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葛妮思的失踪想必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
因此结合之前温澜书的推测,哈迪斯认为这面镜子能作为一种“通道”连接水面,当镜子与水面相连时,人们就能从水面上看到心中的欲望,然后像被塞壬蛊惑的水手一般,不断的想要与倒影靠近,直到一头栽入水中。
倘若真是如此,那么那些如朝圣般成批死在溪流边的动物也就有了解释,厄客德娜和喀迈拉能在林中瞒过月亮、来去自如的原因也有了解释。
哈迪斯科以百分百肯定,这面镜子必定不是这个世界的物品。
或许就是对方趁着世界屏障被削弱的时间段送进来的。
这么一来,这面镜子就成了与对方联系最紧密的物品,也成了揭示对方身份的绝佳线索。
一时间,大殿上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负责此事的宙斯。
然而宙斯却一反常态的沉默了。
“那面诡异的镜子……”
宙斯苦恼的皱起眉毛。
“没有结果。”
他说,神情肉眼可见的焦躁。
“赫淮斯托斯用各种方法检查了一遍,那就是面普通的镜子。”
这次哪怕连哈迪斯眼中也流露出一丝震惊。
阿尔忒弥斯更是霍然起身,同宙斯如出一辙的蓝眸颤动着,里面满是不可置信。
“怎么可能?!”
“阿尔,”宙斯的话语中难得带上了些许安抚,“距离事情过去才半个月,再给赫淮斯托斯一点时间。”
“或许……”清冷的声音突然响起,温澜书犹豫了一下,不太确定的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是因为这面镜子没有认主?”
继“修炼”之后,又一个全然陌生的名词砸在了在场诸神的脑海中。
看着齐齐投过来的满载好奇与疑惑的视线,温澜书恍惚间有种自己在带徒弟的感觉。
于是他拿出了十二万分的认真,回忆了一下自己当年是如何带徒弟的,一字一句的、仔仔细细的将修仙界的基础知识告知了在场的希腊诸神。
“在我的世界,法器是构成实力很重要的一部分,法器可以锻造也可以从一些秘境中获取,越是高级的法器威能就越大,主人便会在法器上下禁制,一般只有法器认主后才可以使用,否则就是一件普通的器物,也算是为了防备重要的法器丢失后被恶人利用,而认主的方式……一般是用血液。”
“那你的这柄剑也是认主的法器吗?”
宙斯感兴趣的视线落在了温澜书腰侧的青虹剑上。
温澜书颔首。
青虹剑是他师尊在他十八岁的时候送给他的礼物,取不周山上的精铁,由最优秀的锻造师用三昧真火冶炼数年而成。
剑身较之寻常宝剑更为纤细,完美契合他所练剑法,舞起剑时清灵俊秀,似白鹤翩然,但寒芒乍现时也如白虹贯日,携有万钧之势。
在这柄剑造好的那一刻,师尊就在上面下了禁制,也让他滴血认主,只是真正能发挥出这柄剑真正实力,还是在他剑道大成之后。
宙斯一脸的跃跃欲试,他未曾亲眼目睹温澜书一剑劈开提丰的样子,对那柄剑的威力没有直观感受,但这并不妨碍他此刻想抽出这把剑,看看这把剑在他手中是否是凡铁。
哈迪斯一眼就看出了他心中所想,对自己这个弟弟的傲慢任性他早有领教,眼眸懒懒一抬就开始赶人。
“镜子的事有了线索,你现在不回奥林匹斯山继续研究?”
哈迪斯觉得宙斯还是待在奥林匹斯山的王座上畅饮美酒来的好,宙斯也不愿意在黑漆漆的冥府多待,就连他今日来冥府商量事情,也是踩着点到的,到达时冥府的神殿中其他两位神明早已落座,酒都喝了一杯。
若是以往,看到哈迪斯赶人,他定然跑的比谁都快,突出的就是一秒都不愿多待。
但是这次宙斯照旧一声轻嗤,习惯性的呛了他兄长一句,试图为自己找回神王应有的场子:“莫非你以为我愿意在你这儿多待吗?”
随后他在座椅上换了个姿势,酒杯从右手换到左手,不动了。
哈迪斯:……所以你还待在这儿干嘛?
宙斯这出奇异常的举动引起了阿尔忒弥斯的注意,月神带着宁芙离去的动作一顿,缓缓坐回了座位。
顶着两道神明的目光,宙斯眼睛一转,将视线放到了温澜书身上。
“话说……”他一手托腮,一双桃花眼仍旧弯成欣悦的弧度,“你去过阿尔的森林,也来过……”
他打量了一下四周,撇撇嘴,“也来过这永夜无光、鬼魂哀嚎的冥府。”
“但似乎还没去过奥林匹斯山,”宙斯放下酒杯,一双眼睛认真的看过去,发出了酝酿已久的邀请,“怎么样?既然难得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要不要来奥林匹斯山玩一玩?当然,如果你想去波塞冬的海域的话,也可以。不过我还是建议你先来奥林匹斯山——鲜花,美酒,宫殿,珠宝,世间最好的一切都在那儿。”
“如果把这个世界比作王冠的话,奥林匹斯山就是王冠上最为华美的宝石。”
神王脸上露出傲然的神色。
“你没有理由不去那儿。”
澄澈的酒液倒映出神王湛蓝的双眸,如同一望无垠的海面上升起一轮炙热的朝阳,宙斯诚挚而热烈看过去,静静等待着对方的回话。
温澜书没有第一时间拒绝,但却也没有立刻答应,双眸微垂遮住眼角,似乎在细细思量些什么。
见一时间没有得到回话,宙斯一脸早有预料的样子。
“好吧。”
他从椅子上起身,装模作样的揉了揉自己被河中冤魂的哀嚎荼毒已久的耳朵,从连接披风两端的金扣上取下一个雄鹰形状的胸针,上前几步走到温澜书面前,手一松,那枚胸针就落到了他的手中。
“这个你拿着,你什么时候想来奥林匹斯山,就佩戴着这枚胸针,我保你一路畅通无阻。”
见温澜书似要推拒,宙斯立刻后退一步,嬉笑道:“这是神明的馈赠,送出去不能收回。”说罢还不忘瞥一眼一旁的哈迪斯,直接指名道姓,“我可不像我那无趣的兄长,连份象样的见面礼都不送。”
然后不待哈迪斯响应,宙斯转身就走,神明的身影迅速隐没在冥府的夜色间,离去的速度比他手中落下的雷电还要再快上几分。
温澜书有些头疼的看着手中的胸针,确认道:“这是有什么象征意义、或者特别贵重的物品吗?”
如果是的话他必然要还回去。
阿尔忒弥斯凑近看了看,神情有些复杂。
“不是,类似的胸针他有几百个,只不过因为雄鹰是他的标志之一,所以这种款式的比较多。”
“他经常会送东西给别人,你想拿的话……其实也可以拿着。”
只不过因为宙斯平常送类似物品的对象都是漂亮的女性或者俊俏的男孩,久而久之就默认拿着这些东西的人,都是宙斯的情人。
虽然这个猜测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对的,但也有极少部分被误伤的情况。
阿尔忒弥斯记得宙斯曾作为祝福送给她过一把精致的短匕,刀柄上雕刻着雄鹰与月亮,结果她刚挂在腰间出去打猎没几天,就因为上面显眼的雄鹰标识被误以为是宙斯的情人——她当时并不在自己的猎场,也不是所有的宁芙都见过月神的真容——搞得她当时大为恼火。
——从此对于宙斯的馈赠敬谢不敏。
思及此,阿尔忒弥斯神色渐渐变的一言难尽,她看向温澜书,相当诚恳的补充道:“但是我建议你平时的话还是收起来比较好,要用的时候再拿出来,它虽然是个胸针,但毕竟是神王的标识,如果一直带着,就……”
阿尔忒弥斯想不出来理由了——从单纯的字面上看,似乎有着神王的标识并不是件坏事。
温澜书却了悟似的点点头。
明白了,派系斗争。
洪荒大陆有不少修仙世家,这些世家之间关系错综复杂,又涉及到很多的派系斗争,宗门对外招收新弟子时,这些世家的子弟也会相互抱团取暖,攻讦敌对的家族。
而这些世家一般都有自己的族徽,族徽会以暗纹的形式存在于衣服上、剑穗上,若无端穿着带有这些族徽的衣物,极容易会被认为是对应家族的人,也容易招致无妄之灾。
雄鹰作为神王的标识,似乎从功能上看有部分同族徽重合。
温澜书本就不喜这些有关利益的弯弯绕绕,作为剑修也不喜欢在身上带一些零碎对象,不利于出剑时的动作。
所以他点了点头,将这枚似乎代表着麻烦的胸针收了起来。
打算继续劝说的阿尔忒弥斯见状一愣,默默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虽然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但总之收回去了就好。
阿尔忒弥斯带着爱葛妮思离开后。
温澜书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冥府没有昼夜更替,难以从天色上知晓时间的变换,但冥府也有一套自己的计时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