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媛把秸秆凑过来,点燃郑娟手里的柴禾,老神在在地说:“哪个男人会不介意?就是知道介意没用,毕竟都是过去的事儿了,为了自个儿的面子,只能说不介意了。”
沈翠云担心了,说:“那怎么办?他不会回过头来再欺负你吧?”
郑媛把柴禾扔进灶洞里,回头看向沈翠云:“妈你放心吧,我还能叫他欺负了?我也不是好欺负的啊。”
沈翠云想想自己闺女的做派,以及冯建文之前说的那些话,又觉得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了:“也是……”她顿了下,犹豫着开口,“不过,你也别老欺负人家建文。”
郑媛乐:“放心吧,不欺负他。”
郑娟拽拽郑媛的袖子:“二姐,二姐,你还没说呢,我二姐夫咋对你这么好啊,你咋办到的?是不是给他灌什么迷魂药了?”
郑媛实话实话,非常诚恳:“主要是你二姐夫见识少,好骗。”
郑娟:“……啥?”
“你知道我的字写得还挺好看的吧?”
郑娟眨眨眼。
郑媛一边往灶里添柴一边说:“人总是很容易对字写得好看的人心生好感,长得漂亮有时候还会招人嫉妒呢,字写得好看就不会,就像几乎所有人都很崇拜科学家一样,这是刻在咱们骨子里的一种对文化的向往。”
郑娟有些晕,理解起来有些费劲。
郑媛等她消化消化,见她想明白了才继续传授自己的撩男大法:“我呢,字写得好看,都说字如其人,他单看字肯定就不会对我有啥坏印象,甚至还会有好感。我们又是通过信来交流感情的,我在信里面肯定不会啥话都说,主要从方方面面关心一下他的生活,这样显得我比较温柔贴心,偶尔也说一说自己的兴趣爱好,比如爱看书什么的,这样显得我比较有文气。这一来二去的,他对我的感觉肯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