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我要是他妈就趁早掐死他,省得让他活着丢人。”一个没胆的怂男学梁山伯反成伯山梁,“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只花。血多了可以去献血,这不是浪费吗!”
“这多浪漫呀,血染的爱情,经典!”王丽娟夸张的捧心,摆出一脸向往,可目光却露出不相衬的嘲笑。
估计没有女生会喜欢上一个脑筋秀逗了的怂男。看来小说中从小培养正太的计划不太适合我,高中男生还是太青涩,象让人不敢下口咬的青苹果,想想都倒牙倒胃。
“张丽梅初中是不是和你一个班的?”蹬着自行车,贞淑忍不住好奇地问一旁的毛毛。
“是我们班的,还是我们班班长。怎么你也听说了?”毛毛脸上不带一丝惊讶,看来绯闻传播的速度并不比风速慢。“我看那个权哲男是不是看琼瑶的小说看多了,脑子都看糊涂了。”
“自以为情圣呗!典型的青春期荷尔蒙分泌过剩,犯花痴。”对于动不动以死相逼的人,贞淑一直没有什么好感,前世她可是被一个恋爱精神病人给炸尸骨无存的。如果不是她幸运,也许她父母就要面对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张丽梅和他分手了多少次了,分了又和,和了又分,好人也成疯子了,何况是半疯呢。”毛毛完全一副超脱者的口吻。
“古人诚不欺我,‘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土话说得好,王八看绿豆——对眼了。爱谁谁,咱们只当看了一场少男少女的偶像剧。”看过后世千奇百怪的炒作,再回头看这,味儿有点寡淡了点。“说着说着,肚子饿了,快骑,看谁先到家。”
“当然是我了。”毛毛也回快了动作,看来也是饿了。
这个染血的绯闻风传了一阵子,没多久又被某男生与某女生牵手回家的绯闻取代了。间或传出的绯闻完全成了高三紧张生活的调计,高三深灰色中一抹亮眼的水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