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ji演变到明朝,有了严格的发展,《国初事迹》记明朝公chang情形说:
“太祖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是很清楚的“公务员金字上酒家”模式。但这种禁令有效吗?《五杂俎》的记录,有了以下真相:
“今时changji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y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ji佐酒,国初犹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
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轫(左边为牛)里干(门干字)。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jian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段献,透露了两种“家居”情况:第一种家居,是“缙绅”先生在家里叫姑娘,姑娘做应召女郎;第二种家居,是姑娘在家里jie客,姑娘做陶公馆式sichang,两种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令,使官ji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其实,明朝这种知识分子与ji女的情孽,本是渊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为流行。唐朝知识分子以走动秦楼楚馆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到太多太多“不饮赠官ji”“chang楼戏赠”的作品,从这些结果,国changji不但达到了“以充国用”的特殊效果,又给国饮酒作乐的知识分子“以充用”,风化出他们笔下的学。流风所及,国人几乎无一不跟changji饮酒作乐,写诗漫爱。这种“饮酒作乐”的特色,本来是“酒家”与“ji女户”二合一的,到了现在,形式上已经一分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时代,已经完全远去,国人的作品也就更不堪设想了!
内外难分--以充家用
因为特色只此一家,由特色而来的历史,自然也就别无分号。国历史,有一种“家ji”。家ji是养在豪门的ji女,算是自备的歌星、舞女兼酒家女,还没有资格做姨太太,要生了儿子,才有资格做姨太太。两晋南北朝时,家ji最多:
《宋书沈演之传》:“奢y过度,ji女数十,声色fangzong。”
《宋书杜骥传》:“家累千金,女ji数十人,丝竹昼夜不绝。”
《宋书范晔传》:“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ji妾亦盛饰。”
《北史夏侯道迁传》:“ji妾十余,常自娱乐国。”
《北史高聪传》:“唯以声色自娱,有ji十余人。”
《南史张怀(玉旁)传》:“居室豪富,ji妾盈房。”
因为家ji成风,所以许多事件,也因之而起。最有名的“落花犹似坠楼人”主角绿珠,就是石崇的家ji。家ji引起家庭大血案。
别以为家ji只是豪门自己的规矩,其实是依法有据的。唐朝法令规定:“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以上女乐不过三人,皆不得有钟磐乐师。”可见官做大了,就可以依法在家开“ji女户”“歌舞班”玩。相对的,官不够大,自然就不能乱开。《南史王宴传》:“宴从弟诩,位少府卿,(束力)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ji。诩以畜ji免官,禁锢十年。”
现在人称自己太太做“内人”,如果这位太太是“从良”了的,倒真名符其实。原来唐朝称ji女叫“内人”。《教坊记》里说:“ji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张佑的诗说:“内人已唱春莺啭,柳枝磋磋(单人旁,醉后起舞貌)轻舞来。”都特指ji女。可见从“家ji”观点,ji女倒真正是内人,老婆反真正不内。要内,至多也该叫“内子”。内子照《礼记》、《左传》等解释,是卿大夫的正妻;但照《书言故事》、《频罗庵(广改为草头)遗集》等解释,却又指的是人家的老婆,却又明明该是“外子”!但“外子”又明明是指丈夫,于是老婆又变成丈夫,女的变成男的,又势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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