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平白无故捡了条项链,到最后也没归还到失主手里,还白蹭了人家一顿饭。
不过这条项链很漂亮,周安吉很喜欢,所以一直好好地收着。
项链的主体是颗弯弯的狼牙,是哺乳动物身上最坚硬的部分,狼牙的两端镶着银,再用一根细线串起来。
周安吉上网查了查,狼牙项链象征着勇敢、坚强,可以辟邪保平安。
又看到网上说,狼牙项链一般是蒙古族人爱佩戴的饰品。
再后来,蒙古族这几个字就一直浅浅地印刻在了周安吉的心里。
以至于在四年后,他终于下定决心要从北京逃出来的时候,也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这个民族扎根的地方。
此时在白云鄂博的病房里,周安吉还像刚刚一样被苏和额乐搂着躺在床上。
电视里的电影还没放完,不过两人此时也没什么心思去看。
头顶的灯被打开了一盏,正好照着躺在苏和额乐手掌中心的狼牙上。
狼牙项链的两任主人一直都很喜欢它,时常拿在手里摩挲,以至于这颗洁白的狼牙在白炽灯的照射下,泛起了一点亮晶晶的光。
“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它才来的内蒙古?”周安吉指着他手里的项链,说道。
“来找我?”苏和额乐问。
周安吉笑着摇摇头:“如果是为了找你的话,也不用等这四年了。况且内蒙古这么大,找一个人哪儿这么容易。”
苏和额乐想来也不是因为这个。
就凭当时两人那一两个小时的交集,时间久了之后连对方的容貌都早已经淡忘了,不然周安吉也不会等到此时此刻才知道,他和阿乐曾在北京时就有过一面之缘。
“不过它对我来说的确意义重大。”周安吉一边说,一边伸着一根手指,在阿乐掌心轻轻地打圈儿,弄得皮肤连带着心尖儿都微微发痒。
“在前面几年,它对我来说仅仅是个陌生人的礼物。可现在不一样了,我因为它选择了来内蒙,然后遇到了你。”
“它意义重大的原因,全在于你,你知不知道?”周安吉微微昂了头,用额头抵住了苏和额乐的下巴,眼神还一直往上攀爬去找对方深棕色的眼睛。
苏和额乐低头轻轻啄了一下他的额头,声音沉沉地说:“我知道。”
是缘分吧。
周安吉想。
直到现在,他才能一点一点地回味过来,那些始终围绕在他与苏和额乐之间,看起来毫不相关的人和事物,都促成了他和阿乐顺理成章地走向现在这个结果。
苏和额乐的爷爷;那把在寂静的草原上叮当响,曾经杀过狼的古铜色小刀;那头狼的狼牙又是怎么被那个老人做成了项链来保佑自己的小孙子。
狼牙项链被上大学的苏和额乐带到了北京,之后又辗转到了周安吉手里保佑了他四年。
最后在冥冥中指引着他将项链重新带回到了内蒙古的土地上,遇到了那个佩戴着古铜色小刀、骑着白马在草原的夜里把他捡回家的牧羊少年。
两天后,苏和额乐终于出院了。
一大早杨铭开着车来把他们俩人接回的家里,把人送到之后他也没怎么逗留,道了个再见就离开了。
杨铭之前许诺给苏和额乐的假期还没结束,再加上现在又受了工伤,于是他们俩也不准备在白云鄂博多待,订了第二天的高铁回乌兰察布。
这几天一直都是吃的医院的饭,要么就是医院附近的餐馆打包的饭,不是太清淡就是太油腻。
虽然两人就只在这个家里住一晚,但周安吉还是想要自己好好做一顿饭来吃。
“一直都是你在做饭给我吃,其实我也会做饭的。不过你们蒙古族的这些东西我不会弄,普通的家常菜还是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