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温野只好在周尔琛租的公寓里住了一个月,他刚到的时候什么都听不懂,原本还能用翻译器混一混,但是周尔琛站在一旁流利地和老外对话、而他却要依赖手机,还交流得磕磕绊绊的。

那时候温野英语差到什么水平?A理大毕业要求英语过六级,而温野到了大三,四级都还没过。

他都想象不到自己高考时是怎么考过去的。

不用几回,温野试过一次后就自尊心受挫,强逼着自己适应了英语环境,后来才发现,也没那么难。

有时候人就是要逼自己一把。

“我英语其实也挺烂的,没你想象得那么好,只是基本对话都还可以。”他说,“可能有时候就缺个语言环境,处在那个环境中,慢慢就能锻炼出语感了。”

他就是这样的,从英国回来后,他马不停蹄报名了四级,虽然前面的语法选择题做得稀巴烂,但是听力和阅读理解都不错,作文都是简单词汇,但是还算通顺,拿了个中档分数,就这么考过去了。

后来温野又努力了一把,大四毕业前,总算是低空飘过了六级。这么说起来,还得多亏了那两个抢劫犯的功劳,毕竟他原本只在那里待一星期,有了这么一出,才拖延了那么久。

沈济川听到他们俩的对话,不甘寂寞地插了句嘴,“嗯?我英语也不错啊,之前本科的时候差点就去英国留学了。言言,你要想要语言环境的话,那我们从现在开始用英语对话怎么样?hello,i'm fine,and you?how old are you?”

桑言:“……”

温野听着沈济川那蹩脚的英语,忽然想起,按照沈济川的家庭条件想要出国留学应该不难。或许他当时想出去是因为周尔琛,取消也是因为周尔琛。

毕竟周尔琛大四时回了A大,顺顺利利地完成了答辩,毕业时还作为优秀毕业生上台致了辞。

那时他的乐队也已经解散,娱乐圈的事业如火如荼,明摆着要留在国内稳定发展。

温野想到这儿,实在是没忍住,推了下周尔琛的胳膊,“你该不会从小就和沈济川认识吧?”

周尔琛:“?”

如果说这俩人从小就见过,并且周尔琛对他一见倾心的话,那他放弃首都大学留在A大、出道做音乐、再和沈济川谈恋爱,这一切都说得通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是这个故事最后是BE。

温野再次推了推他的手臂,“说话啊。”

周尔琛前半秒还不明所以,现在终于明白他在想什么了,无奈地按着眉心,“没有的事。”

“真没有?”

“你在瞎想什么……”络腮胡和陈超合力把火鸡抬了过来,周尔琛起身让开,趁着别人没注意,在温野耳边轻轻落下一句,“他不是我前任,我没谈过。”

不是前任?没谈过?

温野一怔,还没反应过来,陈超已经把火鸡端在了桌子的正中间,大家都站了起来,热热闹闹地说这话,曹林兴奋地切下一块肉,挨个儿分发大家。

他想和周尔琛说些什么,可巴夏拉了拉周尔琛的袖子,示意他把盘子递过来。这一打断,就找不到再跟他单独聊天的时机,只好作罢。

火鸡起源于美洲,起初是用来庆祝感恩节或圣诞节的,不过后来慢慢地被带到了世界各地,天主教拿它来庆祝基督诞生,逐渐演化成了一种节日习俗。

温野和桑言他们坐得比较远,周尔琛便主动帮他们递盘子切火鸡,温野等他切完,伸手去拿,下意识地想要递给沈济川€€€€

这是他的习惯,吃饭的时候先帮离的远的人盛饭递筷,这样大家都方便。

谁料胳膊刚抬起来就被周尔琛按了下去。

“给你的。”周尔琛说。

温野愣了愣,哦地一声。

等到落座后,还不能立刻动刀叉,等莫琳和丈夫朋友们都做完祷告之后,才正式开了席。

等温野尝了一口之后,他就明白火鸡为什么在国内流行不起来了,体型大是一方面,二来火鸡肉还是有点柴的,他们吃鸡肉一般都偏爱鲜嫩的,像老母鸡这种就得拿来炖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