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为什么不同意?我已经长大了,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也能为我所做的选择承担任何后果。”我几乎是用尽了全身力气在喊叫,声音里有太多的不甘和绝不妥协。
“因为在我眼里你还小,因为我不喜欢他。”爸爸回头看着我说道。
“你为什么不喜欢他?你又不了解他!”
“那你了解他吗?你们才认识多久?你凭什么说喜欢?你凭什么说永远?你懂什么是永远吗?如果真的是永远不变,那就不会介意多等三年!”
“不要!”我眼眸明亮坚定地看着爸爸,我要他知道我的决定我的选择不是玩笑:“我喜欢他,不管你说什么,我都要和他在一起,而且绝不会等三年!你不了解他,你了解他后,你会同意我说的话。”
“我不了解他?哼!我比你更了解他!”
爸爸终于生气了,他怒瞪着我不悦道:“他不过是个小混混!整天没事儿干就只知道追着女孩子跑,简直是不务正业!那么大了也不懂事,没上学就算了,起码该去学点手艺之类,他那个样子算什么事儿!”
我终于知道了爸爸为什么不喜欢他。
爸爸是个勤劳的人,农忙的时候在田地里干活,农闲的时候去山上收各种时鲜水果或鸡鸭鹅去城里贩卖,为了家人能过上好日子,为这个家能过得好一点,他完全是在拼命。
他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他不喊苦不喊累不喊脏,一年四季都在忙活着,即便春节里到处鞭炮阵阵,几乎所有人都在玩乐嬉戏欢快放松,他依旧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一声声呼喝着贩卖着鸡鸭鹅。
爸爸还会补鞋,在我小的时候他经常挑着担子去离街不远的一个小卖部帮人补鞋,补一双烂鞋不过两三毛,他挑在肩上的筐子里,一个装我,一个装补鞋的工具,先时我和一个石头呆在一起,后来我重了,石头就放在了另一个筐子里。
爸爸的手脚和耳朵每到冬天就生满冻疮,那些冻疮一个个红肿得通透,上面裂开一道道能看到里面紫红色血肉的深深裂口。看得人心麻肉疼。
那时候没有什么冻疮药,所以爸爸只能用土方法弄,只要下雪,爸爸就把雪拿来反复擦手,直到把手摩擦得通红,血从
冻疮的裂口里流出,暗红的血混合着雪白的雪落在地上慢慢化开,那些血水在地上融化,渗入我的心里涩疼我的眼。
后来听说煤油可以治疗冻疮,于是爸爸的手脚总有一大股煤油味,但没用,冻疮在他从来不曾休息的手脚上越发严重,开裂糜烂,令人惨不忍睹。
那些冻疮,让我如今想起都会浑身发麻心尖发颤。我从来没见过谁的冻疮有他百分之一严重。
但即便是这样的爸爸,也不曾休息过一天。
只要田地里还有零星的活计,他就会挑上担子去补鞋。补鞋之余,就在田地里除草施肥打农药。
农闲时就四处奔走收集水果家禽,挑到城里喊叫贩卖。
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
一年到头都是如此。爸爸从来没有好好休息过一天,即便下着大雨,他依然有鞋可补。
在这样勤劳且有规划的爸爸眼中,一个十八岁身体健康的青年,正是最好学习本领的年纪,但那个青年却无所事事,漫山遍野跟着女孩跑,这哪里像话?哪里像是过日子的男人?
他相信那样的男子是没办法给他宝贝女儿幸福人生的。不饿死自己就算本事了,还怎么敢连累他的宝贝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