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吃别人家瓜吃得很快乐的景恒说,“那顾小朋友才十八岁,翩翩少年郎,你都二十六了,本来就是老牛吃嫩草,还不许人说了!”
“这里最老的人,有什么可牛逼的?”容涣暗暗地补了一刀。
景恒:“……”
草,乐极生悲。
这一刀还是阿涣捅的,就很痛。
顾妄言投去吃瓜的眼神。
沈向霆解释说:“我们高中是同一个校篮球队的。我跟容涣是同班同学,景恒高我们一个年级。”
“啊……”顾妄言点点头,“原来你们高中就认识了。”
这么算来,他们三个可以算是很好的朋友了吧,毕业这么多年还有联系,关系还这么好。
而且,霆哥居然还会打篮球?
这真是意外的发现。
活了两辈子都不知道的事。
要怪就怪上辈子没交集。
他想,如果他这辈子是重生到更早一些的时候,他一定会成为霆哥身后的小跟屁虫。
那时就可以看到霆哥读书时候的少年风采了,一定很迷人。
容涣说:“我二十八,某人二十九了。”
除了心疼一秒景恒在容涣口中不配拥有姓名之外,顾妄言对他们的年龄并不惊讶。
他霆哥从小就是家长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学霸,跳级了。
霆哥在这方面很低调,否则以他上的是国外的名牌大学商学院这点,媒体就该狂欢起来,疯狂吹他的学历了。
在娱乐圈中能上含金量那么足的名牌大学的艺人,屈指可数,这要换了是别人有这个能力,通稿已经满天飞了。
越缺什么才会越营销什么,霆哥的名气都是拿实力换的,他根本就不需要立什么学霸人设来为自己添彩。
“你们是校篮球队的,那打篮球一定很厉害吧,”顾妄言说,“有时间要不要约场球啊?”
景恒当即应下:“好啊!我们仨也很久没一起打球了吧,怀念一下青春怎么样?”
青春二字,勾起了三人不少的回忆。
高中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