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饭,我推开卧室的门去叫媳妇儿起床。
我不在的时候他睡觉总会缩成一个团,被子全抱怀里,人在外边儿晾着。冬天还好,有暖气冻不着,夏天他喜欢开空调,经常吹着凉,拉稀跑肚的。说了又不听,不让开又生气,只能藿香正气水儿家中常备着,或者出门前偷摸地给空调定个时,总之就是操不完的心。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他还没醒,半张脸埋在被子里看起来特乖,特白净。丫就睡着了的时候有点儿人样。
我一条腿跪在床上连人带被子地抱了抱,亲了口他的脑门儿小声说:“宝贝儿起床吃饭了。”
他起床气大,这是我反复实践后研究出来的一种他比较接受的叫醒方法。
他闭着眼不耐烦地嘟囔了一句“又吃饭……”然后极度不爽地踹了下被子,正好踹我肋骨上。
其实没多疼,但那一下我差点觉得我要撑不下去了。
以前他这种起床气在我眼里都特可爱。我乐意抱着他一遍一遍地哄他下来吃饭,佛山无影脚把肋骨全踢断我都觉得打是亲骂是爱。
只是哄了八年了,我也不知道我这算不算腻歪了。
“那就再睡会儿吧。”今天我没再哄他,帮他把踢乱的被子重新盖好,起身走了。
我前脚刚在餐桌前坐下,他后脚就噔噔噔地跑了出来,头发还乱翘着。
他自己清醒了,眼睛带着刚睡醒的红,估计是没睡饱一直在揉眼睛,很乖地说:“我刚有点睡迷糊了。”
和刚才判若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