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弟弟回家

先夹了一小段玉米,抓在手里啃着吃,这甜玉米非常软糯,几口就吃完了。又喝了一口汤,一股玉米萝卜的鲜甜,充溢整个口腔,忍不住嚷道:“姐,这汤真鲜。”

“喜欢就多喝一碗。”见弟弟喜欢,叶纤红笑着说道。“萝卜玉米炖久了,没什么味道,鲜味都进汤里了,你还是多吃几块排骨吧——”

她一点也不担心弟弟喝了两碗汤,等一下会吃不下晚饭。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胃就像无底洞,你就算给他再多的食物,等一会就又饿了,照样吃得下东西。

“哦。”郑兴安应了声。

他原以为只能喝点汤,排骨得留着晚上当菜吃,还在奇怪姐姐怎么这么糊涂,把骨头也一起盛给他了?

听姐姐说排骨可以吃掉,他马上夹起一块,大口咬下去。

排骨炖了几个小时,早就酥烂了,肉挂在骨头上,不必用力嚼就碎了。郑兴安把肉啃下来咽下去后,舍不得吐掉骨头,就夹住吮了一下,又试着咬了咬,发现骨头早就酥软,轻易咬碎了。

他嚼着骨头,直到没味道了,才吐出渣渣。

叶纤红望着弟弟,见他一付恨不得把骨头当成肉,全部吃下去的模样,强忍着没有出声,暗里心疼极了。

以前家里穷,很少买肉,即使买也会挑肥一点的买,用来煮油豆腐或蒸霉干菜。

排骨贵又不经吃,一般不会买。

即使买了,也是用来招待重要的客人,自家人舍不得吃。

弟弟一年到头吃不到荤腥,肠胃没有一点油水,自然非常馋。

最近她虽然买过几次肉,也带弟弟吃过几次大餐,但是回学校后,那里的条件肯定不如在自己身边。

爸妈又是非常节省的人,就算家里买了肉,每餐也只拿出一点点,舍不得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