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明显吗
戎明挥挥手,让在一旁乖乖等着的陶姣先上楼,然后兴冲冲的走到厨房,找了两罐酒,打开之后递给阎歌一瓶,像是终于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一样,笑得特别贱,温润文雅的脸配上这种笑,简直看得人手痒。
至少阎歌现在就挺手痒。
戎明说:“这很简单,你还记得当初我遇见那个人的时候,是怎么跟你说的吗?”
“我跟你说,我想跟他一起生活,看见他我就高兴,见不得他跟别人亲密,见不得他对别人笑得太好看,”戎明晃着手中酒罐,靠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陷入了回忆,“感觉真的不错,老朋友,这是好事。”
几千年的寿命,总要心动过一次,爱情的滋味真的很不错,他跟友情亲情都不一样,是最让人上瘾的毒药。
阎歌挑眉:“你很懂啊。”
阎歌以前觉得戎明是个神经病,原本好好的一个妖,非为了一个人类要死要活,每天想很多蠢问题,但是,当他也遭遇这种神奇的感情的时候,却发现戎明不是神经病。
现在最首要的一个问题,袁野不知道他是妖怪。
在这个世界,连同性相爱都是一个需要跨域的门槛,跟何况他根本不是人呢!
“你还记得有一次,咱们两个偷跑出去玩,你捉的那只兔子吗?”
戎明就觉得阎歌这种人蛮可怕,就因为他觉得那只兔子长得不错,就要把它带回去关起来,兔子闹脾气绝食,这只臭脾气狐狸也一点儿都不妥协。最后兔子活生生在一堆食物面前饿死了,阎歌才面无表情拎着那只兔子,把它埋在了自己那个时候的房子前。
他这位好朋友说:“它不就是想离开吗?我不会成全它的。”
阎歌看向戎明的眼神很莫名。
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
戎明说:“你不会像对付那只兔子一样,对付你的帅哥小室友吧?”
“怎么可能。”阎歌皱眉,一点儿犹豫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