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更困难一点的任务都只会由雇主花大价钱找一位传奇刺客完成。无名普通刺客才集体做单。
镇民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傻了,他们惊慌地叫着,四处逃散。布兰伯爵的护卫们立刻将教堂包围。他们第一时间控制住了神父。
“刺客在哪?有人看见了吗?”侍卫长大声问“最近有什么可疑的外乡人来到镇上吗?”
“有!先生,昨天有一个穿黑袍子的怪人来到镇上,他像个巫师!从来不露脸。还有,他还喂死了我们镇上一半鸽子!”
镇民们立刻想起奚白,他们七嘴八舌地报告。他们有多敬爱布兰伯爵就越痛恨那个刺客。
“居然谋杀伯爵这样的大好人,真是该死!”
“伯爵大人刚刚答应的减税还有效吗?”
混乱吵嚷中,被侍卫押住的神父握起胸口的神像,神情虔诚宁静“愿我主庇护善良的人回归天国。”
很快,将小镇翻个地朝天的侍卫们回来了“没有找到那个黑袍人。刺客可能已经逃走了。”
侍卫长脸色难看“立即报告给大公!”
“跟着我干什么?”奚白一击必杀后直接离开现场,然后多了个尾巴。游吟诗人拿着全部家当——竖琴,跟着刺客一起离开小镇。
“你是刺客,我是游吟诗人。我们都要四处流浪,看,这就是天生一对。夜莺终生追逐自己的荆棘丛,当它找到就夜夜徘徊,为它唱歌。假如被拒绝,也许就会在不知名的地方死掉。”精灵热情真挚地表白,他丝毫不为爱羞耻,他光明正大,坦坦荡荡。他的爱像烈火一样灼热,从来不在背地里默默照亮,一定要把人焚烧殆尽。
这是被爱者的特权。
“我是刺客,很穷,养不起你。我还要赶单子,别跟着我了。”奚白拒绝。精灵只有一个,养死了就没了。
“我养你啊。”精灵上前几步,亲热地揽住奚白的肩膀“我很有钱。”
奚白往旁边让开,确认自己和精灵隔着两米的安全距离。
刚刚被精灵碰过的地方现在还灼热着,对方吸引着他。让他产生冲动,但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放任那个精灵不知后果地随意撩拨。