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佣兵的亏吗?赫萝小姐……”
罗真静静的品着红茶笑看着面前的贤狼。
“怎么可能哪,区区佣兵又怎么可能比的上咱的敏捷!”
赫萝张牙舞爪着,露出一副可爱的模样。
“要知道咱当年可是将教会的一个圣殿骑士团长打的抱头鼠窜,将他身上的肉狠狠的咬下一大块呢!”
赫萝昂起头,挺着自己的小鼻子,一副骄傲的样子。
罗真看着她的样子真是差点笑出声。
几百年前,赫萝生活的那个年代,连城镇那种小地方都有国王,就知道当时的欧洲是多么的落后了,那时候的教会也正在萌芽发展的阶段,并不如现在这般强大,当时的赫萝打的圣殿骑士团张抱头鼠窜很可能是真的。要知道她的本体可是一只巨大的狼。就算是这样,她也吃过教会的亏。
不过如今这个年代,她要是敢暴露自己的本体,很可能就要被法皇厅和宗教裁判所追杀了。
从战斗力来说,赫萝的确没有什么战斗力,但是她的智慧很高,之所以表现不出自己的智慧,完全是她时代的局限性。罗真以千年还有未来的知识作为储备基础,在这十六世纪的人看来,已经是真正的妖孽了。
就在两人聊天的功夫,那群佣兵正好从马车旁路过,他们衣衫褴褛身上还带着血迹,凶狠的眼神看着这辆奢华的马车闪过一丝惧怕,但是还有着一丝贪婪。
“他们好像是遇到草原上的狼群了。”
赫萝眯着眼从马车窗往远方眺望着,能够看到与这片土地相隔的那里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草原上的狼群可不好交流,如果是人类的话,想要通过狼群的阻拦可不容易呢。”
身为一只狼,她对于狼的习性很了解。
“汝说,他们会不会对咱们产生歹意,汝看这里除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车夫外,连个护卫都没有。”
或许是知道罗真的战斗力,赫萝突然对这些打打杀杀的事很感兴趣,或者说,她极富冒险精神,并且沉浸在这之中,想要有更多的冒险机会。
“这些过着刀头舔血生活的人并不傻,他们懂得有命赚钱而没命花的真理,更何况我们这辆马车一看就没带着有钱的东西,他们才不会冒险来攻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