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旋转门 蔡骏 9141 字 2024-10-16

“yes,再加十分!”老马的表演欲越来越强烈了,“就是本鬼故事集!还是光绪年间的畅销书。虽然这种文章被主流社会看不起,可偏偏有许多人喜欢。像《聊着》出于破落文人蒲松龄之手,大才子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从头到尾都是鬼魂和狐仙,连随园先生袁枚都写过《子不语》。可惜,文学史里面留下了蒲松龄和纪晓岚,却漏掉了余问天。这本《幽冥夜谈》与《聊斋》不同的是,余问天下了狠劲去写,有几篇非常恐怖。看了都让我做噩梦了,似乎小说里写的幽灵,爬到我身上来了。”

孙子楚忽然捅了捅我:“遇到同行了啊。”

“据说余问天的这些鬼故事,全都是他本人亲身经历,

是不是不可思议啊?但我觉得有可能。《幽冥夜谈》的故事大部分发生在云南,余问天在那里做官多年,有第一手的原始记录。像施蛊杀人和降头术等等,都是今天依然有的巫术。余问天把这些内容写的栩栩如生,带有大量当地的民风民俗。”

他的介绍让我有了浓厚的兴趣:“这本书能借我看一看吗?”

“对不起,恕不外借,这可是我的珍藏呢。”老马抚摸着书皮,微微一笑道,“其实,余问天一生的文学创作中,《幽冥夜谈》不过是一小部分,他最重要的作品,还是在辞官回乡以后写的。许多历史学家都很奇怪,余问天为什么在仕途一帆风顺,很有可能升为云贵总督的时候,却突然辞去官职,两袖清风的回到了家乡?”

“确实很奇怪啊。”

“根本原因就是为了写小说。或许他已看透了功名利禄的虚无,陷入到小说的世界而不可自拔了。余问天返回苏州吴县老家闭门不出,用十三年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他声称这部小说要比《红楼梦》更伟大,至少有几百万字,他还说曹雪芹如果再世看到这本书,也一定会甘拜下风俯首称臣,而未来的人看到这本书,更会洞彻人间与天地的奥妙。”

显然老马说得天花乱坠,孙子楚仍然笑了起来:“这位老兄怎么一点都不懂的谦虚呢。”

但我还是被他震住了:“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啊?”

“千万记住了啊,余问天唯一的长篇小说,也是最后一本书的名字叫——”

在拖了很长很长的尾声之后,他终于说出了三个汉字:《迷宫梦》听到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我霎时就愣了一下,然后就联想到了博尔赫斯,这个阿根廷老头所有作品,几乎都可以用“迷宫梦”三个字来总结。

“《迷宫梦》?”孙子楚也深深地吸了口气,“嗯,这本书听起来还真不错,既有些明清小说的味道,又像是后现代的西方小说。”心底默念了几遍这书名之后,我忽然问道:“哪里能看到这本书呢?”

“虽然《迷宫梦》的名字,始终都在学术界流传着,但是谁都无缘一睹其庐山真面目。现在能肯定的是,余问天在辞官回乡十三年之后,被一名云南的仇家刺杀身亡。在余问天最后的十三年里,他在老宅后面造了一个神秘花园,布局就像迷宫一样,没人能自己走进去。余问天就在花园中心的书斋内,整天与世隔绝,潜心写他的小说。”

我终于忍不住叫了出来:“竟和《小径分岔的花园》一模一样!”

也许老马并没有看过博尔赫斯的小说,他继续说下去:“只有少数余问天的挚交密友,被带到书斋里看过这本书。有人认为《迷宫梦》乃是‘天书’,亦是‘旷世奇葩’,可以‘通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总之要胜过《红楼梦》千百倍。也有人说这是本‘妖书’,将会诱惑人心坠入地狱,更有人称‘此书一出,国之将亡不久矣!’”

“也许这句评价没有错,在余问天死后二十多年,清朝就宣告灭亡了。”

“是啊,其实在余问天死后不久,就再没有《迷宫梦》的消息了。”

孙子楚不能让老马这样喋喋不休下去了,他做了总结性的发言:“好了,谢谢你告诉了我们这么多,这些话你也全都告诉弗格森教授了吗?”

“没错啊。但是这位英国老头还意犹未尽,他似乎对《迷宫梦》极其感兴趣,希望我提供更多的线索,我只能推荐他去余家老宅看看了。”

“余家老宅?还在吗?”

“当然还在啊,去年我还去实地考察过,是个值得一去的地方,就在苏州西山。”

“苏州西山?”

我知道那是太湖中的一个小岛,全称西洞庭山,因为距离上海很近,所以去过很多次了。

“对,我还把那个地址抄给了弗格森教授,让他自己去考察一下。”

这时我拍了拍孙子楚的肩膀:“对不起,明天能不能再借用你半天?”

“不会吧,难道你要——”

“没错,明早9点在我家楼下集合,我们一起去苏州西山,探访余家老宅!”

格林尼治时间2005年5月31日上午10点45分

伦敦的上午。

春雨从黑暗的海底浮起,睁开双眼,天花板像书页般覆盖了视线。后脑勺还有些疼,耳边是淅沥的雨声,还有时明时暗的手电筒光圈,不停地在脑袋里闪烁。

但肺叶里呼吸到的空气,却分明告诉她——自己还活着。

眼睛睁得更大了,春雨记得这个房间,旋转门饭店319房,她正躺在自己客房的床上。窗帘没有放下,昨晚的雨早就停了,天光直射在脸上,这就是活着的感觉,多么单纯而美好。

还记得子夜时发生的一切,她走进了旋转门饭店后面,神秘的小径分岔的花园。在那里她拾起来一个骷髅头——这个可怜的家伙,也许是当年在花园里迷路的人吧。同时,她还看到了许多早已死去的人,想到这里便又毛骨悚然起来。难道天底下的幽灵,无论古今中外,都聚集在这个迷宫里了

吗?

最后,她还看到了高玄。

接下来黑暗便笼罩了她,一切的知觉都失去了,她只记得自己倒在了地上,死神似乎已贴上了她的嘴唇……

但她还活着。

女人的生命力才是最顽强的。

春雨看了看时间,已经接近上午11点钟了。她已经完全不记得了,自己是如何回到这个房间里的?没有理由啊,为什么醒来时会躺在这张床上?

难道只是一个噩梦吗?

然而,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臂,果然有一道细细的伤口,这是被树枝划破的痕迹。从床上爬起来,发现自己的膝盖和脚腕处,都有些淤青块和擦伤,现在还感到隐隐作痛。床下放着她的运动鞋,在鞋底粘满了湿润的泥土,那是花园里才会有的。

所有这一起都证明了,她确实去过小径分岔的花园,至少手臂上的血痕不会说谎。

那么她是怎么回到房间里来的呢?

这时,她才发现身上穿着件宽大的睡袍,但她并没有这样一件衣服。她记得昨晚出去的时候,穿了件黑色的外套。早已在雨里淋得湿透了,是谁帮她换下来的呢?想到这里她捂了捂心口,天哪!有人在她没有知觉时,帮她把衣服都换好了,那个人大概看到她的身体了,或者对她做了些什么?

不,那个人一定是高玄!

春雨的心头忽然一阵狂喜:“也许他一直都在暗中保护着我,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躲在暗处不愿出来。但是,当我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一定会奋不顾身地来救我的!”

究竟是高玄的真人还是幽灵,这个对她来说已不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他就在她身边。

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的绿荫,后面就是小径分岔的花园,布满了无数岔路口的迷宫,还有她深爱的人。春雨打开笔记本连上网线,给远在上海的本人发了封邮件。她把这两天来经历的一切,包括昨天在档案馆发现的余准的自述,还有凌晨时在迷宫里的奇遇,全都原原本本写在邮件里了。她希望能得到我的帮助,觉得已离那个秘密不远了。

发完邮件,她打开客房里的衣橱,才发现昨晚的黑色外套,还有其他一些被淋湿了的衣服,都被整整齐齐地挂在里面。

走近卫生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头发依然潮湿蓬松,脸上还残留着一些污泥。昨晚的经历让她憔悴不堪,这样的容颜还能让高玄爱她吗?

不,他才不会在乎这些呢。但春雨自己在乎,莲蓬头里迅速放出了热水,她脱去睡袍站到水流底下,就像古希腊瀑布底下的浴女。昨晚留在她身体上的雨水,以及所有脏东西都被冲刷掉了,皮肤又恢复了温暖红润,她依然是那个迷人的春雨。

换身干净的碎花布衣服,头发重新挽在脑后,她袅袅下楼去餐厅了。

正好是午餐的时间,几十个老头静静地坐着用餐没人注意到春雨的到来,她找了个靠窗的角落坐下,低着头吃起了午餐。

快要吃完的时候,忽然发现餐桌对面坐了一个人,她看到了那两撇盖博式的小胡子。

旋转门饭店的老板,艾伯特家族的第32代继承人——乔治?艾伯特,他那双灰色的大眼睛眯了起来,嘴角微微抿起,露出一种难以言说的表情,好像要把春雨的衣服看透了似的。

她终于忍不住了:“对不起,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你受伤了?”

艾伯特扬了扬下巴,目光对准春雨的手臂,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手上的伤痕,那是昨晚在迷宫花园里被树枝划破的。

她赶紧把手捂了起来,低头道:“今天早上在房间里不小心弄伤的。”

“可我怎么感觉像是被花园里的树枝划的啊。”

“啊,这个——”

春雨不是个会说谎的人,她不敢看着艾伯特的眼睛说话,早就露出了破绽来。

艾伯特把笑容收敛起来,靠近她轻声地说:“你是不是去了后面的花园?”

“我,我……”

“你不仅去了后面的花园,还擅自闯进了那扇中国式的月亮门,跑到了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是不是?”

她注意到艾伯特用了“the garden of forkg aths”这样的短语,直译成中文就是“小径分岔的花园”,与博尔赫斯的小说名一模一样。

想到这里她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没错,你确实进入迷宫了!”艾伯特依然压低着声音,不让其他老人们听到他们的对话,“不过你真的非常幸运,能够活着跑出来,上帝真的很眷顾你啊!”

不知哪来的勇气,春雨也挺直了身子,顶着他的眼睛问:“艾伯特先生,请你告诉我——迷宫里面藏着什么?”

艾伯特没想到她会提出这样的问题,脸色立时变得难看了:“无可奉告!”

“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吧。”

他起来高声说:“ssrg ra,我警告你不要再去后面的花园,那里对外人来说极度危险!如果你下次

再擅自闯入的话,就不会有今天这样好的运气了,你永远都不会走出来的。”

艾伯特说完就离开了这里,后背微微有些颤抖,不像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挺拔了。

过不了几天,就是他四十五岁的生日了。

这时春雨想起了吉斯夫人,还有那个三百多年来的魔咒。

格林尼治时间2005年5月31日下午1点55分

蓝色的olo又开始“甩尾”了,龙舟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的道路,全然不顾被他超过车辆的鸣笛咒骂。

现在他要赶去旋转门饭店,像要立刻见到春雨,至于原因只有一个——他想她。

是的,就这么简单的原因,一切借口都是多余的。昨晚龙舟送她到饭店,只在她的房间里待了不到半分钟,就被春雨请出了门外。当他看到319房门重重关上时,心里涌起深深的失落感,举起手刚要敲门却落不下去,僵硬了许久还是摇摇头,离开了深夜的旋转门。

当龙舟在夜雨下回到车里,无奈地转动钥匙踏下油门时,心却已跌入了冰窟。多么奇怪,他和她仅仅是萍水相逢,从5月27日到现在不过三四天,只因为他的教授猝死在她的身边,便把他们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他承认她确实迷人,在英国几乎找不到这样的女子,但只有这些还不足以打动他。真正让人难以抗拒的,是她眼睛里的忧郁和坚强,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却会合在同一个人身上。她悲伤时就像受伤的小鸟,而龙舟就会把自己想象成仁慈的猎人,不但没有伤害她还要保护她安慰她,让她脱离种种危险,回到温暖的世界来。而当她决定做某件事时,眼神里的勇敢与坚强,足以让任何男人相形见绌。在英国德三年,龙舟苦行僧似的生活着,詹姆士大学女生很少可,中国女生的数量为零。英国本地女孩就免谈了——中国女孩在国外向来很吃香,而她们的男同胞就非常寂寞了。在刻板沉默的弗格森教授身边,一天都说不到十句话。为摆脱生活的孤独,也为避免成为教授那样的人,龙舟看了所有周星驰的电影,坚持每天和自己说话。如果碰到国内来的留学生,他就故意油嘴滑舌,显示自己的玩世不恭。虽然拿到了全额奖学金,不用辛辛苦苦在外打工,但还是打了份开车送快递的活,在伦敦的街头横冲直撞。在快递司机的帮助下,他学会了超车和“甩尾”的技术,现在他只要握上方向盘,就会有飚车的欲望。

olo拐进旋转门饭店的小路,龙舟下车看着午后的饭店,心里忽然一阵忐忑不安。

走近饭店大堂,不安的情绪越来越强烈——他知道春雨还念着另外一个男人。在他们相遇的第一天晚上,她就在大本钟下拼命寻找那个人。尽管连个鬼影子都没见着,但龙舟明白她的痴情。他不知道她和那个男人的过去,也不知道她的思念有多深。不过,他陪她去过维多利亚精神病院,又去了公共档案馆,说明那个人对她来说极其重要。

想到这里,龙舟的脚步又慢了下来,他抬头看着狭窄的楼梯,还是继续走了上去。

忽然,楼梯上下来一个高大的身影,这西洋老头留着满头白发,长长地披到了脑后,身上穿着一件打着许多补丁的衣服,看起来像上世纪60年代的老嬉皮士。

这老头对龙舟视而不见,在楼梯上还撞了他肩膀一下。龙舟只能躲到旁边,目送着老头下楼。看着老头飘飘的长发,他总觉得有些眼熟,摇摇头却又记不起来了。

来到319房间门口,龙舟呆站了片刻。他并没有和春雨通过电话,不知此时她在不在。

他还是按响了门铃。

等待了几秒钟,房门缓缓打开,他看到了春雨惊讶的脸。

“你怎么来了?”

龙舟本来严肃的表情,一下子又变得嬉皮笑脸了:“不欢迎我吗?”

春雨摇摇头把他让进了房间:“你发现什么新线索了吗?”

“啊——”他实在想不出什么新线索,昨晚回到宿舍后,他就躺在床上不动了,“对了,我来告诉你一个消息。”

她狐疑地打量着他:“那就说吧。”

“明天就是弗格森教授的葬礼了。”这句话倒是真的,龙舟是上午才听说的,然后他把葬礼的时间和地点抄给了春雨,“教授一个亲人都没留下,我是他生前唯一的学生,可能没有多少人来参加他的葬礼,是不是也挺可怜的?如果你有空的话,也可以去一下。”

春雨皱了皱眉头,“你那么远跑来,就是为了请我去参加一个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