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艳附和他的论调,接着说:“没错。我问你们,每天晚上你们敢随便出去逛街么,如果你车里没有带着武器,你敢随便上路么?”
汤姆反驳说:“没错,你说的也有些道理。但是对我们美国人来说,持有枪支是我们的权力,如果这些是随之而来的副作用,那我们宁愿承受这种副作用带来的坏处,也不远失去这种权力。你们知道么?
二战之前德国人民也是合法拥有武器的。但是在xi特勒上台之后,首先搞枪枝登记,然后设法逐步搞没收枪枝。接着,那些可怜的犹太人面对全副武装的党卫队员,就只有束手待毙的份了。我父亲告诉我,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的悲剧原因之一。
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
乔登插话说道:“是的,汤姆说的没错。你们注意到没有,宪法第二修正案之中关于枪的行文很有讲究,它并不是说是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这两种讲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建国者们认
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所做的,只是规定了任何人都无权对这种权利进行侵犯而已。”
破天荒的,乔登与汤姆在这里达成了统一阵线。
庄艳和张平听了以后陷入了沉思:是啊,这是天赋人权,如果华夏国老百姓也能拥有枪支,那么还会有那些强力拆迁和半夜闯入民宅的事情发生么?恐怕不会了。但是,我们的国家适合这种国情么?
若民工有枪,还会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吗?若小商贩有枪,城管还会胡来吗?若公民有枪,小偷路匪强盗还敢来硬的吗?
若有枪反正好多在现在看来霸道的行为都不会存在
枪的威慑力可想而知。但一旦持枪权放开,真实的后果究竟会如何,那真是无法想象。可能是一种灾难,也可能像美国一样。谁能知道呢?
贝鲁点点头说:“我们法国人在私人持有武器方面有严格的法律限制,任何人想要持有武器必须经过警方和宪兵队严格的背景审查,通过后,地区官员才能给他颁发合格证。检验过程中,警方将严格核查申请者是否有犯罪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