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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大唐盛世,他还是岐王李隆范门下最受器重的清客。
岐王好风雅,常在王府设宴待客,是夜宴会,请了名噪一时的乐师李龟年助兴。
李龟年歌乐双绝左右逢源,同文人墨客能聊到一块,又与达官显贵交好,就连唐玄宗都盛赞过他的曲子“甲于都下”。用如今的大白话来说,这才是正儿八经的顶流,退能秒杀一众小鲜肉,进能把演唱会开到皇宫,是实打实的“副国级网红”。
夜宴热闹非凡,霓裳羽衣曲,胡笳十八拍,又有昆仑奴齐作战舞,令人大开眼界;至高|潮时分,李龟年款款而出,连唱带弹,琵琶、羯鼓、玉笛……一样一样被他玩出了花儿。
可饶是再好的调子,一掺上酒肉,便也沾了三分纸醉金迷的油腻;百城连听了几阙《红豆曲》、《伊州歌》与《渭川曲》,耳朵有些腻,又被胡旋舞扰得熏熏然,只觉意趣寥寥,于是揉着太阳穴,出了宴厅门来到连廊,打算透口气。
却撞上了位低头疾走的少年。
少年着宽大的青色布衣,看颜色,应当是名随侍或者仆僮。
他的布衣却不似普通黎民所穿的那样潦草,用料精细考究不说,腰间还配了条同色丝带,很有些“宽衣博带”的意思。
盛唐民风开放,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越阶越品穿衣之事常有女扮男装、左衽胡服自不在话下,甚至有巨富商人悄悄定做官员才有资格穿的紫袍,衣锦夜行。
百城一眼看出这青衣小随侍绝非一般人,想必是哪家公卿出来的。
廊下方才人来人往,洒了不少酒渍,小随侍早已脚滑摔在了地上,他手中偌大的物件儿也“砰”地一声砸落。
百城定睛望去。
一把瑟。
琴弦震出嗡鸣之声,连带着,廊中养着的百合也在簌簌抖动。
幸而宴会噪杂,喧嚷不停,这点声音只是小插曲。
“这位郎君,可曾见着我家阿郎?”
小随侍急急起身,所戴的尖头锥帽被撞掉了不说,发髻也碰歪了,脖颈间挂着的饰品随即哗啦掉了下去。
他瓷白的脸上是汗,两颊因为刚才的疾走而透出丝缕粉红,根本顾不得行礼,不住往喧闹的酒席中望去。
声音却很好听,如珠似玉。
百城看见地上的乐器,便知他家“阿郎”是李龟年了,于是笑道:“莫急,李君仍在宴上。”
小随侍轻呼一口气,扶了扶脑后的独髻,慌忙将落在地上的饰品捡起,纳入袖中。
百城觉得有意思黑色丝线上,系的不是玛瑙翡翠,而是一颗红豆。
小随侍又要去拾那张瑟;好巧不巧,百城也弯下了腰。
两双手就这样碰在了一起。
抬眸,又对上小随侍乌沉沉的双眸,如浸水的黑珍珠。
周围的丝竹和笑语声烟消云散,盛开的百合花定格在此刻,而百城忘记了呼吸。
他不是凡人,没有心脏,可此刻却觉心跳倏地脱空,像整个人世间的琴弦全部汇集又敲在胸腔。
一声一声,砰砰然,又滚烫。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百城在街边听到了一首口水歌,才明白当时的感受。
那种喜欢与合适撞了个满怀的感受,叫做“一眼万年”。
百城力气大些,捡起地上的瑟,双手在弦上按了按,只觉纤细但不割手,回弹有力,再看那弦隐隐透着银光,似是混了蚕丝在其中。
他情不自禁道:“好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