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诚布公地冲她摊摊手,无奈道,“好,问你最想知道的吧……我都告诉你。”
温时点点头,终于把埋在心底的疑问说了出来:“你真的附身过金毛?”
“……是。”
仿佛一块大石落了地,虽然早有猜测,但得到当事人的亲口证实,那种心情复杂得难以形容。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两年多……不,到现在应该算三年前了。”
既然决定和盘托出,沈煜凡就不会再有隐瞒,从自己三年前遭遇空难,在重伤昏迷的期间,不知为何魂穿到一只金毛犬身上讲起,到今年年初他从病床上苏醒,以及伤愈后留下的,仍会在睡眠中魂穿的后遗症……
饶是温时这样脑洞很大的人,也被突如其来的惊人信息量给炸懵了,一时半会儿回不过神,沈煜凡也不急,转身继续煮面,给她时间来慢慢消化。
“那你以后还会……还会这样吗?”温时轻声问他。
“唔,应该不会了。”沈煜凡将熟透的面条捞起装盘,又放了切片的番茄下锅,背对着她,语气平和,“这种症状一直在减弱,最近没发生过类似的情……”
话语戛然而止,他低头看了眼环在自己腰上的手臂,盖上锅盖,拍拍她的手背,失笑道:“怎么了?”
“……没有。”温时伏在他背上,不知怎的,就是有点儿心疼他,“刚开始的时候,很辛苦吧?”
她没有尝试过这种怪事,可光是想象都觉得很艰难了,从人变成狗,走不好路,说不了话,巨大的习性差异会让人无法适应,甚至不知以后能不能恢复原状……
想起金毛刚来她家的时候,因为吃不下狗粮而绝食,整日抑郁地趴在角落,要是她没有特地学了做拌饭喂给它吃,或者换家嫌麻烦的主人,直接把它扔到外面自生自灭,那在它体内的沈煜凡可能就饿死在路边了……
“没事,都过去了。”沈煜凡转过身来,将她的双手握在掌心里,低声安慰,“现在我不是好好地站在这里?”
起初确实过得很煎熬,可幸而有她在身边,耐心陪伴,温柔照顾,让他慢慢学会了如何当一条金毛犬,也慢慢习惯了……和她在一起的生活。
沈家人都是长情的性子,认定一个就不会再变了,所以,在他意识到自己对她产生了感情的那一刻,便放弃挣扎了,只想着,要是以后能回到自己的身体,一定要重新找到她,然后千方百计把她哄回家,当他一个人的宝贝儿。
“那要是你变不回来了呢?”温时仰着头问他。
“变不回来的话,我也陪在你身边,五年,十年,或者十五年,”沈煜凡微微抿唇,低头轻吻她的手,将人儿牢牢搂进怀里,“直到我死的那天为止。”
那样也好,他什么事都不必想,一心一意陪着她,在有生之年里,看她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业,看她幸福地嫁人,看她怀了第一个宝宝……似乎也是件很幸福的事。
只不过,终究会遗憾。
遗憾自己不是那个带给她幸福的人。
遗憾自己只能陪她短短的十几年。
遗憾自己……连爱她的能力都没有。
所幸命运不曾亏待他,经历过命悬一线的空难,也得到了一次遇见她的机会。
“温时。”
沈煜凡唤着她的名字,低沉的声线此刻却温柔似水,给了她最俗套却也最动人的三个字。
“我爱你。”
在你还不知道我是谁的时候,我已经爱上你了。
爱了整整两年。
但还不够。
现在,将来,在我活着的每一天里,都想爱你。
“宝贝儿,你呢?”
温时靠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听见里头热烈跳动的声音,忍不住伸出手,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了他。
“……嗯。”
我也爱你,沈先生。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