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当然, 远古部落里也有阶层之分, 血脉纯净、力量强大的大氏族雌虫掌管部落,他们生下的蛋便能得到最好的照顾, 其他依附大氏族的普通雌虫则要强制进入军队,同其他部落争夺生存资源,而这些数量庞大的普通雌虫所生下的虫蛋基本都是归入地下孵化所, 所以远古那会,普通虫族压根就不清楚“谁是谁的爹”“谁是谁的儿”, 雌雄关系何止一个混乱。

历史上,最早有关兰德修斯明确记载的, 是一则雌虫大部落的通缉令,那时我们的大帝还不叫“兰德修斯”,他有一个更为扭曲又中二的代称

叛逆黑发。

据说当时那个大部落内出现了一只极其嚣张的黑发雄虫,不仅打劫了部落酋长的雌子,还在逃亡途中干掉了不少厉害雌虫,从此走上了靠抢劫发家致富的彪悍之路,赫赫凶名,无虫不晓。

虽然兰德修斯一辈子都没承认那个曾名震一时的“叛逆黑发”是他,并多次强调他不会叫这种没有格调的名字,但不要小瞧后世史学家们对兰德大帝的爱啊!!

他们对比蛛丝马迹,各种论证分析,发表了无数篇论文确信兰德修斯就是那个抢了十几个部落又骗了十几个部落的“叛逆黑发”!

一个小小代称都如此别致,啊,真不愧是兰德大帝呢!

……

那时兰德修斯也才十八九岁,以远古虫族平均两百岁的寿命来看,绝对算是幼崽了,而其后最著名的事件便是“库伊丛林大围杀”,我们无法得知一只羸弱雄虫是如何在几大部落的联手狩猎中活下来的,只知道,在这场围杀发生的两年后,虫族便迎来了他们最为神奇的力量,同时也是雄虫命运的转折点

雄虫精神力。

“库伊丛林大围杀”之所以详细资料有很多,是因为向来低调发育的黑发雄虫第一次如此高调地进行复仇。

他只身闯进那几个部落,找到参与围杀的雌虫,在众目睽睽之下用精神力狠狠撕碎了他们的虫翼。

后世推断,兰德修斯如此行事是在那场围杀中被彻底激怒了,有猜测是那些雌虫对他出言不逊,有猜测是那些部落抢走了他的宝物,还有一种更离谱的野史说法,说那时兰德修斯身边其实还有一只和他相恋的雌虫,那只雌虫在大围杀中为保护兰德修斯被斩断了虫翼,伤重不治后离世,所以大帝才一生未娶。

真相如何,都被埋藏于历史尘烟了,但当黑发雄虫浴血杀出部落后,一个腥风血雨、独属于他的征伐时代就已宣告降临了。

一年后,兰德修斯抵达了他忠诚的尤尔特林,这个被纳入大帝姓名的雄虫部落坐落于利亚海峡之后,地理位置易攻难守,黑发雄虫用近十年时间收服了这片海湾之地,并初步建立起自己的军队势力。

兰德修斯三十五岁那年,潮湿阴暗的雨季,联合雌虫部落的第一艘海船进入海峡之内,“利亚登陆战”正式打响,同年,尤尔特林军大胜。

随后一场持续了四十年的“统一战争”烧遍了整个远古虫族,鲜血、厮杀、呐喊、征服,有明确记载的五百多个部落都在这场战役里成为历史遗迹,有痛斥兰德修斯疯狂血腥的,有直呼他为独裁暴君的,但无可否认,在绝对的强大面前,谁也无法阻拦他征战的脚步。

命运即他,他即命运。

四十年后,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第三百七十九个投诚部落在尤尔特林宫前献上部落信物,已经成为至高君主的黑发雄虫颔首接过,日光勾勒出他深邃锋利的轮廓,还有嘴角似笑非笑的弧度

混乱的前远古蛮荒时代彻底结束,一个更加翻天覆地、更加不可思议的后远古文明时代即刻开启。

而缔造这一切的伟大灵魂,时年还不过百岁。

他风华正茂而富有野心,如朝日,如利刃,目光眺望过虫族的山川河流、丛林沙漠,所见之地,莫不臣服。

旷野风暴漫卷而过,那战无不胜的身影就定格在令人目眩的巅峰。

……

……

唐修齐想,那时他真的很年轻,远古虫族平均寿命两百岁,不是说只能活两百年,而是两百年后才算进入“急速衰老期”,在此之前,外貌和身体素质都会维持在巅峰期,以他七十五岁打遍全虫族的年纪来看,实在是年轻中的年轻,所以重生在现代虫族后,他看的每一份有关兰德修斯的资料上都会有一句评价

“英年早逝”。

英年啊,真是一个意气风发的词。

当权利与赞美都达到顶峰,再理智谦卑的心也难免不会生出几分自傲,而唐修齐那时也的确认为虫族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威胁到他的东西。

踏平整个虫族的兰德军,足以覆盖整个星球的精神力,再也不会有得意洋洋的蠢货敢用恶心的眼神看着他,再也不会重现阿瑞洛斯为了保护他,被一群雌虫踩住肩膀生生撕下半只虫翼的屈辱,他更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尽情实现他的所有抱负,自灵魂散发的威严与压迫便是在此时逐渐形成的。

虫族是个很奇怪的种族,在唐修齐统一前一直都是兽性大于理智,所以没有任何成体系的种族发源文化,而站到最高点的唐修齐,在那时他们的眼中,地位几乎等同于“神”。

偏偏还真有个“虫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