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十章内完结,死个男人,让话本主人公出场娶老婆。差不多就结束了。

第104章 叛军

晋安郡贫困, 民风淳朴,又值邻县战时,街头摆摊的人少之又少。

穷郡突临少年夫妻, 多半是逃难来的。想到此处, 同样面临贫困窘境的郡民,难免忍不住回头,个个都想将二人面貌瞧上一二,好作收摊回家时的谈资。

况且这谈资中的女子貌美无比,不施粉黛,素着一张面孔, 不喜不怒, 仪态有仙子之姿,一点不像逃难的, 可她如今又当真在晋安这僻壤地,不曾有假。

如此一来, 几人一面收摊,一面已将凄美忠贞的爱情故事自作主张编好了。

两鬓斑白的老翁弓着背,蹲下半个身子, 往背篓装卖不出的最后两捆干菜, 预备回家时, 将家中珍藏的最后半坛酒收拾出来,掺一半水, 就简陋的餐食一并吃了。

“这干菜还卖吗?”有个声音从头顶传来。

“卖的, 卖的!剩两捆,两文钱拿走吧。”

百姓贫穷, 老翁生意做得艰苦, 平日剩两捆三捆已是走了狗屎运, 今日倒叫他踩了两次狗屎,竟掐点卖光了。

他抬头,看立在摊前的外乡人。

一男一女,伸手接干菜的是那脖颈有刀伤的男子,问话的是方才频频惹人注目的貌美女子。

那女子音色特别,介于男女之间,二者皆不像。

男子接过干菜,置于鞍袋里,袋里还放了一只灰兔,身量短小,比较家兔,模样要潦草许多,更像野兔。放置完干菜,他往里取了一贯钱,放入老翁手里,惹得老翁慌忙摇头推拒。

“……用、用不了这么多!”

“别急着还回来。”男子蹲下身,“我有事要与你打听,这是酬劳。”

老翁抓着沉甸甸的钱币,仍觉心虚:“我一辈子没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公子要打听消息,不、不该找我啊!”

男子却认准了他:“大约十五年前,晋安郡是不是有位姓宁的官家?”

日头将落,赵彻寻了家容许夜宿的酒馆,酒馆十分小,除去老板,只剩一位做事的伙计。

赵彻付钱时,谢宣立在马边,解开捆菜的细绳,抽了两根,喂给装进鞍袋的兔子。这野兔适应良好,吃得畅快,几度要咬了谢宣手指。

他一面喂,一面在心里叹气。

这畜生怎么不知它此时是被人囚着呢?

该想法子逃走才是啊。

有伙计指路,赵彻牵马去后院马厩,栓好了缰绳。

日子一旦过得苦起来,马厩便连匹像样的畜生都没有。这酒馆生意相当不好,又得应付郭锐那样无能贪财的县官,为了将日子过下去,怕是抵押了不少值钱玩意。

伙计一身粗麻短打,利落打了井水,于马厩中添了一捆草料。

方才嘱咐过,伙计拿来一只缺角的旧碗。

估摸着是从渣斗里捡回来的,外壁有许多灰,内壁还算干净。

这伙计是青年模样,神态却老成,懂得察言观色,行事畏畏缩缩的。他环顾眼前二人,也不知把碗给谁。直到谢宣先伸了手,他才小心抬起眼,与人平视了两秒,将手里的破碗交了出去。

手掌边缘一刮过客人的手指,传来的触感滑如凝脂,须臾失神,他又极快将手缩了回去:“今天酒馆活多,两位客人有事再喊小的,小的先去馆里干活了。”

谢宣的“谢”字,还不曾出口,伙计扭头没了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