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改编权

文艺生活 薪越 1413 字 2024-10-16

徐立公托在大陆电影圈的朋友找到林子轩,问了问《卧虎藏龙》电影改编权的事情。

他没有透露这是李桉的意思,是怕林子轩坐地起价。

一位作家如果知道自己的作品被好莱坞的著名导演看上了,他在欣喜之余,难免会想要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是人之常情。

即便这笔买卖没有谈成,作家也可以对外宣传自己的作品被李桉看上,以此抬高身价。

这种事情在圈子里屡见不鲜,都是为了利益。

只要《卧虎藏龙》的电影改编权不超过二十万人民币,徐立公就可以答应下来,这毕竟只是一部影响力不算很大的武侠小说。

这就是港台和内地电影行业的差别。

在内地,小说的改编费用都很便宜,和小说的实际价值不相称。

张艺谋只用了三万块就取得了《活着》的电影改编权,这还算是高的,有些小说的电影改编费只有五千到一万之间。

国内的作家不太注重这个,觉得有导演能把自己的小说拍成电影已经很好了,还要给钱,这太不好意思了,随便给点就行。

这让港台的电影人极为诧异,在内地买小说版权就像是买大白菜一样。

这和内地的经济环境有很大关系,那时候大家觉得几万块已经很多了,随着内地经济的发展,开阔了眼界,作家们学会了讨价还价,市场经济了嘛。

林子轩当然不会把《卧虎藏龙》的电影改编权卖出去,他还想自己拍呢。

李桉之所以要购买电影改编权,一个是为了创作上的自由,有了版权,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随意的修改剧情,不用在意原著作者的意见。

在好莱坞的电影圈子里,对于小说改编成电影有这么一种说法。

“两条路,你可以毁掉原著拍部好电影,或是忠于原著拍一部烂片。”

李桉认同这种说法,他认为小说和电影是两种不同的载体,改编时常要从里子到面子统统换掉,以片子好看为主。

他拍的片子都不会忠于原著,他想表达的意思也和原著不大一样。

他和国外的作家见面时就说的很清楚,这是我的电影,不是你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