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固定的修正时间,但不妨碍人大代表们收集民众意见,向上级递交。今年,就有一名人大代表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形成提案草案,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呼声。
天下苦熊孩子久矣!
鹤留:“现在的孩子真不像以前的孩子,一个个小学就人高马大,有的上了初中比成年人还高。”
苏大佬的小迷妹:“别说小孩什么都不懂了,现在各种信息无孔不入,小孩子什么都知道。”
阿翛&翾:“最近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了,我早就想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罪犯吗?真正被伤害的未成年人哪里受到了保护?”
西瓜:“看到一些法盲的话就笑了,不懂就不要装懂。未成年人犯罪豁免是由刑法决定的,跟《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关系OK ?”
麦克列:“有些人才是不要高高在上吧?这和什么法律有什么关系?我们就是觉得这个法律不公平,它已经不适用我们这个时代了,就该修改掉,用你在这儿装专业人士科普?”
……
不少营销号底下都有此类掐得死去活来的对话,但舆论几乎一面倒,随便点开,都是要求未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发言。
就算杀人不死刑,总要关起来吧?教育两天后隐姓埋名转学就完了?难道还指望这种人长大了会对社会做出贡献吗?
各论坛激烈争辩时,一个大V挂出几张长截图。
正是[荒唐辩护]里查木驳斥同学的一段话,试镜时的台词进组后改了改,更具冲突性。
“普通民众在讨论死刑废除与否、刑罚过轻时,不是为了让你们这帮学法学木了的人来高高在上地科普这就是法律、法律就是这么判的……在法律之前,人应当有最基本的同理心……”
“法律是工具,是人民意志体现,但人不可以是工具!……任何人都不能让知识泯灭了自己的良知!”
“……现在,告诉我,你真的觉得他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