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在废土捡老公 对四 2082 字 2024-10-17

多兰叉腰站着,颇有气势地低头俯视周拙:“不得不说,你很厉害。”

周拙不置可否,多兰便又开口:“但这件事结束,我还是要把你抓起来。”

多兰身材彪勇健硕,堵在拱券门前,谁也无法自由出入,他扯了扯嘴角:“这次事件上你有功劳,我会和城主争取。”

他走了两步往外抬头看,避着人低声说,“我不想维阙因为你,和望城开战,所以你最好早点滚回家。”

城中安定下来,功劳都属于决策于千里之外的邬城主和英勇无畏的城卫兵,没有周拙这个外人什么事了,他被安排和南丧一起,在大厅里呆着。

多兰留了几个兵看守,自己又重新出发。

南丧靠在墙边休息,低头珍惜地喝水。

周拙问:“刚才让你跟着我,为什么还出去?”

“我想去……”南丧说。

“去哪里?”

“不知道,他们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南丧说。

周拙偏头看他。

南丧的杯子是一年前买的,商家欺负他,给了一个没人买的、和丧尸血液一样的屎绿色。

外壳上印刷的英文字体磨损了一小块,南丧用捡到的小兔防水贴纸贴住了,导致杯子变得像个小学生用的塑料广口水瓶。

南丧喝水的时候很慢很慢,分明是没有任何味道,却硬是展现是一种「细品」的氛围。

他喝水时不是上下唇分开夹着杯口。而是无师自通地将双唇都搁在上面,小小地嘟着,然后缓慢地将水倾倒入口。

周拙盯着看了两秒,挪开目光。

南丧盖上盖子,双手一前一后地握着水杯,突然开口:“我想给自己取个名字。”

“什么?”周拙下意识问。

“我说想给自己取个名字。”南丧垂眸,“叫南芝芝。”

周拙:“哪里想来的名字。”

南丧「唔」了一声,说:“我的朋友,他叫这个名字。”

这个逻辑在周拙那里是很奇怪的,他侧过脸,目光却和大脑断联了似的,自己落在南丧被水浸润过的肉肉的嘴唇上。

南丧脑袋一歪,他就又移开了目光。

南丧看他脸色,觉得他不懂。

周拙当然不懂。

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刚才把南丧交的第一个朋友的脖子给拧断了。

南丧补充了一句:“被你杀掉的那个。”

周拙眸子动了动,罕见地解释道:“变异了就必须死,不然会害死更多人。”

南丧嘴角抿得很深,最后「哦」了一句。

其实他明白的,只是难过。

良久,周拙开口:“换个名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