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
这一个“不”令人不知道是指“死前讯息不在相簿”还是“警方在相簿找不到线索是不对的”。
“死前讯息在相簿吗?”骆督察再次问道。
“嘟嘟。”答案是“否”。
“是死者留在身上的痕迹吗?”阿声问。
“嘟嘟。”
“是血迹吗?”阿声再问。
“嘟嘟。”
“阿声,我们根本没有提过血迹如何啊。”
“对啊……那,是房间中的物件吗?”
“嘟嘟。”
“竟然不是房间中的物件?”阿声讶异地说。“那么,是在房间外面的物件吧?”
“阿声,你这不是废话么?既然不是房间里的物件,那就是在房间外……”
“嘟嘟。”电脑传来的no打断骆督察的话。
“咦?”众人露出惊讶的表情。
“怎可能?”俞永廉说:“房间内和房间外加起来就是全都的可能!哪有东西既不在房间里亦不在房间外?”
“是在房门上吗?”棠叔插嘴说。
“嘟嘟。”这一声就像是“好尝试,可惜不对”。
“没有东西可以既不在房间里亦不在房间外啊!”俞永廉嚷道。
“哔。”难得的肯定答案显示在萤幕上。
“没有?”骆督察一副沉思中的样子。他说:“师傅你想说的其实是,死者没有留下死前讯息”?”
“哔。”
“这老头的脑袋坏了啦!刚才说有死前讯息,现在就说没有……”俞永廉嘲讽道。
“不,我明白师傅的意思了。”骆督察亮出笑容。“他想说‘死者没有留下死前讯息’就是最明显的死前讯息’。”
众人不解地瞪着骆督察。
“我们最初以为凶手是强盗,这种情况下,死者是无法留下死亡讯息的,因为他并不认识犯人,不知道该留下什么。可是,经过调查后我们发现犯人是死者的家人,那么,死者就应该知道可以留下什么简单明确的讯息。”
骆督察瞥了床上的老侦探一眼,继续说:“再来的是客观条件。首先是死者有没有能力去留下一字一句。死者腹部被鱼镖刺中,大量失血,就算他找不到笔,用手指沾血也可以留下指出凶手的线索。虽然死者有被捆绑的痕迹,但死者被发现时,手脚并没有被绑住,可以自由活动,证明他有能力去提供死前的情报。其次是时间上能否容许,从死者的情况来看,他亦有足够的时间去留下讯息,因为相册上沾满他的血指纹,证明他死前翻看过相簿。可是在这些优势下,他完全没有留下半点资讯,这就显得很不寻常。”
“所以这个没有讯息的讯息是指什么?”棠叔问。
“死者可以留下讯息但没有,说明了……死者宁愿死去也不想人知道凶手是谁。”骆督察这句推论,让众人哑然。
“你意思是他要保护凶手?”
“哔。”一直没有发出声音的电脑,因为棠叔的这一句话而复活了。
“或许……或许那个死前讯息被凶手擦去呢?”蔡婷问。
“唔……不对。”骆督察说:“死者身受重伤之时,他没有向门口爬过去,反而爬到书架旁拿起相簿,就像是放弃了求救。他很可能觉得自己快死,为了保护凶手,宁可静静地在一角假装被强盗所杀。”
骆督察突然面露笑容,像是在迷雾中看清真相的样子。
“我想我了解案发前段的情况了。死者跟凶手在书房谈话,凶手因为某事被惹怒,拿起花瓶打昏了死者。凶手或许以为自己错手杀人,于是连忙把房间布置成被劫的样子,拿工具撬开枪柜,又在保险柜上留下痕迹,再把书架上的东西扫到地上。这时候,死者苏醒,凶手一时情急,再次用花瓶打昏死者。或许他害怕自己被告发,或许因为其他理由,这时候他真的动了杀意。他用防水胶带——嗯,我想是从枪柜中取出吧,既然有潜水用具,有防水胶带亦很合理——他用防水胶带捆绑死者手脚,再打开窗子,用胶带在窗子外面伪装被侵入,然后利用鱼枪处刑。”
骆督察停顿一下,继续说:“凶手用鱼枪射击死者后,以为死者已死,于是解开捆绑死者手脚的胶带,逃离现场。凶手不知道,原来死者未死,之后死者以仅余的气力爬到书架旁……”
“等等,为什么凶手要解开捆绑手脚的胶带?”蔡婷问。
“这……”骆督察一时语塞。
“哔。”
“师傅,你有话要说?”
“哔。”这句话就像“当然”。
“是刚才蔡婷所问的问题吗?”
“哔。”
“那么,凶手是故意解开胶带的?”
“哔。”
“凶手这样做……是为了转移视线?”
“嘟嘟。”答案是no。
“是为了杀害死者?”
“嘟嘟。”答案仍是no。
“是……因为凶手的失误,不得不解开?”
“哔。”
骆督察左手摸著下巴,亮出沉思的表情,除了俞永义沮丧地垂下头,其余四位嫌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期待他解读出老侦探的想法。良久,骆督察忽然抬起头,向床上的老人问道:“师傅,我刚才的推论是完全无误,连”次序“也说中了?”
“哔。”
骆督察脸上再次泛起笑容。他对蔡婷说:“凶手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所以不得不这样做。”
“什么错误?”
“他搞错了次序。”
“什么次序?”
“把胶带贴在玻璃上伪装入侵,和捆绑死者的次序。”骆督察满意地说著。
众人因为这句话露出疑惑的表情,倒是阿声首先说话:“对啊,如果是入侵者,一定要先打破玻璃窗,进入室内再捆绑死者。如果反过来,鉴证人员搜证,就有机会发现问题——贴在玻璃上最底层的胶带,
不可能跟死者手脚上的胶带接口吻合!”
假如犯人先在玻璃窗上贴了两张胶带——称为一号和二号,,再从胶带卷撕下两张捆绑死者——称为三号和四号,那么,一号和二号的接口相连,一一号和三号相连,三号和四号相连。不过,如果犯人先捆绑死者,再在窗子上伤装有人入侵,就会出现怪异的情况——被二号胶带盖著的一号胶带的接口,会跟三号或四号的吻合。
“胶带的搜证技术在美国早有研究,我读过相关的研究报告。”骆督察说:“凶手应该是行凶后才发现自己犯下这个错误,他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解开死者手脚上的胶带,一是撕去玻璃上的胶带带走。前者较后者合理,因为后者他不但要处理胶带,更要处理碎玻璃。”
“但我看不到前者和后者有什么不同,不过是多了几片碎玻璃要处理吧。”俞永廉反驳道。
“胶带可以烧毁,但玻璃不能。”骆督察说出这句时,恍似已看穿一切。
“烧毁?”胡妈问。
“我认为,犯人为了伪装成劫案,在现场考虑了很多细节,包括赃物的处理。”骆督察竖起一根手指,指著胡妈:“你帮了犯人一个大忙。”
“什么!你、你别冤枉……”
“我只是说你做的某件事帮了犯人一个忙,并不是说你是凶手。你在前一晚替俞芊柔烧了好些纸钱,令房子和庭园充满焚香烧东西的气味吧。”
“那又……咦?”蔡婷插口说,但话到一半又止住。
“犯人把胶带用火烧了。灰烬和残余物大概丢进马桶冲走了吧。附带一提,我想那二十万现金都烧成灰,冲走了。”
“咦!”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犯人只取走现钞,没有拿戒指和怀表等等。这些东西太难处理,留在身上或自己的房间有可能被员警发现,况且犯人才不是为了金钱而杀人。”
“所以犯人是谁?”蔡婷问。
“如果以死者宁死不欲告发的人来说,应该是死者的两个儿子吧。”阿声说。
俞永廉再次忿然站起身,而俞永义仍继续抱头,似乎仍未因为“杀害”兄长的事而恢复过来。
“至少我认为死者不会这样子保护老工人和秘密。”骆督察说。蔡婷正要反驳,他继续说:“而我想蔡医生不会糊涂到分不清昏倒和死亡,亦不会在用鱼枪射击死者后,没留意到对方仍然生存。阮文彬的死,有一部分是因为他放弃求救而造成的,凶手有取其性命的恨意,可是事情做到一半,却以为自己完成了。如果犯人是蔡婷,她会确保死者气绝身亡后才离开,而不会出现死者负伤爬去翻看相簿的情况。”
“所以犯人是俞永义或俞永廉之一……”众人心里都冒出这一句话。
“凶手是俞永义吧。”阿声道,“两兄弟之中,只有他懂得使用鱼枪啊。”
“可是扣下扳机并不困难。”骆督察说。
“但组长你也知道,拉橡皮管上膛对没经验的人来说并不容易嘛,一个不小心,更可能伤到自己呢。”虽然阿声说得像个专家,但他对鱼枪的知识,也跟骆督察一样,是在这个星期内所得,同样是现学现卖。
“哔。”一直没发声的喇叭传来老侦探的话。
“鱼枪?师傅你对鱼枪有意见吗?”
“哔。”众人都记得,在话题转变为俞芊柔和俞永礼之前,老侦探就问过鱼枪的事。
“我们错过了什么明显的证据吗?”
“哔。”这一个yes就像在说“笨蛋,你们都瞎了吗?”。
骆督察再次翻开记事本,说:“鱼枪有什么问题?死者是被一百一十五公分的钢镖刺中腹部,失血过多致死,地板上有一把rgsh115碳纤维鱼枪,枪身长一百一十五公分,闭合式枪头附有三十公分长的橡皮管……”
“呃?”众人没想过,这声音由俞永义发出。虽然他一脸颓然,但此时他以错愕的表情盯着骆督察。
“俞永义先生,你有什么意见吗?”
“可不可以再说一次?”
“刚才我说的话?死者被一百一十五公分的钢镖刺中致死,地板上有一把rgsh115碳纤维鱼枪,闭合式枪头……”
“rgsh115不可能发射那支钢镖。”俞永义斩钉截铁地说。
“为什么?”
“长度不对啊!”
“枪身和钢镖都是一百一十五公分,不是正好吗?”阿声说。
“鱼枪的枪身一定比鱼镖短的!一百一十五公分的镖,是用在七十五公分长的鱼枪上!”
“对啊!我刚才也觉得怪怪的,原来是这回事!”棠叔说。
“哔。”喇叭传来一声肯定。
“可是,不可能用一百一十五公分的枪发射一百一十五公分的镖吗?”阿声死心不息,追问道。
“一般来说勉强可以,但这把rgsh115k不可能。”这一刻,俞永义不像嫌犯,倒像一位侦探,“因为它用的是闭合式枪头。”
“这有
什么关系?”
“鱼镖前方有倒钩片,如果是开放式枪头还勉强能射出去,可是闭合式的是一个圆洞,如果钢镖比枪身短,发射时倒钩片就会打中枪头的圆框。你们有没有发现枪头和钢镖损坏了?”
骆督察摇摇头,说:“没有,那么说,钢镖是从另一把鱼枪发出的?”
“对,一定是从七十五公分长的rgsh075或rb075其一发射的。”
“哔。”
俞永义听到这一下“哔”,突然有种错觉,觉得老侦探原谅了自己杀害兄长的罪行。
“那么说,凶手就是不懂鱼枪,于是误把115和075两把枪搞混的……永廉?”蔡婷战战兢兢,望向坐在旁边的小叔。
“荒谬。”俞永廉没有半点怒气,只是很不屑地说:”既然我不懂鱼枪,我又如何给它上膛,当作凶器?如果你说我懂,那其他人也可能弄错两把枪吧?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反而是最清白的人啊!”
骆督察没作声,左手摸著下巴,盯着俞永廉,似是在思考当中的漏洞。
“嘟嘟。”
“师傅,你说‘不’?”骆督察说:“你是要反驳俞永廉,指出他就是犯人?”
“哔。”
这一声哔,就像是年迈的老侦探从病床一跃而起,指著俞永廉以雄壮低沉的声线说:“不用狡辩,你就是凶手。”
俞永廉显然被这一声吓著,可是他不用数秒就回复本来的态度。
“好呀,就看你这个老不死有什么实证!”
“师傅,有实证么?”
“哔。”
就像跟犯人对质的名侦探,轻松地丢出一个“是”字。
“可是刚才俞永廉说的也有道理啊?他既然不懂鱼枪,又如何替它上膛,用它来杀人?”
“嘟嘟、哔。”电脑先传来一个no,再来一个yes。
“俞永廉他没有替它上膛,但用它来杀人?”
“哔。”
“如果他没有上膛……啊!”骆督察大喊一声:“是死者阮文彬自己上膛的!王冠棠说过,阮文彬偶尔会在书房把玩鱼枪射靶,那天晚上他正好这样做!”
“哔。”这一声就像在说“正确”。
“那么说,枪柜的撬痕也是伪造的!因为柜门本来没锁,这是俞永廉布下的假像!防水胶带和手套等等也是一开始就拿到,就连撬门的工具亦可以从枪柜取得!他没用刀子,是因为怕自己会沾上死者的血,而且使用他不懂操作的鱼枪行凶,更可以减轻嫌疑!”
“哔。”
“换言之死者在房间重温旧日,把玩着鱼枪时,俞永廉入房,二人交谈到一半发生争执,接下来就是花瓶袭击,伤装强盗、鱼枪杀人……等等,为什么犯人要让鱼枪掉包?他开枪时应该已戴上了手套……”
“哔、哔、哔、哔……”电脑传来连续的yes,十字指标像电玩游戏的角色般急速在画面中间和上方跳动,众人也明白,这一串哔的意思是“这里就是突破一切谜团的关键”。
骆督察霍然拾起头,指著俞永廉,再次展露猎鹰般的目光。“你让两把枪掉包,是因为不掉包不行——你在真正的凶器上留下致命的证据!”
俞永廉脸色一变,但仍撑著身子,面对骆督察的指控。
“你用rgsh07s射伤死者,因为不擅鱼枪的操作,所以只剌中对方的腹部。你企图多补一枪——问题是,你根本不懂得上膛的方法!拉动鱼枪的橡皮管很讲技巧,要用胸口顶着枪托,两手抓住橡皮管同时用力拉,不懂方法的人很容易被部件割伤!因为在凶器上留下了dna证据,怕被鉴证人员找到,加上误以为死者已死,于是放弃补枪,集中精神处理眼前的危机。你想过拿另一把长度相同的rb075掉包,可是那把枪分折成部件,你又不懂组装,于是只好拿rgsh115代替,偏偏你没想到鱼镖长度和闭合式枪头的问题。鉴证科不会检查无关的物件,不过,如今我们知道真正的凶器是什么,那就会重新——”
电光石火间,俞永廉做了一个犯人会做的动作——逃跑。他一步跨过坐在旁边的二哥和嫂子,伸手往门把抓过去,没想到门把扭不开,而在短短一秒间,一双手掌从后抓住自己。阿声在俞永廉跳起来时已有反应,俞永廉被按倒地上,束手就擒。
“你当我是菜鸟,没想过犯人会逃跑吗?我早吩咐阿声关门时悄悄锁上门锁。”骆督察说。众人望向门把,发现门锁上的转扭呈水准方向。
阿声把俞永廉押住,戴上手铐,俞永义、蔡婷和棠叔站起来,让俞永廉独个儿坐在沙发上。胡妈很想质问他为何要杀死父亲,但这一刻她想到小姐有这个不肖子,就因为哽咽而说不出话来。
“俞永廉,为什么你要杀害父亲?”骆督察问。
“哼。”俞永廉没有回答。
“刚才你逃跑已间接承认自己是犯人了,我想鉴证科亦能在凶器上找到你的d n a证据。你可以保持沉默,而你所说的会成为呈堂证供……不过
我想,你如果不把话说清楚,你的家人无法理解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吧。”
“我……我要当摄影师。”俞永廉吐出一句。
“那又如何?”
“老头子不准,我们口角,我动手打他。然后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子。”
“就是这样的理由?”胡妈按捺不住,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