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懿抬眸,看见床上那人时有一瞬的愣神。
他从未看见过这样的裴向云。
狼崽子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甚至不知为何会有被火烧过的地方,焦炭似的糊在一起。
他们是在一堆碎瓦砂砾中将裴向云挖出来的。
彼时已然看不出他还有呼吸,唯独一只手紧紧箍着乌斯将领的脖子,另一只手牢牢攥着柄同样被烟火熏黑的长/枪,如何掰也掰不开。
江懿眨了眨眼,听自己问道:“他死了吗?”
张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向那小厮招了招手,轻声对他道:“你再最后看他几眼吧。这孩子临阵前一直问我,问……”
“问你要什么时候回来。”
可他却连老师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便走了。
房门被人轻轻关上,江懿垂眸,慢慢踱到那没有一丝生机的躯体前,看着那张被熏黑的脸,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何种心情。
渝州城守住了,城中百姓无一伤亡,前世的梦魇被击破,他应该高兴的。
甚至连上一世乌斯人秘而不宣的剑刃也被自己所驯化,成为了只属于自己一人的刀,十分忠心地为敌对的汉人守城池,不惜将自己的命都豁了出去。
这不就是重生回来一次最想看见的结果吗?
上一世的惨剧已经被扭转,将这野狼驯养成愿意为自己赴死的狗……这不是已经够了吗?
江懿下意识地觉得裴向云没有那么容易死,眼前这一切宛如一个不真切的梦境,虚假而让人心惊。
他的指尖抚在裴向云的眉骨上,轻声道:“别装了,起来。”
可没人回答他。
狼崽子平日连睡着时脸上都是戾气,可眼下眉眼却温柔得很,像是在做什么美梦一样,以至于唇角都是微微翘起的。
可江懿却又清楚地知道,死人是不会笑的。
他的目光从那张被烟熏黑的脸上滑过,落在了那人肩上与胸口上交错斑驳的伤疤上。
不难看得出裴向云死前受了多重的伤,即便是如今再看,那伤口仍触目惊心得很。
于是直到现在,江懿才明白有些孽缘之所以称作孽缘,全然是因为纠缠不清,割舍不断。
满打满算,这辈子也要过去六年了。两世加起来一共十二年,可人这辈子又有几个十二年?
江懿说不清自己眼下的心情。
或许是失了挚爱,又觉得他对裴向云的情感远远未达「挚爱」的程度。
或许是养了多年的宠物暴毙而亡,又觉得自己和裴向云的关系,怎么说也要比「宠物」更进一层。
可到底是什么,他也不清楚。
那破烂的轻铠糊在人身上,如剜不掉的疮疤般看得人心中难受。
江懿鬼使神差地想将那些辨不出原型的甲胄掰下去,却从那人胸口的轻铠下摸到了一个鼓包。
他将那东西拿出来,发现竟是一个巴掌大小的红袋子,看上去十分眼熟。
是自己今年春节时给他的那个福袋,没想到这狼崽子居然给留到了现在。
江懿忽然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不知该用何种眼神去看自己手中攥着的那福袋。
不过是自己随手包的几锭碎银罢了,有什么好宝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