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行吧,您老人家开心就好。

陈光单独对上卓澜的,只有一次。

记镜头顺序,然后按照顺序对着镜头随着音乐舞蹈的游戏。

镜头一共有十二个,一首歌要记几十个点,还要记变镜头的节奏,那真是非常考验记忆力。陈光是人类,身体游戏上根本赢不了卓澜,只能在这种游戏里和他单挑了。

陈光以前好歹是出过唱片、上过舞台的,所以自认对镜头还挺敏感,所以这也是他最有可能赢卓澜的游戏。

节目组已经非常努力地拉平两人的起点了。

两人同时记、同时开始表演,一首歌两分多钟,出来了。

陈光觉得自己基本上记得所有的镜头,表现也不错,应该成绩不错。成绩一报,他看镜头的时间超过两分钟,只有十几秒不在计算范围内,真的是非常好的成绩。

然而卓澜的成绩一报,和歌曲总时长只差三秒。

陈光惊了。

主持人也惊了:“怎么还差三秒?卓澜应该每秒都在镜头上啊!”

下面导演回答:“转身需要一点时间,合理误差。”

“噢,怪不得,我就说卓澜这么准,成绩应该是满分才对。”主持人道,“而且卓澜盯着镜头的时候,我明明看着大屏幕,却感觉他只看着我一个人似的,太好看了!”

女主持道:“明明是在看我!他的眼睛在和我说话!”

他们一边说,现场大屏幕就一边回放刚才卓澜和陈光的表现。陈光回头看了一下,发现卓澜果然极其准确,而且点着屏幕慢慢舞动,让人无法将视线从他的身上挪开。

主持人还夸了一下陈光的舞跳得好,陈光谦虚了几句,又道:“但是卓澜看镜头真的好厉害,毫不犹豫。我是真的没这么大把握,中间有两个镜头犹豫了一下的。”

卓澜看他一眼,开口道:“你们是不是忘了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