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渐黑下来,路也开始变得难走。尽管他一直都说不累,可是她还是感觉到他的呼吸渐渐沉重起来,她觉得担心:“凌宇,我自己下来走吧,你背了我太久了。”
穆凌宇说:“别小看你老公,还有一段路就快到了。再说了,你脚受伤了,要是走路会伤到骨头的,我会心疼的。”
顿了顿,又开玩笑地说:“再说了,猪八戒背媳妇哪里还有到半路放下来的道理,那媳妇还不跑掉了!”
她抿着嘴,搂着他的颈脖,无声地笑着。
落日非常美。
残阳如血,灰色的长城似一条蜿蜒的巨龙,起伏在山脉间,夕阳将一切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他们一步步走在长城上,只觉得天地宽阔,四海无涯,而他们迎着落日走去,仿佛要走进那夕阳中去一般。
“真漂亮。”她由衷地说:“爸爸没有骗我,这里真的太美了,怪不得别人都说‘不到长城非好汉’。可是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来徒步一次,看非景区的壮观风景。”
巨大的落日正缓缓沉没于远山之间,夕阳下他的脸庞被镀上了淡淡的金色。风也大起来了,吹着他的黑发在自己的鼻端晃动,她竟然觉得那些发丝仿佛是扫在了自己的心尖上,忍不住伸手去拨弄了两下,他停下脚步,将她放下来,扶着她让她站稳,身子的大部分重量依旧是维持在自己的身上,他拿了一瓶水细心地帮她拧开,递给她,“确实很漂亮。你喜欢,以后我们还可以再来。”
她接过水,小口小口地抿着水,夕阳下她的脸饱满似一朵莲花,有一点娇艳的绯红,唇上还有晶莹的水痕,仿佛盈盈的水露。他看得有些痴了,她正好转过脸来,将水递到了他的唇边,说:“好啊,我们相约每年来一次好不好?你也口渴了吧?喝一点。”
他回过神来,接过水一口气喝了大半瓶,“你想来随时都可以。”
“来,我们继续赶路,马上就到了。”他蹲下身子,让她俯在自己的背上,继续往前走。
忽然说:“唱首歌给我听听,我还没有听过你唱歌呢。好不好?”
任一苒读书的时候就喜欢唱歌,不过第一次在
他耳边唱歌还是有些不太好意思,“那我唱得不好听你可不许笑我。”
“当然不会!”又很是自豪地补充了一句,“我老婆的歌声肯定是最动听的!”
她想了想,于是就轻轻地在他的耳边唱周惠的那首很老的歌——《约定》
太过抒情的歌,很动人的声音,轻轻柔柔的扫过心尖,在那个夕阳落下的长城上面成了一个真正的约定。
穆凌宇以前经常会和那群发小去ktv唱歌泡妞,对于这个旋律并不会陌生,可是他第一次觉得,原来歌是可以唱得这么动听的,原来这首歌就叫《约定》,原来歌词是这样的含义……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