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还我。”叶亭霜伸出一只手。
“好好开车,别管我。”明霜用她的话堵回去,别说,还有点爽。
“......”
明霜哼着歌开始看相片,拢共就拍了十几张照片,几乎没有废片,多是她的侧影与逆光。
光与影的构图相当精湛,发丝仿佛都在发光,清晰的、模糊的,都有说不尽的味道,那肆意舞动的身影就像是从电影里走出来的。
她越看越喜欢,还有两张正面照,头发和裙子被吹乱,白皙的脸庞上却映着笑容,眼神纯粹。
“你不会是摄影师吧?”明霜不停地翻着这几张照片,每一张都欣赏好半天,十分满意。
“不是。”
“业余的都拍这么好?”
“审美是互通的。”
“那你到底是做什么的?”明霜想起她第一次去酒店,对方就照着她的样子画了一副潦草的线条画,不可思议地问道,“总不能是个......画家吧?”
“不是。”
明霜松了口气,这水平要是能成画家,那前途真是要堪忧了。
不过说不准是个压根不担心前途的富二代呢?
这么一想,就说得通了。
相片看完了,相册里按到了其他的照片,是那一桶小雏菊,在晨曦中鲜活的盛开着。
嘴上说着不喜欢,身体倒是很诚实嘛,偷偷拍了这么多雏菊的照片。
她一直往下按着,突然又看到了自己的照片,是自己坐在阳台上晒太阳时的场景。
照片里,她慵懒地靠在椅子上,脑袋向后微仰,头发半垂半落,下巴仰起,拉长了天鹅颈,锁骨突出,胸与腰勾勒出起伏的线条,两条腿自然交叠,踩落在地上。
她仔细回忆了一下,压根不记得当时摆出这么诱惑的姿势,但是从那双半阖的眼睛上可以看出来,她当时一定是犯困了。
难怪都没发现这个狗仔呢。
明霜意味深长地看了叶亭霜一眼,哼,小心思被发现了吧?
她接着又往下一按,一张抠脚的照片就出现在视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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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明霜指着照片问叶亭霜。
叶亭霜扫了一眼:“不认识自己了?”
“当然认识了,我当时是不小心踩到了东西,才去抬起脚去查看的,你这个角度拍得我像在抠脚!”
“嗯,你说不是就不是吧。”叶亭霜毫无感情地附和。
“本来就不是!”明霜立马把这张照片给删了,然后举起相机,报复性地给她随手拍了一张。
一看,虽然有点模糊,但竟然还有几分好看。
“可恶。”明霜放下相机,双手抱胸,闭上眼睛睡觉!
几分钟后,她突然睁开眼睛:“我真不是在抠脚。”
“嗯,你说不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