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敏叹了口气。“邓布利多校长老了,他是最伟大的巫师,可是他的年纪已经那么大了。你们不会没注意到放假前他的样子吧,出了那么多事,魔法部又是那个样子,他再怎么样也只是凡人,不是万能的神。他说那个男孩还活着,可能是他心里希望那个男孩活着。可是一个婴儿怎么能够从神秘人的死咒下幸存呢?”
我也很想知道,菲利克斯在心里说。他问出了自己的最后一个问题:“你们一直神秘人这个,神秘人那个的,他到底叫什么名字?我来到英国后听说他有段时间了,但是没人肯告诉我。”
菲利克斯立刻感觉周围嘶嘶冒出了冷气,格兰芬多们同时沉默了。
以勇气著称的格兰芬多,吓成这个样子,菲利克斯想。
“伏地魔,v-o-d-e-r--o-r-t。”赫敏回答。
菲利克斯瞬间明白了另外两个男孩害怕她的理由。
“别那么大声!”罗恩压低声音吼道。
可是菲利克斯不依不饶。
“这总不会是本名吧,听上去像个外号,谁的父母会给自己孩子起这么难听的名字,我说你们谁知道他原来的名字——”
纳威几乎是用崇拜的眼光看着菲利克斯,他刚想说什么但是被赫敏打断了。
“金妮!”
金妮的脸色变得惨白,双手紧紧抓住了桌布,其他人一起瞪住了他。
金妮只记得自己恍恍惚惚地看见了一双翠绿色的眼睛,然后16岁的汤姆里德尔出现在自己眼前,墙上的红字,被石化的科林·克里维……
她晃了晃脑袋,回忆消失了。
“我没事,只是太热了,我想我可能有点中暑。”她抓住了赫敏伸过来的手,坚决地说。
看到金妮不舒服,菲利克斯和几人在冷饮店门口告了别,格兰芬多们打算等让金妮休息一会儿再继续他们的购物行程。看着他们黑头发的新朋友走远,四个人开始谈起菲利克斯。
“开始我觉得他藏头露尾的,似乎想向我们打听些什么。”赫敏说。
“他后来也说了不少他自己的事情。”金妮似乎恢复了一些。
“谁的父母会给自己孩子起这么难听的名字。”罗恩还没回过神来,重复了一遍菲利克斯的话。
“他肯定不是食死徒,不过他这么说也许只是因为他是外国人,不知道神秘人的可怕。”纳威托着脑袋说。
“他的话里还是透出不少信息的。你们听到了么,他说他是近一百多年来第二个公开以非纯血统的的身份进校的学生,上一个是他的姑婆。他的姑婆最好的朋友是个麻瓜出生的女巫,因为对抗格林德沃的巫师军队获得了战争英雄勋章。但是他没说名字,该死的,魔法史里为什么从来不讲这些重要的事情,天天妖精叛乱!要是有一本德姆斯特朗校史就好了。”赫敏有些抓狂。
“他的姑婆也许上不了校史,不过你要是真想要的话,写信给菲利克斯让他帮你带一本,他说要过两天才离开英国,猫头鹰应该能找到他。”罗恩建议。
“他走之前问我《唱唱反调》是什么,好像想去买一本,你们觉得黑巫师会有这种爱好么?”金妮问。
“也许他只是好奇心重了些,德姆斯特朗的名声,很难让人放心啊。”纳威叹了口气。
“还有他的英语。”赫敏强调着,“虽然有口音但是非常流利,这不是为了三强争霸赛突击几个月能练出来的,他至少学了三年以上。”
“这年头英语说得好也是错了?”金妮有些不满。
罗恩又想说什么,赫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纳威谨慎地没有发表看法。
四个人收拾了东西离开,逛着对角巷,不久就被其他事情占去了全部的注意力。
作者有话要说: felix(幸运) 菲利克斯
关于姓名的透露问题:其实菲利克斯也是看人下菜,他看出来赫敏对他有戒心,但是纳威没有,所以——以真
心换真心。
关于霍格沃茨一干学生性格的说明:
以作者的理解,在原著中,同一年级的学生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哈利波特是综合素质最出色的那个,勇气爆棚,行动力强,幸运值高。在主角光环下,其他人的色彩就容易埋没了。这里不讨论赫敏的问题,因为赫敏作为万事通属性特殊。最明显的是两个人,德拉科马尔福和纳威隆巴顿。看看这两个人在最后两部书的表现!所以在我的设定中,在没有哈利波特的霍格沃茨,纳威和德拉科分别就是两院对立的领军人物。罗恩的话,他行动力很强,对朋友也很忠诚,但是——没有领袖气质。纳威没有大难不死男孩的光环,罗恩和他做朋友的话不会有太大压力,所以两人的友情应该会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