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考虑到秦至书的性格, 这两个可能是各占一半。

鼓起勇气来告白, 含玉的主动值已经见底了, 现在听到这个疑似拒绝的回答,她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只是很失望地低下头,呐呐问:“秦……同学,你觉得我今天……怎么样?”

秦至书终于上下打量她,眼睛忽然亮了一下:“嗯,穿着很好看。”

含玉没有错过这个细节,终于感到安慰,重新心跳起来,看来自己看到她“喜欢的穿搭”真的有用!她一定会努力做到秦至书最喜欢的样子!

“谢谢秦同学!”

含玉还想要说什么,忽然响起两声敲门声。

周牧歌背着包靠在门边,稍微靠着两只腿,可爱微笑着的眼睛睫毛上下翻飞:“至书,慢死了。这位同学,你好啊。”

周牧歌今天穿着学院风的白衬衫,齐膝百褶裙,直长筒简约风靴子,又可爱又温婉的感觉,但化着淡妆的嘴唇朱红胜血,把整个人衬的媚起来。

秦至书站起来,立刻背上书包,向含玉说了声再见,立刻向她走去。

含玉呆住了,她觉得自己就是个小屁孩,憧憬着隔壁玉树临风的邻家哥哥,但是却不知道哥哥有一个会舞蹈的优雅的女友,一双美腿,又长又直。

现在她坐在邻居家里的沙发上傻呆呆地流着鼻涕吃着冰淇棱,但是姐姐一敲门,自己就只能看着他们开开心心地聊天。

那么相配。

自己只是个邻居家的小屁孩。

你知道萤虫与皓月的区别吗?

就是她看向自己和看向周牧歌的区别。

含玉敏感地看出来这两个人的关系:当然,秦至书那种炽热直接的眼神根本就藏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