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这幽暗隐蔽的空间里,他才敢让自己稍稍回忆一下过去。
高中毕业之后他去了剑桥读药学,刚刚去了医学院才知道这里是多么枯燥。同学都是一群无聊的英国佬,好多都是美人眼中的loser。
周恪初那时候刚刚订婚,对家里安排的未婚妻真是看都不想看一眼,出了国,立刻就如鱼得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通通得了f。
不得已便要去找教授,于是在那时候便认识快要毕业的陆横波。恋爱这是谈得那样顺其自然,就连分手理由也那样正常:陆横波要毕业了,并且不留在英国,她要去波士顿。
分手那天,周恪初喝醉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哭得跟傻子一样。
命运就那么奇怪,在那一天,他第一次见到霍明朗。
并且在那一天,就上了她。
周恪初想到这里,偷偷拿出了自己的钱包。
毫无疑问,他在听到陆横波的求婚之后,几乎下意识就将钱包扔在桌子上。他丑陋的心,在最柔软那一层里,告诉他那么做。
他可恶地想,陆横波看到照片之后,一定会主动分手的。
周恪初掏出那张藏在背后的照片,暗黄色的灯光下,霍明朗的眉眼隐在阴影之中。
他带着薄茧的手指慢慢地摩挲着照片上的人。记忆里的五官,鲜活而美好。
突然寒意四起,恨意难消。就这样一个人,不但抛弃了他,还将未满月的亲生儿子抛弃。
他现在还记得,伦敦的圣诞节,下了第一场雪,他喝醉在家,迷迷糊糊之间听到有人敲门。
极为烦躁,他揉揉惺忪的眼,打开门。
圣诞老人给他送来了礼物,是一个孩子。附带出生证明,小孩子出生在纽约州的一个小镇上。母亲的名字是霍明朗,父亲是他。
那一刻,他开始恨霍明朗。
然后每一个月,每一年,在无止尽寻找与等待之中,这份恨意就更深一层。
最后,时至今日,一颗想爱的心,已经被恨意折磨到残缺不全,难以为继,只能接受现实,希望江湖里也不要再见。
周恪初猛地就掏出了那张照片,一下子扔进了床头柜的抽屉里。那里面还躺着他犯贱甚至去偷来的一张证件照。
总有一天要烧掉它。他想。
他又马上拿出了手机,翻出了陆横波的那条短信,编辑回复:“我不同意分手,明天是否有时间,我想跟你谈谈?”
十分钟之后,陆横波回复到:“十点钟,我家旁边的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