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宇宙第一初恋 水阡墨 8398 字 2024-10-16

钩子踢他一脚,小心翼翼地看我,“就你眼尖,别人都是瞎子是吧?唐医生你别理他,没有的事。”

“什么没有的事儿……哎哟,破鱼钩子,你老踢我干什么啊!”

这俩人真有意思,章鱼纯真率直容易轻信,钩子沉稳冷静善于察言观色,果真是互补。很快我们都说不出来话了,在恶劣寒冷的条件下,体力迅速流失,喘口气连身体里都灌满了冰碴子,疼或者疲惫渐渐的都丧失,只是机械地往前走,觉得自己随时都能睡过去。

钩子伸出手,“来,唐医生,我背你,不要小看我,我别的不行,就擅长四十五公斤以上的负重越野。”

我挡开他的手,谢谢他的好意,“钩子,我是来救援的,不要来添乱的。”

钩子没再坚持,过了一会儿,他犹豫着说,“其实我倒是觉得叶子挺喜欢你的,他看你的眼神都直勾勾的,能烧个窟窿似的。”

我此时万念俱灰,已看破红尘皈依我佛,什么直勾勾,什么火辣辣,都激不起我内心的半点涟漪,我拍拍他的肩郑重其事地说:“你认识他多久?”

钩子一愣,“一年半。”

我继续语重心长地教育,“我都认识他九年了,这是个万年难遇的千年玄铁双料加固地雷遍布的烂墙脚,谁挖谁完蛋。”教育完被微笑面具假象蒙蔽的纯真的兵哥哥们,我大步朝前走,迎着风雪慷慨激昂地朗诵《红日》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

两个小时后,我们找到了新的山民。

山民家里储存着粮食和晒好的干菜薰肉,即使大雪封山也不会有吃不上饭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取暖、用电和通讯。而且暴风雪不断,房子根基并不是多稳固,雪崩导致压塌房屋被砸伤,或者去屋顶扫雪滑倒摔伤的人不算少。

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即使是青壮年人也很难抵抗,更不要提独居的老人。

幸好之后,我们并没有再遇见独居老人被冻死的情况,不过若在无人的情况下再持续两天,情况也不容乐观。

背包里的药品慢慢减少,连两大袋葡萄糖粉都分了个干干净净,闲下来天已经黑了。

章鱼接到上级指示,原地待命。

【5】

在老乡家喝着热乎乎的玉米面糊糊,我夹了根体温计在腋下。

取出来看了一眼,正要往包里掖,被钩子劈手拿走。我仰头吞下几片消炎退烧药,在屋子里一暖和,只觉得腰上湿乎乎火辣辣地疼。

“三十几度四,高烧啊。”

“能帮个忙吗?”我把裁剪好的纱布和外伤药推给他,把衣服掀开,“帮我换药。”

钩子往后躲了躲,那么黑的脸皮上都能透出血了,眼睛不知道该往哪时看。大约是当医生的缘故,看病人的肉体跟看等着论斤卖的猪肉没什么区别,这样突然掀衣服倒吓坏了一个挨抢子儿都不眨眼的大老爷们儿。

我挺无奈的,“我要是够得着就不用你了,快点吧。”

钩子同学终于蹭过来了,脸红得跟个关公似的开始动手。

“这伤从哪里弄的?”

“大风刮来的呗。”

“什么样的风才能刮出这样的效果?”

往事不堪回首,我把脸别过去宁死不屈疼得直抽气。章鱼突然冲进来,“啊”了一声退了出去,在门外哆嗦着喊,“钩子你,你干什么,我,我不是……你……你耍什么流氓?”

钩子本来刚褪下去的那层血皮烧得更厉害了,跟我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顿时出离了愤怒,“妈的,你那张烂嘴喷不出点好尿来,你想害死老子吧!换药!没看见换药啊!眼珠子长裤档里吗?”外面的章鱼被骂得连个屁都不敢放,过了一会儿才可怜巴巴的,“哥,我不是怕你犯错误嘛!我错了,我错了,要不你揍我一顿?”

“瞧你那贱皮兮兮的样子,一天不挨骂就浑身痒痒,快滚去烧点热水给唐医生泡泡脚。”

章鱼挨了一顿削,喜滋滋地说:“小的马上去办。”

看着挺冷静沉稳的钩子骂起人来汤汤水水都出来了,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兔子急了也能咬人,我不由得肃然起敬。

第二天大早,章鱼接到指示去临时营地集合。

地图上山连着山,有个村四周都是山,只有一条山村的土路,好像装进了一个盆子里,所以叫盆子村,那个村受灾严重,最深积雪达到两米多。队伍就驻扎在那个村里。

用一双脚走山路是很可怕的,翻山越岭这种事对我来说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幸运的是我的烧退了下去,因为寒冷伤口也不觉得疼,拖拖拽拽地走了俩小时。最后争的那口气终于是蒸了馒头,被钩子和章鱼轮流背着到了集合地点。

去那村子的那条能并排过两辆卡车的路只挖出一米多宽的路,两边是高约一米半的雪墙,这条路是硬生生地挖开的!

头顶上那高高的枝桠上挂着长长的冰溜子,好似在发光的水晶一样。

“太美了,这冰锥掉下来估计能直接穿透人体啊。”

章鱼附和,“啧啧,这才真的叫致命的美丽。”

由于我这个拖油瓶,到达临时营地的时间比预计的迟了半个小时。盆子村有近百户人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每条路两边都是雪墙,说不出的诡异惊悚。人坐在帐篷里还是没知觉的,有人送进来浓浓的姜汤,喝进胃里好像辣得整个人都烧起来了,而后是神经苏醒后的刺痛。这种痛倒不如冻得麻木好受,我去用村民家改建的临时输液室帮忙。

有个小战士看见我,走过去又跑过来,“你是唐果医生。”

“我是。”

“你别走啊。”小战士嘿嘿一笑,跟个兔子似的撤腿跑了。我一头雾水,过了好多会儿,看见叶榛跑过来,笑眯眯地把手心烙铁一样贴在我的脸颊上,“都冻透了,我带你去暖和暖和。”

这人对我来说是毒蛇猛兽,我退后一步不冷不热地说:“有什么事吗?我忙着呢!”

好似被当头浇了一盆凉水,叶榛皱了下眉,“没事。”

我转身,“哦,那我进去了。”

还没进门,背后冷喝一声:“站住!”

我吓了一跳,愤怒地回头瞪他,叶榛面色严肃地上来抓住我的手腕,“你有两个选择,第一,你跟我走,第二,我带你走。”

“我

选三!”

“好,也有三。”叶榛拉起我的胳膊往他脖子里一挂,抱起来就走。我正要张嘴骂人,见俩同事抱着箱药过来,大眼瞪小眼,我讪讪地笑了一下,“这天冷得,腿抽筋都站不住,真是麻烦叶队长了啊。”

叶榛笑得特含蓄真诚,“不麻烦,应该做的。”

于是军民一家,配合默契,在一片祥和欢乐的气氛下,被叶榛抱回了他的蜘蛛洞。蜘蛛洞是老乡家旧土房的偏屋,好久没人住,临时收拾出来烧把柴火,土炕也很暖和。门一关上,我就站在炕上跟斗红了眼的公鸡一样跟他对峙。

“你怎么一看见月姐就跟见到杀父仇人似的?虽然说吃醋很可爱,但是吃过头可不行。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现在她是我姐姐,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闹太难看多不好。”叶榛循循善诱,“过来,我看看手脚冻坏了没。”

我冷笑一声,“谁家姐姐整天抱得那么紧,眉来眼去的,都能抽出丝来了。姐弟怎么了?别说是没血缘关系,现在有血缘关系的滚到床上的还少?我都在卓月他们周刊上看过几回了。”

叶榛慢慢收敛了笑容,干净脸庞因为愤怒而微微发红,“你有气朝我赖,但你不要把月姐也说得那么肮脏,她哪里对不起你了?”

“她确实没什么对不起我,是我对不起她,在你们快花好月圆的时候突然带着个儿子半路杀出来。就像偶像剧里邪恶的女二号,总是缠着男主角,最后不过是个跳梁小丑,根本挡不住你们的破镜重圆。”我居高临下,觉得身体里那些孤傲高调的自尊心涨得满满的,“叶榛,你饶了我吧,其实,这些年了,我对你的感情……也没剩下多少了。儿子你不想他叫别人爸爸,大不了我以后嫁个男人让他叫叔叔。你不用费尽心思把自己都赔进来,我不需要的东西,你再给就是多余了。”

面前的男人闭上眼睛慢慢地调息,双拳握得死紧,好像在竭力控制自己不要扑上来把我掐死。以他的实力一拳就可以把我打死。室内的温度好似在一点点飙升,我承认我从未见过叶榛有真正的生气,只是以前听张眠说过叶榛生气起来能波及千里,损人不利己,都别想好过的典型——我以为只有我是这么损的人。

我贴着墙,突然之间身体里那些充盈的东西都蒸发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干巴巴的外壳,一屁股坐在热乎乎的炕上。

可是心里全是冰碴。

我太了解他了,他是个多么有责任心的人,他不爱我,还这样诱惑我。他捏着我的七寸,因为我爱他。他有着坚不可摧的外壳,他柔软的内里也希望我走进去,可是我只能在外面抓耳挠腮着急地转圈圈。因为那壳里已经有人了,她从没走出来过,没有人替我打开那扇门,我进不去。他始终都没办法爱我。若是以前,不爱,他绝对不要。

可现在不一样了,生命果真是奇妙的东西,可以让人放弃原则。

终于叶榛问我:“昨天我让你想的,现在给我答案。”

“我不要了。”

他忍无可忍,“唐果,你想好再回答!”

“不要!你那种廉价的感情我才不稀罕!”

叶榛又闭上眼睛,片刻睁开一片清明,“好,如你所愿。”

他说完扭头走了,那个干脆利落。我气得半死,想叫“叶榛你给我回来”,不过话在舌尖滚了滚又咽下去,真苦。什么叫如你所愿,怎么就如我的愿了,是如你们的大头愿吧!

下午的时候雪停了,这场大雪冻死了不少牛羊,晚上炊事员做的是烤全羊烤牛肉,暴风雨过后的天空全是密密麻麻如水洗的星星。因为没有电,兵哥哥们在谷场上燃起篝火,边吃肉边玩格斗。女医生女护士们在旁边鼓掌拍手,我斜眼看叶榛卓月坐在一起,不知道说什么说得那么高兴,笑得那叫一个妩媚淫荡恬不知耻。

我胃口全无,捂着我的小珊瑚绒的毯子靠在草垛上看星星。对那些开屏的小孔雀视而不见。我终究是有过婚姻历练的成熟女子,没办法跟这些未婚小年轻一样轻浮。医生还是要有医生的样子,平时八卦也就算了,在男人面前还骚得那么明显,一点都不矜持,不符合大多数男人的审美。

“你在这儿窝着干什么呢?还满脸杀气。”

我缩了缩脖子,“于雅致你离我远点儿,看见你准没好事儿。”

于雅致蹲下身子直愣愣地看了我一会儿,伸手捏住我的脸,使劲一掐,恶声恶气,“你是猪啊,连个消炎针都不打,你是不是真想当烈士啊?没见过你这么没出息的,自己跟自己生气,你不是挺能耐的?”

“你管我?!”一句话吼出来都带鼻音了。

“我就管你了。”于雅致把我拎起来,“打针去!”

“我不去,你管我那么多,一个一个的都嘴上说爱我,转头就跟别的女人出双入对的,还爱我?我还爱你呢,我爱你们全家!……”

于雅致好像也气着了,呼哧呼哧地喘了一会儿粗气,眼睛被风吹得通红。我觉得脸上冻得厉害,一摸才发现都是眼泪。原来我还这么难受,不过是个看起来张牙舞爪挥着大钳子挺吓人

的螃蟹,其实一戳毙命。

“我爱你怎么了?凭什么你爱着别人,我还要对你好?就因为我爱你?爱一个人难道就一定要这么贱,明知道得不到还傻兮兮地去献殷勤?我跟其他女人试着交往有什么错?我也想找一个我爱的也爱我的人啊。”于雅致说,“我付出了没有回报,我没理由再去填你这个无底洞。”

谁都想找一个自己爱的也爱自己的人,我也想啊。

可是,若付出就去计较回报,这种精明的想法也只是在做生意吧,冷冰冰的东西,怎么能叫爱呢?

我笑了,我想这一定很气人,“于雅致,幸好我没爱上你,爱上叶榛或许真的很辛苦,要追他很累很麻烦成功率低。因为叶榛这个人啊,他很认真,把感情看得太重,而且死心眼,爱上了就死心塌地。不管别人爱不爱他,只要他爱着,就会坚守自己心底的感觉一直爱着,在你看来很傻是不是?可我觉得,被这样的男人爱上,那是多幸福的事情。因为你不必担心他对你的忠诚和爱会打折扣,也不必担心他对别的女人心猿意马,他的心里只能住下一个人。他不是商人,他不精明,不会计较得失。在我心里,只要他一直保持这种纯真,我就能一直爱他。可于雅致,真心是用真心来换的,你对我也许是有真心,可是有多大一点儿呢?而那点儿真心,连点肉味都尝不到,我怎么愿意要呢?”

恋爱中的女人就是这样,自己的情人是天仙,其他人再好都是狗屎。

如果我爱的是于雅致,说不定也会把叶榛贬得一文不值,可是,我知道我不会爱上叶榛以外的人。他就是天仙,我恨得牙痒痒也只能我骂他喷他,我手里拿着长矛,谁说他不好,我就戳死谁。

于雅致脸色发青地看了我一会儿,倒没生气也没发火。是啊,他本来就是一个连发火都要衡量一下有没有必要的人,就像物理书里教的那样绝对不做无用功。跟一个与他的未来完全不会发生关系的女人,绝对是无用功。他攥紧的拳头慢慢放松,不冷不淡地说:“对,你们家叶榛什么都好,我就是这样没心没肺的混蛋……不过,现在你还是要打针,否则你连骂我的力气都没有了,怎么去跟其他女人争你们家叶榛?”

“于雅致……”

“闭嘴!”

“你唯一的可取之处是,你不会骗人,我就会。”

“骗人还能耐了,走,先去打针,扎不死你。”

这下我没拒绝,高高兴兴地跟着于雅致走了。

我跟于雅致果真适合做朋友的,像夏文麒那孙子说过的,跟唐果做朋友是最好的,如果不幸被她爱上,要么你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要么你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唐果同学评价,前半截是真理,后半截是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