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日月神教内部纷争 (2)

以东方不败的机灵劲儿,做雇工、做仆童甚至做娈童全都绰绰有余,但是枭雄都早熟早慧,没有刘邦项羽的命,却得了刘邦项羽的病。尽管那时也许还不十分懂,东方不败已经隐隐觉察这样的生活并非自己的期望,看着老态龙钟,习惯于低三下四却依然穷困潦倒的长辈,会有恐惧与不甘隐隐爬上心头。小孩子说不清这种情愫是什么,只觉得胸口一阵发堵,很不喜欢。

于是到了十一岁那年,东方不败结识了著名黑道分子童百熊,这应该是个偶然事件,却有必然的原因。

就像如今的儿童八岁入学一样,十岁出头似乎是一道坎,该混江湖的,早早纳上投名状。裘千仞十三岁救了上官剑南,杨过十二三岁遇到郭伯伯,石破天十二三岁捡到玄铁令,令狐冲十一二岁被岳不群收养,胡斐十三四岁大闹商家堡,韦小宝十二三岁撞上了茅十八,贺龙十一岁开始赶马贩私盐,彭德怀十五岁劫富济贫被通缉。东方不败十一岁结识童百熊,倒很符合历史规律。

东方不败与童百熊后来是结拜为兄弟,同辈相称的,可见他俩并不像杨过之于郭靖,是世交关系;童百熊隶身魔教,是有组织有纪律的,不会玩类似于玄铁令的无聊游戏,所以他不会像谢烟客之于石破天,有把柄落在对方手里;童百熊混的又是邪教,用不着标榜自己很善良,所以他也不会像岳不群之于令狐冲,收留流浪孤儿;东方不败当时毫无武功基础,不可能像胡斐吸引赵半山那样,引来童百熊的惊叹。

因此他们的结交最有可能的就是韦小宝与茅十八的模式,童百熊一时大意,阴沟里翻船,却又误打误撞,被小屁孩东方不败救了,因此感激在心。否则很难解释这么一个江湖成名人物会对一个无背景、无武功的黄口小儿如此郑重相待,不仅降尊纡贵与他义结金兰,还主动替对方父母养老送终。

以东方不败的聪明伶俐,要成为韦小宝并不难,而童百熊则比莽夫茅十八高明得多。茅十八就好比受礼教毒害的丑笨女人,没什么本事,脑子也不怎么灵光,忠教节烈的死教条倒记了一大堆。童百熊是个实用主义者,在他眼里,小孩子使出扬石灰抓阴囊剁人脚板这样的举动可不是什么卑鄙无耻的行为,十有八九他还会夸人家机智,应变有方,是个可造之材。(在那个时代连风清扬都认为,在生死关头使点儿卑鄙伎俩,这是无可厚非的,遑论童百熊乎?)

对于东方不败而言,童百熊就是打开人生另一扇大门的钥匙,大门之后是美妙刺激的未知新世界。每个男孩都有英雄情节,十几岁时又正是做白日梦的好年华,连一个扬州妓院里的小龟公都要打肿脸充英雄,何况东方不败乎?清朝武林势微,韦小宝只看到一个身负重伤的三流高手,就已然心折,东方不败看到的却是真正在天上飞来飞去一流高手,怎能不惊为天人,虔诚膜拜,使出浑身解数去巴结?

何况结交童百熊还有更实际的好处,可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一掷千金,酒色财气要什么有什么,对于一个穷人而言,这是多么美妙的神仙日子。(按《笑傲江湖》第三十一章,东方不败在自宫练剑之前,有七个小妾)

因此毫无悬念的,就如韦小宝抛下母亲,毅然跟着茅十八去闯荡北京一样,东方不败也毅然决然的加入了黑社会。

有理由相信,东方不败最初在日月神教里,是以“童大哥的小弟”或者“童长老的亲信”而被人熟知的。

东方不败武学上的启蒙老师也许就是童百熊,即使不是,也是童百熊请来的名师。前面说过,童百熊在教内是有势力的人,那些师傅仅冲着童长老的金面,也得教个尽心尽力,何况东方不败也是个乖巧人,而且有练武的天赋,是个难得的好徒弟。

当时日月神教的内部纪律还是很严明的,童百熊又是以实心干事而闻名教内的,所以童百熊并没有将东方不败直接收罗到自己的堂口,这会招来闲话,也会让堂下其他的兄弟有想法,还可能成为教内对头攻击自己的把柄。

因此童百熊将东方不败安排在风雷堂,这自然不是无心之举,体现了童百熊的老谋深算。风雷堂长老是十大长老之首,地位比童百熊高,权力比童百熊大,让他直接培养东方不败比自己更放得开,东方不败的前景也更好。

像童百熊安插东方不败这样的事例在当时的日月神教肯定不止一例,很有可能当时风雷堂长老也有亲信安排在童百熊麾下,要求重点照顾,这在官场上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就好比如今某个城市的地税局长与国税局长做政治交易,你把你儿子派到我这儿来,我当自己儿子看待,我再把我女儿派到你那儿去,你也当自己女儿看待,其实还都是照顾自家子女,倒后来交情更深了,再结个儿女亲

家,强强联合,齐活。

如此一来,就造成日月神教中高层势力盘根错节,结成休戚与共的独立小王国,水泼不进针扎不进。有这么一个团体在后面撑着,童百熊等人才有足够底气跟任我行叫板。

这又是一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鲜活例子,东方不败刚刚涉足日月神教,就已经卷入了教内政治的明争暗斗之中。

东方不败与童百熊的关系前后也有转变。

起初,童百熊提携东方不败也许仅仅是出于情面,拉穷朋友一把,这与王熙凤给刘姥姥二十两银子加一吊钱是同一个心理;后来见东方不败聪明乖巧,态度喜人,就又变成了圯上老人授业张良,认为孺子可教;再后来东方不败的天赋崭露头角,做事踏实可靠,武功一日千里,惊喜之中又变成了欧阳修读苏轼文章,后生可畏,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

到了后期,童百熊对这个义弟悉心栽培,就如慈父一般,那是豁出命去的。东方不败终生不忘童百熊的一大恩情,就是“当年在太行山之时,潞东七虎向我围攻。其时我练功未成,又被他们忽施偷袭,右手受了重伤,眼见得命在顷刻,若不是你舍命相救,做兄弟的又怎能活得到今日?”

这段话意犹未尽,试想,两人处于不同堂口,东方不败去太行山出差,童百熊如何也在?必是高层领导童百熊知道此行危险,放心不下,因此陪东方不败同去。论武功,论江湖地位,当时的童百熊都在东方不败之上,潞东七虎既然偷袭了东方不败,自然也不会漏下童百熊,所以“命在顷刻”只怕不止东方不败一人。想当时太行山血战,重伤垂亡的童、东方二人相互搀扶,宛然是《英雄本色》里的场景,这才是童百熊口中的“当年我和东方兄弟出死入生,共历患难”,谁曾想世事无常,最终竟死在东方兄弟手里。

然而,尽管有童百熊罩着,东方不败在教中的仕途并不算通达,辗转十余年,他也仅仅只是风雷堂下的一个副香主。这对比如今一些二十多岁就当市长、人大代表,出门不用自己打伞的鲜活例子,东方不败与童百熊实在是太低调了。

这个低调说明了三件事:一是当时日月神教的政治环境还是健康的,内部举荐可以,任人唯亲则不行;二是童百熊其人是有政治操守的,兄长领进门,升迁靠自身;三是东方不败尽管优秀,也只是一时之选,并没有达到后来江湖盛传旷古烁今的程度,估计也就比童百熊略高,与向问天相似,低于任我行。

打个比方,倘若四人是高中同学,则都是能考上清华北大的尖子生,不过呢,童百熊需要悬梁刺股,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鸡晚,牺牲掉全部兴趣爱好同时瘦掉十斤肉,而东方不败与向问天则只需要按时上课按时下课,认真完成作业,就可以找隔壁家的小红谈人生谈理想去了,任我行就更屌了,上课睡觉下课泡妞打麻将,看武侠小说之余不小心把课本看了一遍,考试成绩却让童百熊以下的同学恨得直想撞墙。人比人气死人,林副主席有名言:“我的脑子好,特别灵。有什么办法呢?爹妈给的嘛!”

然而任我行那样的还不算登峰造极,还有更屌的,平均每隔数百年昙花一现,留给人间惊鸿一瞥。这类人在他的领域里衔玉而生,天生长袖善舞,一般用不着上高中,就被清华北大求爷爷告奶奶的请过去供奉了。或者呢是另一个极端,这哥们一眼看穿中学教育如此弱智,哥不玩了,于是离开学校专职泡妞专职打架专职玩赛车去了,学校里的冬烘老师有的痛心疾首有的弹冠相庆,相互传告:“又一个天才被我们糟蹋死了!”

若干年后,某个不起眼的小单位里有个貌不惊人的技术员,突然在世界顶级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了一篇学术论文,题目叫做《论动体的电动力学》。后人归纳总结,认为这篇文章独立而完整的提出了“狭义相对论”原理,据说当时世界上只有两个半人能搞懂这个理论。小人物声名鹊起了,后知后觉的清华北大赶紧求爷爷告奶奶地将他请去做教授,国家相关部门忙不迭的授予院士头衔,解决住房、婚姻等等一系列问题。某天夜晚,某个退了休的高中老师在电视上看到这个传奇人物,惊讶说道:“咦!这不就是当年我班上那个辍学的问题少年么?”……这一类牛人,落在武侠世界里,就是达摩黄裳张三丰无名老太监,落到尘世里,那就是达芬奇李白高斯爱因斯坦。

不过,李白爱因斯坦就牛到绝顶了?非也非也。这世界上另有一种人,他们未必很屌,但是绝对能让最牛叉的人都要气得去撞墙。晚清的曾文正公出将入相,论道德文章是一世楷模,论军功武力他挽救了晚清王朝,怎么看都起码是个任我行级别的人物,他老人家却自拟墓志铭,令人丧气地说:“不信书,信运气,公之言,传万世。”

古人有谚云:“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有的人就是命好运气好,吃喝玩乐就抵得旁人奋斗终生或者好几生。这类人落在武侠世界里就是虚竹段誉张无忌韦小宝,落在尘世里就是一系列敏感词,落在高考这个具体事件中,就是北京籍的考生。

八、教主违反了“教主宝训”

按照正常的轨迹,东方不败将

会重复童百熊走过的老路,踏踏实实从基层干起,按资历辈分排队等候,一旦上面有人老死或者战死,就去填补空出来的坑位,期间他会努力立功,善结人缘,在教内树立良好的口牌,这个口牌有助他加速得到晋升。

如此若干年,就又是一个童百熊,实力派,具有超越其职务的威望与影响力,但是有得必有失,实干性人才往往缺乏必要的忽悠能力,在中下层很吃香,是人人知道的好汉,但在上层就有点吃不开,领导见惯了圆滑知趣滴水不漏的,对这种底层来的粗犷大老粗要么有点瞧不起,嫌他不懂事,喜欢上什么万言书,要么有点不放心,怕他闯穷祸,同时还有点嫌忌,恨他名声太好,令普通教众只知有长老不知有教主。总而言之不亲切,实权职位是不敢给的。

然而东方不败最终并没有成为童百熊,因为的他人生出现了第二个贵人,任我行。

对于任我行,东方不败也一直心存感激。直到两人最终对决之时,他在还说:“任教主,你待我的种种好处,我永远记得。我在日月神教,本来只是风雷堂长老座下一名副香主,你破格提拔,连年升我的职,甚至连本教至宝《葵花宝典》也传了给我,指定我将来接替你为本教教主。此恩此德,东方不败永不敢忘。”(《笑傲江湖》第三十一章)

不光是东方不败本人,教众也只看到任我行对东方不败的好,“想当年教主对待东方不败,犹如手足一般,提拔他为教中的光明左使,教中一应大权都交了给他。”(《笑傲江湖》第二十二章)

连童百熊也认为任我行对东方不败仁至义尽,甚至还为这个问题与杨莲亭争执,“只怕是教主对不起人家,未必是人家对不起教主!”(《笑傲江湖》第三十章)

而实际上呢?当时没有一个人真正看穿任我行的心机。

东方不财死后,任我行在东方不败尸身上又踢了一脚,笑道:“饶你奸诈似鬼,也猜不透老夫传你《葵花宝典》的用意。你野心勃勃,意存跋扈,难道老夫瞧不出来吗?哈哈,哈哈!”吓得一旁的令狐冲不寒而栗,觉得岳夫大人真可怕:“原来任教主以《葵花宝典》传他,当初便就没怀善意。两人尔虞我诈,各怀机心。”(《笑傲江湖》第三十一章)

任盈盈后来也看穿了:“原来当时爹爹已瞧出东方不败包藏祸心,传他宝典是有意陷害于他。向叔叔却还道爹爹颟顸懵憧,给东方不败蒙在鼓里,空自着急。其实以爹爹如此精明厉害之人,怎会长期的如此胡涂?”(《笑傲江湖》第三十五章)

其实不仅仅是传授《葵花宝典》之时,打一开始任我行越级提拔东方不败,就让人觉得另有用心。否则黑木崖上下那么多长老、香主、副香主,少说也得上百人,你为何偏偏相中东方不败?那小子武功平常,长得也不帅,更重要的,他还是那个时时与你唱对头戏的童百熊的亲信,你岂不是在找不自在?

若干年后,重出江湖的任我行谈起当年对东方不败的知遇之恩,一再强调自己只是爱才识才,是在尽一个卓越领导的本份,没想到好人没好报,遇上白眼狼,同时又不忘大夸东方不败机敏了得,天上有地上无。在嵩山少林寺上,任我行更是当着天下英雄之面,把东方不败列为“我所佩服的当世第一位武林人物”。

事实果真如此?任我行果真芳心暗许东方不败?

先来看东方不败是否值得任我行这样夸。

从政治人物的角度来考量东方不败,简而言之两个字:失败。东方不败意志薄弱、头脑混乱,最致命的是,他没有旺盛的权力欲望,若以领导人的素质论,东方不败不仅不及任我行,连左冷禅都比不过。

最能体现东方不败意志薄弱与头脑混乱的,莫过于对任我行的处置。文成武德、仁义英明教主宝训第三条:“对敌须狠,斩草除根,男女老幼,不留一人。”此条最大的违反者就是东方不败本人,他不仅没能杀掉任盈盈,做到“斩草除根,男女老幼,不留一人”,连任我行都留了一条生路,用东方不败自己的话来讲,“我让你在杭州西湖颐养天年。常言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西湖风景,那是天下有名的了,孤山梅庄,更是西湖景色绝佳之处。”(《笑傲江湖》第三十一章)

而更可笑的是,东方不败不杀任我行竟然是因为下不了手。当两人最终对决时,东方不败还蛮幽怨地念叨着任我行的恩情,“任教主,这部《葵花宝典》是你传给我的。我一直念着你的好处。”“任教主,你待我的种种好处,我永远记得……此恩此德,东方不败永不敢忘。”这固然是东方不败的攻心战术,但说的也是实情。(《笑傲江湖》第三十一章)

这说明要做一个合格的领导,不仅要懂业务,还要懂理论。东方不败显然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他平生所识的有限汉字都用来读《葵花宝典》了,如果他看过另一个太监前辈写的名著,他就不会对任我行心慈手软了。

《史记·淮阴侯列传》中,有个叫蒯通的谋士劝韩信趁着刘、项相持不下,抛开刘邦自己做老板,否则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正所谓“天与弗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

受其殃。”偏偏韩信这人心肠柔,中了刘邦小恩小惠的糖衣炮弹,说什么:“汉王对我有义气,把他的车让给我,把他的衣服让给我,把他的饭菜让给我,他老婆太丑太泼辣,否则也可能让给我。兄弟对我讲义气,我不能当他流鼻涕,不作见利忘义的小人。”若干年后,韩信被刘邦夫妇玩弄于股掌之中,这才看穿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死到临头捶胸顿足,说:“我悔呀,悔当初不用蒯通之计!”可是,晚啦。

东方不败与韩信何其相似,他们其实只能当一方诸侯,没有做帝王的手段。利益有冲突,你们却与政客讲交情,岂不可笑?你们还不如去与妓女讲感情,与商人谈理想,与教授探讨学术,与记者讲职业操守,你们这不是嫌命长么?

这也不是说对任我行肯定不能放生。中国历史漫漫数千年,每逢政权更替,新贵大多都打着“替天行道”“为民诛独夫”的幌子上台,而失败者作为民贼独夫,仓皇辞庙日,垂泪对宫娥之后,大多都会等来一杯金屑酒,个别运气特别不好的,还会被押到通衢大道,在万众喝彩声中身道异处,然后弃尸荒效,被野狗叨走。

这个糟糕的结局很大程度并不是因为新贵没有怜悯之心,而是出于实际的政治需要,新贵的地位并不巩固,他需要杜绝一切复辟的可能。因此,只要新贵具备足够实力掌控局面,他有了宽宏大量的资本,样子就会变得和蔼可亲。这也是有历史先例的,比如魏文帝篡夺了刘汉的天下,但是并没有杀死汉献帝刘协,晋武帝篡夺了曹魏的天下,魏元帝曹奂也得以善终,当时曹丕与司马炎的底气就很足,“天下尽在我手,不怕你丫反了天!”

如果东方不败能有曹丕、司马炎那样的底气,那么让任我行苟活着也无不可,并且还能因此得到一个“仁恕”的美誉。(晋武帝就被后人称为“仁恕”的好皇帝,那是因为所有阴险毒辣的手段都被他父祖使尽了,已经不需要他还扮黑脸,只需唱红脸就能坐稳这江山)但实际上东方不败根本不具备这种底气。

因为东方不败是靠阴谋诡计暗地里做掉任我行的,在公开场合,他仍然是“任我行的接班人”。在教主谱系上,他是任我行的嗣君,他是太子,则任我行是教主,他是教主,则任我行是太上教主,总而言之要高东方不败一级。倘若任我行不死,有朝一日死灰复燃,东方不败在法理上是落于下风,那就是乱臣贼子,天下人人得而诛之。

所以,无论是哪个心志成熟的政治人物,处在东方不败的位置,任我行那都是非杀不可的。

东方不败偏偏没有杀。

退一步讲,不杀也有不杀的处置方式。你篡了任我行的位,又要报答任我的恩情,这是难度很高的任务,不过也并非没有办法。历史上就有那样的先例,比如晋武帝灭了蜀汉、孙吴,砸了刘禅、孙皓的饭碗,孙、刘两位心里肯定是不满意的,晋武帝于是将两人接到洛阳,给他们造了好大一座宅子,里面堆满金银珠宝、美女佳肴,摆明了要用金钱美色赎买你的政治野心。这两人从此夜夜笙歌,小日子过得比以前做皇帝还开心,对于晋武帝也就恨不起来了。

东方不败完全可以有样学样,先废掉任我行的武功,然后派一干心腹带着他或北走胡或南走越或东赴瀛台或西入大漠,总而言之找个远离武林逍遥快活的好地方,好吃好喝地供着,每天十吨糖衣炮弹侍候,说“你看,古往今来,哪个新君对废帝如此仁慈?你知足吧。人生如白驹过隙尔,何不及时行乐?”

只要是男人,酒色二字都是有杀伤力的,即使贤如晋文公重耳,当年流亡齐国的时候也难免坠入温柔乡,何况草莽枭雄任我行?如此洗脑洗个十二年,任我行的意志再钢硬如铁也已磨成了绣花针,又因为被废了武功长期养尊处优,别说是髀肉复生,连下巴都已经三层了,再加上骨质疏松、肾虚、哮喘一系列毛病,任我行早就人畜无害,对和谐社会没有丝毫威胁。说不定某天东方不败突然想起老领导,托人问话:“任老想不想念黑木崖?”任我行哈哈一笑,说:“此间乐,不思黑木崖。”岂不皆大欢喜?

可是东方不败偏偏又没有如此,他将任我行关在西湖底下的地牢里,打算将他烂死在里面。别说是任我行这样的枭雄了,即使是个普通庸人,你让他十二年不见天日,他能不恨你入骨嘛?这种让人生不如死的报恩方式真是别具一格,东方教主,你果然不是普通人呐!

莫非说东方不败的报恩心理有假,实际上他对任我行刻骨仇恨?从他对待任盈盈十二年如一日的举动来看,又不像。再说这仇恨来得实在没理由,如果真有恨,不妨将任我行杀了一了百了,又何必冒极大风险让任我行不死,活活受罪,这得多大的怨念呀?任我行又没有扒你东方家的祖坟。

要准确揣测传主心理是十分困难的一件事,只能猜个大概吧。要解释东方不败对待任我行的古怪方式,必须结合东方不败的家境背景来综合考虑。

前文说过,东方不败出身贫苦,在他十一岁之前,一直在社会的最底层摸打滚爬,吃苦吃多了,这才随着童百熊毅然决然地加入了黑社会。虽然从此蛟龙得水,人生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