身后的艾瑞克来了兴致:“好啊!”说着,转头看我,“本来我还想来点其他安排,那就和莫迪拉小姐欣赏完烟花表演,然后就去我父亲的新庄园怎么样?离这里并不远。”

又到了显示塔利安家财大气粗的时候。想到安迪密斯找的那处住处,虽然不情愿,但我不得不承认,艾瑞克说的是个好提议。艾利克斯作为莉莉丝的未婚夫当然不会扫莉莉丝的兴。只是……

我看了歌利安一眼,发现他正注视着舞台,聚精会神,心无旁骛,似乎沉浸在戏剧之中。他非常安静,没有半点攻击性,好像湮没在了人群之中,可他又太过显眼,疏离,沉默中隔绝了周围的一切,这热闹的盛会和人群都与他无关。

我撇开头。

“一起去吧,歌利安。”开口的是艾利克斯,他果然旧情难忘。

歌利安迟疑了一下,琥珀色的眼睛温和地看向艾利克斯,微笑道:“不用麻烦了,我明天就回六芒城,今天是为了给撒加殿下作陪,不然作为神官,不该在外流连太久。你们尽情享受今晚,我一会自己会回去的。”

艾利克斯看着歌利安,过了一会,才继续说:“我让人送你。”

歌利安微笑:“谢谢,不必了。”

多么矫揉造作的纠缠,我看着台上的演员冷冷地想。

“啊!我的珐琅吊坠!”莉莉丝忽然惊呼,懊恼地审视着她的新扇子。

“一定是刚才撞到你的少年,他是小偷。”艾利克斯冷静地说,他扬首朝四周人群扫了一眼,迈开长腿朝一个方向追赶过去。

人群中一个穿着深棕色肮脏衣服的矮个子小子回头看了一眼,知道自己被发现,压低了头上的帽子,闪身挤进人群中。

“就是他!那个有点跛脚的小个子!”莉莉丝跺着脚,气呼呼地使唤傻呆呆站在原地的艾瑞克,“你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帮我追上那个小偷!”

艾瑞克永远慢半拍:“哦!哦!好的!”说着也跟着艾利克斯的脚步追入拥挤的人群。

朱诺一直派人在不远处盯着,此时发现这边的骚乱,领着几个穿着莫迪拉家制服的年轻人小跑过来:“出什么事了小姐?”

莉莉丝怒气冲冲将事情又说了一遍,朱诺立刻让随从跟着一起去追捕那个扒手少年,又让人先护送莉莉丝到人少些的地方,毕竟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对于莉莉丝还是有些不安全。

“佩罗大人,我先带小姐去城南的钟楼,一会您和歌利安大人可以到那里找小姐会合。”

我点点头:“好的,我一会会转告艾利克斯。”

朱诺颔首:“那么待会见。”

莉莉丝的心情被这件事破坏殆尽,朱诺低着头,一边被莉莉丝数落,一边扶着她上了马车。

“克里斯!”莉莉丝掀开车帘,探出小脑袋,“待会见,你可别偷偷溜了。”

其实我确实不太感兴趣什么烟火表演,那种华而不实的把戏只能哄哄不谙世事的少女们。但鉴于莉莉丝刚刚发了一通脾气,我不想这个时候火上浇油,只好点了点头。

莉莉丝这才露出放心的表情。马车启动,在拥挤的人群中毫不减速。

《安德鲁的眼睛》这一场戏刚好进入尾声,演员在花车上谢幕,人群渐渐散开,又去别的花车聚集。

我回过头,发现歌利安还站在原地,望着舞台上正在收拾道具的帮工不知在出神想些什么。夜风轻轻吹拂,他的金色短发被封拂乱,发丝微微遮住眼睛。周围的花车灯光,忽明忽暗的夜空烟火,让他流动的金发有种流光溢彩的光泽。他的脖颈白皙纤细,有流畅利落的线条,我忽然想起在荆棘之鸟里的某个夜晚,我百无聊赖,托着腮,看他穿着厚重的戏服。台下的风流少妇们小声尖叫,而他在台上,拉着女主角的手,念着可笑的台词。当然,那天的女演员丑得简直一言难尽。

我本想挖苦他就算进了六芒城的诸神之殿,也摆脱不了骨子里的戏子习性,但话到了口边,我忽然觉得喉咙有种奇异的干涩,让我一个字也说不出。

不想再看见他了,我转身朝人流中走。

五月的夜晚,王城街道两旁种着金合欢与石榴树。火红的花朵开在枝头,香气浸染着晚风。随着夜色越来越深沉,树下阴影中躲着一对一对互诉衷肠的青年男女,与灯火明亮处热烈喧闹的节日气氛隔绝开来,形成难得静谧的角落。

避开一行穿着彩色演出服的杂耍艺人,忽然一只肮脏的手揪住了我的裤脚:“尊贵的大人,请您行行好吧,可怜可怜我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请您恩赐我几个铜板,让我买块面包吧。”

我审视着这个浑身脏兮兮,穿着破烂的小乞丐。这个小乞丐大约只有八九岁,这种贫民窟长大的孩子由于缺乏营养,身高要比同龄孩子矮小许多,此刻他畏畏缩缩半跪在路边,手紧紧攥着我的裤脚,仰着头看着我,一脸可怜哀戚的表情,可是一双眼睛却过于灵活,有着不符年龄的精明。

我冷冷看着他,懒得对他说一个字,继续抬脚向前走。

那个小乞丐手攥得死紧,没有料到我会完全不理睬他径自向前走,他狠狠被我带得向前一个趔趄,扑倒在坚硬的鹅卵石地面上,裸露在外的小臂和右侧脸颊都擦破了皮,伤口渗出血丝还沾了地上的泥,显得更加可怜。

他应该非常意外,一般富家公子打扮的青年应该都会被他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欺骗,或者不情愿也要为了面子扔几个铜板给他,他没有想到我会做出这种举动,才会一个不小心摔成这样。

但小乞丐很快回过神来,一手捂住眼睛放声大哭,丝毫不在意会引起路人的围观,一手丝毫不放松地揪着我的裤脚。

“天呐!尊贵的大人,我是哪里得罪了您么?如果您不肯赏赐我,我也绝无怨言,但您为什么要这样整我?我没有钱吃饭,已经瘦成皮包骨,没有一点力气,现在还受了伤,骨头好像断了,我没钱去看病。”

我充耳不闻,冷着脸继续向前走,任这个小乞丐攥着我的衣服,被我在地上拖行。

如果他以为我会选择息事宁人,那就大错特错。我只是更加厌恶,为安迪密斯一丝不苟熨烫得毫无褶皱的丝质长裤感到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