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确实十分的英俊,外表英俊,实力更英俊。
说季诗是乐队的颜值担当,应该没有人有意见,论皮相,LOTUS的主唱百分百符合少女们对“花美男”三个字的想象,但乐迷们很快就发现,舞台后面那个低调的贝斯手同样帅炸天。
身高一米八六,帅,话少,活儿好(指玩乐器),在舞台上不言不语如一抹英俊的幽灵,飙机车甩得狗仔们都没脾气,也曾被拍到一身低调的棒球帽、棒球夹克,在乐器行里顺手帮一位盲人音乐人修调木吉他。
酷的时候是跟犀利的主持人、无孔不入的狗仔队对着干的摇滚er,不酷的时候就像校园里给学弟学妹带路,社区里帮老奶奶喂猫,话少心热的大男生。
我一直称呼他前辈,LOTUS出道的时候我还在读高二,塞林格大我四岁,无论从年龄、资历、还是实力上,都担得起这声前辈,虽然我们一个是偶像,另一个只是助理,之间并没有前后辈的关系……
后来塞林格说我这么叫他觉得别扭时,我其实有那么一瞬非常失落,可能潜意识里我并没有将自己当做他的助理,我还处在我是一个音乐人,正在向他靠近的自我幻想里。
接着塞林格说:“要么你叫我塞林格,要么叫我林赛哥。”
失落感被巨大的惊喜取代,仿佛大家都在追逐的宇宙的奥秘突然就降临到我面前了,令我猝不及防又受宠若惊。
我问:“林赛是真名吗?”
“太普通了所以像编出来骗你的吗?”
我强掩着内心的激动,激动完就觉得不妥:“好像除了石头哥他们,都没什么人知道你的本名?”
塞林格抽了一口烟:“知道我名字做什么,告诉你是因为工作需要。”
“那以前的助理一般都怎么叫你的?”我有些好奇,也许之前的两个助理也都是知道他本名的,等于我白激动了一场。
他似乎愣了愣,想了想:“她们都叫我哥,你能这么叫我吗?”
我看着这个人,塞林格对我来说是偶像一般的存在,不是那种肤浅的偶像明显,在我的音乐世界和摇滚世界里,他就是精神偶像。我觉得叫不出口,只能尴尬地笑着摇摇头。
塞林格看我一眼:“我也不习惯非亲非故的人叫我哥,只是又没办法纠正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