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儒家的传统观念诉讼是不可提倡之事所以对诉讼有特别限定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日期才可以起诉。这俗称“放告日”明朝的时候一般为三六九放告即每月的初三、初六、初九、十三、十六、十九、廿三、廿六、廿九为放告日。所以今日升堂审理案子之后可以休息休息两天了。
杨秋池拿起今日最后一份状子看了看是一个纳妾ll案诉讼。这倒引起了他的一点兴趣。
细细一看是一个乡村的里长姓包告同村被告候重娶妾之侄女。这被告候重是一个山村的土财主有一个小妾叫宋三娘这宋三娘有一个亲生侄女叫宋怡瞳被这候重看上就把这宋怡瞳纳为小妾。结果这里正认为长幼乱序曾经规劝过这候重置之不理包里正便一纸诉状把他们给告了。
杨秋池将原被告传上大堂问被告候重:“宋三娘与宋怡瞳都是你的小妾吗?”
候重老老实实回答:“是。”
“你知不知道宋怡瞳是宋三娘的侄女?”
“知道三娘给我说过。”候重看上去很老实本份的样子。
杨秋池又好气又好笑惊堂木一拍:“你明明知道她们两是长幼两辈你还把她们都招进了你的被窝……你这简直太……”
候重磕头道:“可我真的很喜欢怡瞳她也愿意跟我一辈子。”
“那你的那个
什么三娘呢?你拿她怎么办?她没意见吗?”
“她们家境很清苦所以三娘也希望怡瞳跟了我之后能有个依靠。”
杨秋池这下有些哭笑不得了:“你要让她有个依靠。也不用把她纳作小妾啊。”
候重老老实实磕头回答:“她们两个……两个我都很喜欢啊……扔下谁我都不忍心……”
杨秋池简直要被他气疯了笑道:“你倒挺博爱的……”
忽然候重那一句“两个都舍不得扔下”让杨秋池心中一凛。想起了柳若冰——那个武功高绝冷艳绝伦美丽不(看不清反正属于赞美女性的形容词各位看官自己补充吧_)地柳前辈。那个眼神里满是落寂和凄凉地柳若冰那个被自己糊里糊涂夺去了贞操这才满心希望与自己相守一生却不能如愿的柳姐姐。
杨秋池顿时有些傻了。柳若冰贞操被自己夺走之后。在明朝这个“饿死是小失节是大”的社会里。还让她如何再面对别地男人?所以那天她鼓起勇气说出了要和自己终身相守的愿望。这种愿望当然不是完全出于爱情而是别无选择加上杨秋池并不让他讨厌所以。才把自己地终身相托。
杨秋池曾经反复想过这件事既然柳若冰为了救自己才被自己夺走了贞操的。那自己就该对她负责不应该让她孤苦一生要不然也太不是东西了。
但是宋芸儿对自己一往情深恐怕迟早要成为自己的妾室而柳若冰与宋芸儿是师徒。古代老师(师父)地地位那可是非常高的所谓“天、地、君、亲、师”所以从伦理上看师徒地关系与父母子女的关系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因此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说法。
所以自己既要为柳若冰负责又要娶宋芸儿如果要把她们俩都纳作妾室岂不是也和这候重一样违反伦常吗?虽然不知道具体会受到什么处罚不过自己这官恐怕也就当到头了。杨秋池看着大堂下跪着地被告候重放佛就看见了将来的自己慢慢从思绪中恢复过来拿起状子仔细看了看之见金师爷在上面草拟地判词是:“以奸论杖八十。”顿时一颗心沉了下去。
《大明律》规定:“凡外姻有服尊属卑幼、共为婚姻、及娶同母异父姊妹、若妻前夫之女者、各以奸论。”“凡和奸杖八十。”
中国古代是禁止与外亲或妻妾中不同辈者为亲的这就叫做外姻有服尊属卑幼共为婚姻也就是说不能娶自己老婆(或者小妾)的长辈或者晚辈为妾否则双方自愿就以通奸论如果女方不愿意而父母强行做主就以强奸论。
杨秋池不知道明朝这师徒是否也属于“外姻有服尊属卑幼”应该也差不多。这就是说如果自己同时娶了柳若冰和宋芸儿师徒那就要以奸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