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贝贝天灵盖发冷,心几乎要跳出皮肉化成一滩血水:“卑职不敢忤逆主子,只是请主子三思……”
他牙齿打架地努力说了长长的一番话,竭尽全力地讲述许开仁这条命的重要,几乎用尽了他最全部的逻辑。
“绛贝,你从来都不会对我说不,今天怎么了。”高沅容着他把能说的话全部吐露干净,语气森森地按着他发顶,“许开仁有什么值得你求情的?你上次可没犹豫这么久——”
方贝贝不知道他口中的“上次”是什么时候,只是感觉到高沅发怒,身体下意识地怕到发抖。
跟了这位花容貌蛇蝎手段的主子五年,他早就被驯实了。
高沅蹲下来看着他,一字一句像吐蛇信:“你和他有什么交情吗?别笑掉大牙了,许开仁再不济也是良民出身,寒门举子,绛贝你呢,你是什么东西?影奴啊,贱如床上枕,贱如脚下踏的玩意,你别和本王提你和许开仁有什么私情,你看看自己配吗?你配条狗,你就是狗。”
方贝贝战栗着,眼神涣散。
高沅重新站起来,抽出系在腰上的鞭,猛然一巴掌刮下:“影奴服从其主,我是你的主,如同你在世间的立身之地,你脚下的地是我垒出来的,你的命是我先哺育,我再拿来使用的,你一直很明白的不是吗?”
方贝贝被扇得摔在地上,仰望那张自初见就觉花容月貌的脸,眼眶里的泪水逐渐涌上来。五感似乎因为心魂里的抗拒而选择了闭合,他看不见,听不见,陷进了自己黑暗的空间。
是啊。
我从小学的就是为奴之道,主子构筑成了我的脊梁血肉,主子令我生我才有立命,主子让我死我必横尸。
建立在这牢固信条之上,我才学了各种本领,而这些,都是为了来日替主子尽忠才学的。
我从小到现在,学的一切,做的所有,不都是因为主子才被赋予了意义吗?
哪怕他喜怒无常,打骂成性,视我为刍狗,可他是那个赋予我意义的主子啊。
那么,现在就应该遵从主子的命令。
杀了许先生。
应该遵从。必须遵从。
不可违逆。他主我奴。
他主我奴,他主我奴。
沾皮见血的鞭影落下来,抽得方贝贝仓皇地重新跪好:“主子息怒,求主子息怒……”
“那就隐蔽地杀了许开仁,再次向我宣誓你的忠诚!”
方贝贝发着抖向他叩头,濒死之人一般喘息:“是,是……绛贝领命。”
*
剿杀许开仁的任务在四天后执行,他尽力拖延了四天,就只有这不眠不休的四天。
传向霜刃阁的信件得不到回复,没有阁中首肯,纵使他心中有了个疯狂念头,也怕得腿直抖。
不知道谢漆看到他的信时会想什么,但他师父必定见信则破口大骂。
背主——真的要背主吗?
不过是一个救过他一命的代闺台文人,真的值得他放弃后路背主吗?
不过是个种地书生,不过是个为生民撰文的官吏,不过是一个区区许开仁……
他抖着手带刀带人,戴着面具来到了许开仁面前时,刀光映亮了两人的眼睛。
许开仁没有退缩,平静温和地唤他:“贝贝。”
绛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