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强烈酸楚闷痛忽然攥紧了百里明的心脏, 迫使他把所有难以言说的话语,全都吐露出来。

“因为我想对你好。”

楚夭寻朝他走近一点, “你也会像对我一样对别人好吗?”

“不可能。”

断然的回答。

“理由呢?”

“除了你, 我眼里怎么可能容得下别人。”

楚夭寻忍不住翘了翘唇角。

“你这样说,我可听不明白噢。”他又走近一点,“星星先生不是最会哄人骗人了吗?给我念了那么多故事, 就找不出一句适合的话来形容吗?”

晚霞橙红的光芒洒在少年仰起的小脸儿上, 镀上了一层温柔的色调, 那么明亮, 那么坦诚,表情和心一样透明。男人看得见, 也看得懂, 哪怕此刻他站在光线照不进的阴影里。

“夭夭, 我喜欢你。”

不需要再去从童话里找什么形容。

早在很久很久以前, 比童话里的“很久很久”还要遥远的过去, 野狗就已经被男孩驯服。

男孩是野狗唯一的主人,让野狗有了泪与血, 知道人的手心是温暖的, 白蔷薇是芳香的, 夏天的晚风吹在身上是清凉的。

还有,最重要的,心脏的跳动不是为了活,而是向着一个人靠近。血液奔流,脉搏鼓动,他是在为了他而活。野狗与主人,潮汐与月亮,精卫和海洋,男孩即是他这样的人穷尽想象描摹出来的,最宏大的理想。

曾经认为随时可抛弃的生命,烂在泥里也无所谓的人生,也因男孩而充满意义。

就是这样的事情。

“我也喜欢你。”

话说出口的刹那,楚夭寻抑制不住脸红心跳。两辈子都未有过的悸动犹如报复性反噬,“轰”的一下袭遍全身,羞涩的热意想要把骨骼也烧得融化。

但是他好高兴,高兴到要捂住胸口,不让小小一颗心长出翅膀,扑棱棱地朝男人飞去。

“抱抱我。”

喜欢一个人,才会迷恋他的拥抱。

爱是看不见的,只有双臂紧拥的姿势,才能让爱定型。

不需要他开口。

男人已经紧紧将他抱进了怀中。

两只雪白的小手贴上男人挺拔宽劲的后背,回应着这个拥抱。

顺便把小脸儿埋进男人的胸口。

“以后,你就可以想抱我就抱我啦。”少年的声音轻细得像蚊子叫。

百里明瞧他一副小鸵鸟似的模样,不禁微笑。脸蛋是不让人瞧见了,可露在外面的耳朵还是漏了馅,红得像两瓣儿玫瑰花。

他故意道:“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那颗毛茸茸的小脑袋埋得低了。

“我说,以后你想抱我就抱我,不用再忍着了……”

“还是听不清,你把头抬起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